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广告箱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43575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广告箱体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包括箱体主体,所述的箱体主体内部为空腔结构,所述的箱体主体包括上半腔体和下半腔体,所述的上半腔体和下半腔体活动连接,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还包括设置在箱体空腔内部的灯管。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方便批量加工生产,能快速传递信息,抓住消费者的眼球。夜间明亮醒目,可视效果良好,并且通过开设在上半腔体上的灯孔安装和更换灯管,十分方便。
【专利说明】一种新型广告箱体
[0001]【技术领域】
[0002]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广告载体,具体为一种新型广告箱体。
【背景技术】
[0003]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在经济活动中,广告通常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沟通信息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告业也得到长足的发展。广告也越来越受到经营者的重视,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各式各样的户外广告,其中以立式的灯箱最为常见,其夜间醒目的优点,受到广大经营者的青睐,但是,在众多的广告灯箱中,千篇一律,都是立方体样式,没有特点,不能抓住眼球,没有视觉美感,最重要的是,不能让消费者快速获得商家所要传递的信息。另外,一般的灯箱体型庞大,通过角钢架体支撑,只能放置在路边,影响城市容貌,占用车道或者人行道,给他人带来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情况,提供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结构简单轻便,方便固定,能快速传递信息,夜间可见。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0006]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包括箱体主体,所述的箱体主体内部为空腔结构,所述的箱体主体包括上半腔体和下半腔体,所述的上半腔体和下半腔体活动连接。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上半腔体的侧面设置有固定孔。
[0008]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还包括设置在箱体主体内的灯管。
[0009]进一步的,所述的上半腔体上设置有灯孔,所述的灯管通过灯孔设置在箱体主体内。
[0010]进一步的,所述的灯孔上设置有与灯孔相配的灯孔盖,所述的灯管的上端固定在灯孔盖内侧。
[0011]进一步的,所述的灯孔设置在上半腔体的顶部。
[0012]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所产生的有益效果是:
[0013]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方便批量加工生产,能快速传递信息,抓住消费者的眼球。
[0014]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安装方便,内部设置有灯管,夜间明亮醒目,可视效果良好,并且通过开设在上半腔体上的灯孔安装和更换灯管,十分方便。
[0015]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灯孔处设置有灯孔盖,防尘防雨,灯管可以卡置在灯孔盖的内侧,方便安全,另外灯孔设置在上半腔体的顶部中央,使灯管呈垂直状态,夜间发光效果较好。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6]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0017]图2是本实用新型上半腔体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0018]图3是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0019]图4是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0020]图5是实施例4的结构示意图;
[0021]图6是实施例5的结构示意图;
[0022]图7是实施例5的局部剖视结构示意图。
[0023]在附图中:1上半腔体、2下半腔体、3固定孔;4灯孔、5灯孔盖、6灯管、I’右半
腔体、2’左半腔体。
【具体实施方式】
[0024]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25]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箱体主体为以某商品实物为原型,经缩放或者加工变形而成的空腔结构,所述的商品实物原型可以为工业产品(如药品、文具、饮料、家电、汽车、珠宝首饰、化妆用品、体育用品、服饰、企业标志等),也可以是人文或自然景观(如山峦、江河、高楼、古建等),还可以是人物、动物、水果等。
[0026]实施例1:如附图1、2所示,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包括箱体主体,所述的箱体主体内部为空腔结构,其箱体主体是以胶囊为原型,按照一定的比例放大而成。所述箱体主体采用亚克力板、PC板或者有机玻璃等材料一体成型,所述的箱体主体包括上半腔体I和下半腔体2,所述的上半腔体I和下半腔体2活动连接。这样方便批量生产和运输安装。将箱体主体安放在底面或者固定在墙上,在箱体主体上附上广告标语或者注意事项,或者主营产品的名称等,这样即醒目直观,有创意有特点,又美观大方。
[0027]如附图1所示,所述的上半腔体I的侧面设置有固定孔3,在固定时,可先利用膨胀螺丝或者U型丝杠等将上半腔体I通过固定孔3固定在相应的架体或者墙体上,然后再将下半腔体2和上半腔体I固定在一起,由于整个箱体主体分成上半腔体I和下半腔体2两部分,并且它们之间活动连接,这样就极大的方便了整个箱体的拆装。所述的箱体主体可使用相配的底座或者架体放置在空地上。
