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29074阅读:26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属于法律教学领域。
背景技术
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法律专业要学习的课程很多,包括《法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大学语文》、《基础英语》、《计算机基础》、《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概论》、《邓小平理论》、《婚姻法》、《国际法》、《法学基础》、《行政法》、《逻辑学》、《律师实务》、《会计学基础》、《审计学基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外国语》、《劳动法》、《婚姻家庭法(一)》、《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文书写作》、《中国法律思想史》、《夕卜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公证与律师制度》和《房地产法》等等。法律专业学生要求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要求学生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法等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并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阅读专业外文书刊。在能力方面,学生应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实务及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尤其是该专业涉及的法律条文多达万条,使得法律专业学生的学习任务很重,而且没有方便携带、随时随地可以使用的辅助资料来提高学习效率。相对的,法律专业老师教学过程中涉及法律知识时也需要大量的辅助资料,而老师不能带大量的资料进入课堂,即使有大量的书籍也不方便老师在教学过程中涉及某一知识点时快速的调用。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目的是为了解决法律专业学生学习任务重、且没有方便携带、随时随地可以使用的辅助资料来提高学习效率的问题;以及老师在法律教学过程中无法快速调用法律知识点来提高教学效率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本实用新型所述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它包括处理器、直流电源、AC/DC转换电路、键盘输入电路、显示器、存储器和大屏幕接口电路,直流电源的直流供电信号输出端与处理器的第一供电端相连;AC/DC转换电路的直流供电信号输出端与处理器的第二供电端相连;键盘输入电路的外部指令输出端与处理器的外部指令输入端相连;处理器的显示信号输出端与显示器的显示信号输入端相连;[0012]处理器的存储输入输出端与存储器的存储输入输出端相连;处理器的通讯输入输出端与大屏幕接口电路的通讯输入输出端相连。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同时适用于法律专业学生和老师使用,该学习机存储有大量的法律知识点,可方便的调用,便于携带,使法律专业的学生随时随地的复习,提高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提高学习成绩。老师将本实用新型所述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用于教学时,可以将该学习机接至大屏幕上,演示老师预制的教学内容,同时还能快速调用教学用的各种法律知识点给学生,使教学内容丰富,做到尽量不留问题至下节课,当堂解决,提高教学效率,提高学生的听课兴趣。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的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
一:下面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所述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它包括处理器1、直流电源2、AC/DC转换电路3、键盘输入电路4、显示器6、存储器7和大屏幕接口电路8,直流电源2的直流供电信号输出端与处理器I的第一供电端相连;AC/DC转换电路3的直流供电信号输出端与处理器I的第二供电端相连;键盘输入电路4的外部指令输出端与处理器I的外部指令输入端相连;处理器I的显示信号输出端与显示器6的显示信号输入端相连;处理器I的存储输入输出端与存储器7的存储输入输出端相连;处理器I的通讯输入输出端与大屏幕接口电路8的通讯输入输出端相连。处理器I采用单片机来实现。本实施方式所述的所述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设置有两种电源,在外出时可以使用内置的直流电源2,在室内时,可通过AC/DC转换电路3接交流电源。存储器7中预存有教学用幻灯片、各种法律知识点、法律条文等资料,法律专业学生使用该学习机学习时,相应的内容在显示器6上显示,利用键盘输入电路4实现输入外部指令,例如查询命令,该外部指令发送给处理器1,处理器I从存储器7中调用相应内容后,发送到显示器6上显示,本实施方式装置使用方便快捷,携带方便。当老师使用该学习机时,通过大屏幕接口电路8将其接至大屏幕,输入的外部指令通过键盘输入电路4完成,调用相应的资料在大屏幕上显示。大屏幕接口电路8采用RS-232串口电路、RS-422串口电路或RS-485串口电路来实现。
具体实施方式
二: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它还包括语音输入电路5,语音输入电路5的语音信号输出端与处理器I的语音信号输入端相连。
具体实施方式
三: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或二作进一步说明,它还包括USB接口电路9,处理器I的USB输入输出端与USB接口电路9的输入输出端相连。存储器7里存储的资料虽然多,但不一定符合每一个使用者的要求,使用者可以用U盘通过USB接口电路5拷贝新的资料,非常实用的扩展功能,使得学习机的功能更全面。
权利要求1.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处理器(1)、直流电源(2)、AC/DC转换电路(3)、键盘输入电路(4)、显示器¢)、存储器(7)和大屏幕接口电路(8), 直流电源(2)的直流供电信号输出端与处理器(1)的第一供电端相连; AC/DC转换电路(3)的直流供电信号输出端与处理器(I)的第二供电端相连; 键盘输入电路⑷的外部指令输出端与处理器⑴的外部指令输入端相连; 处理器(I)的显示信号输出端与显示器¢)的显示信号输入端相连; 处理器(I)的存储输入输出端与存储器(7)的存储输入输出端相连; 处理器(I)的通讯输入输出端与大屏幕接口电路(8)的通讯输入输出端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语音输入电路(5),语音输入电路(5)的语音信号输出端与处理器(I)的语音信号输入端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USB接口电路(9),处理器(I)的USB输入输出端与USB接口电路(9)的输入输出端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其特征在于,处理器(I)采用单片机来实现。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其特征在于,大屏幕接口电路(8)采用RS-232串口电路、RS-422串口电路或RS-485串口电路来实现。
专利摘要法律专业教学使用的学习机,属于法律教学领域,本实用新型为解决法律专业学生学习任务重、且没有方便携带、随时随地可以使用的辅助资料来提高学习效率的问题;以及老师在法律教学过程中无法快速调用法律知识点来提高教学效率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方案直流电源的直流供电信号输出端与处理器的第一供电端相连;AC/DC转换电路的直流供电信号输出端与处理器的第二供电端相连;键盘输入电路的外部指令输出端与处理器的外部指令输入端相连;处理器的显示信号输出端与显示器的显示信号输入端相连;处理器的存储输入输出端与存储器的存储输入输出端相连;处理器的通讯输入输出端与大屏幕接口电路的通讯输入输出端相连。
文档编号G09B5/02GK203012995SQ20132002566
公开日2013年6月19日 申请日期2013年1月17日 优先权日2013年1月17日
发明者庞春祥 申请人:哈尔滨商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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