[0028]如附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还包括设置在箱体主体内的灯管6,所述的上半腔体I的顶部设置有灯孔4,所述的灯管6通过灯孔4设置在箱体主体内。所述的灯孔4上还设置有与灯孔4相配的灯孔盖5,所述的灯管6的上端固定在灯孔盖5内侧,所述的灯孔盖5的中心通过设置一个通孔用于走线。
[0029]本实施例中说述的广告箱体,适合药店或者诊所使用。
[0030]实施例2:如附图3所示,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包括箱体主体,所述的箱体主体内部为空腔结构,其箱体主体是以酒瓶为原型,按照一定的比例放大而成。所述的箱体主体包括上半腔体I和下半腔体2,所述的上半腔体I和下半腔体2活动连接。所述的箱体主体底面平整且面积较大,可直接放置在空地上即可。
[0031]所述的上半腔体I的侧面设置有固定孔3,在固定时,可先利用膨胀螺丝或者U型丝杠等将上半腔体I通过固定孔3固定在相应的架体或者墙体上,然后再将下半腔体2和上半腔体I固定在一起。所述的箱体主体内还设置有灯管6,所述的上半腔体I的顶部设置有灯孔4,所述的灯管6通过灯孔4设置在箱体主体内。所述的灯孔4上还设置有与灯孔4相配的灯孔盖5,所述的灯管6的上端固定在灯孔盖5内侧,所述的灯孔盖5的中心通过设
置一个通孔用于走线。
[0032]本实施例中说述的广告箱体,适合烟酒超市或者酒吧使用。
[0033]实施例3:如附图4所示,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包括箱体主体,所述的箱体主体内部为空腔结构,其箱体主体是以铅笔为原型,按照一定的比例放大和变形而成。所述的箱体主体内部为空腔结构,所述的箱体主体包括上半腔体I和下半腔体2,所述的上半腔体I和下半腔体2活动连接。
[0034]所述的上半腔体I的侧面设置有固定孔3,在固定时,可先利用膨胀螺丝或者U型丝杠等将上半腔体I通过固定孔3固定在相应的架体或者墙体上,然后再将下半腔体2和上半腔体I固定在一起。所述的箱体主体内还设置有灯管6,所述的上半腔体I的顶部设置有灯孔4,所述的灯管6通过灯孔4设置在箱体主体内。所述的灯孔4上还设置有与灯孔4相配的灯孔盖5,所述的灯管6的上端固定在灯孔盖5内侧,所述的灯孔盖5的中心通过设置一个通孔用于走线。
[0035]本实施例中说述的广告箱体,适合文具店使用。
[0036]实施例4:如附图5所示,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包括箱体主体,所述的箱体主体内部为空腔结构,其箱体主体是以安全套为原型,按照一定的比例放大而成。所述的箱体主体内部为空腔结构,所述的箱体主体包括上半腔体I和下半腔体2,所述的上半腔体I和下半腔体2活动连接。所述的箱体主体底面平整且面积较大,可直接放置在空地上,或者使用其他底座固定。
[0037]所述的上半腔体I的侧面设置有固定孔3,在固定时,可先利用膨胀螺丝或者U型丝杠等将上半腔体I通过固定孔3固定在相应的架体或者墙体上,然后再将下半腔体2和上半腔体I固定在一起。所述的箱体主体内还设置有灯管6,所述的上半腔体I的顶部设置有灯孔4,所述的灯管6通过灯孔4设置在箱体主体内。所述的灯孔4上还设置有与灯孔4相配的灯孔盖5,所述的灯管6的上端固定在灯孔盖5内侧,所述的灯孔盖5的中心通过设置一个通孔用于走线。
[0038]本实施例中说述的广告箱体,适合成人用品商店使用。
[0039]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箱体主体也可以分为左半腔体和右半腔体,可以实现相同的效果,相对于上半腔体和下半腔体为等同替换,应当认为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0040]实施例5:如附图6、附图7所示,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包括箱体主体,所述的箱体主体内部为空腔结构,其箱体主体是以鼠标为原型,按照一定的比例放大而成。所述的箱体主体包括右半腔体I’和左半腔体2’,所述的右半腔体I’和左半腔体2’活动连接。所述的箱体主体可使用相配的底座固定。
[0041]所述的右半腔体I’的侧面设置有固定孔3,在固定时,可先利用膨胀螺丝或者U型丝杠等将右半腔体I’通过固定孔3固定在相应的架体或者墙体上,然后再将左半腔体2’和右半腔体I’固定在一起。所述的箱体主体内还设置有灯管6,如附图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右半腔体I’和左半腔体2’的顶端各设置有一个灯管6,所述的右半腔体I’和左半腔体2’的顶部均设置有灯孔4,所述的灯管6通过灯孔4设置在右半腔体I’和左半腔体2’内。所述的灯孔4上还设置有与灯孔4相配的灯孔盖5,所述的灯管6的上端固定在灯孔盖5内侧,所述的灯孔盖5的中心通过设置一个通孔用于走线。
[0042]本实施例中说述的广告箱体,适合电子产品商店使用。
[0043]以上所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并非本发明可行实施的穷举。对于本领域一般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前提下对其所作出的任何显而易见的改动,都应当被认为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包括箱体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箱体主体内部为空腔结构,所述的箱体主体包括上半腔体(I)和下半腔体(2 ),所述的上半腔体(I)和下半腔体(2 )活动连接,所述箱体主体内设置有灯管(6 )。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半腔体(I)的侧面设置有固定孔(3)。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半腔体(I)上设置有灯孔(4),所述的灯管(6)通过灯孔(4)设置在箱体主体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孔(4)上设置有与灯孔(4)相配的灯孔盖(5),所述的灯管(6)的上端固定在灯孔盖(5)内侧。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新型广告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孔(4)设置在上半腔体(I)的顶部。
【文档编号】G09F13/04GK203631091SQ201320644298
【公开日】2014年6月4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18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18日
【发明者】高青波, 高剑波 申请人:高青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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