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媒体扑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45153阅读:46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广告媒体扑克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扑克。
现有的扑克仅用于娱乐领域,扑克牌仅仅做为娱乐工具,扑克盒也只做为普通包装,其画面单一,用途单一,而没有把扑克做为商业广告宣传媒体来用,忽略了这一家喻户晓、群众参与性强的娱乐活动的工具在广告领域的用途。
本发明的目的即是利用扑克宣传企业或产品形象,开发扑克在广告媒体方面的新用途。
为达到此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广告媒体扑克,其特征在于将扑克牌及扑克盒做为广告媒体在其正、反两面印有扑克以外的广告文字和图案。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由于扑克娱乐流传广泛、群众参与性强,因而用扑克做为广告媒体来进行企业或产品形家宣传更能达到持久的广告效果,加深人们对广告内容的认识及印象,与其它广告媒体(如报纸、电视、电台等)相比,其商业广告效果更具有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市场潜力巨大。一副扑克牌一般参与者为4人(不包括围观者),娱乐时间为1小时,可玩几十次甚至上百次,暂按50次计,则在1副牌1小时计的情况下,其广告重复次数为4×50×54=10800次;若按一年计,则广告重复次数为365×4×50×54=3942000次;若一个商家一年订做1万副扑克,则其广告重复次数为10000×3942000=3.942×1010次,可见其广告效果惊人。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说明。


图1是扑克盒的实施方案图。
图2和图3是扑克牌的实施方案图。
本发明是在现有娱乐扑克牌及扑克盒基础上,不改变其形状大小,只在其正、反两面加上图象及文字,如识别徽标、识别图象、广告语等,使人们在娱乐之中得到潜移默化的商业广告作用。
下面列举大连黑狮啤酒广告这一具体实施例。
1)发布媒体广告媒体扑克2)发布时间一个月(30天)3)发布数量5万副4)广告费用5万元5)具体实施方案在商家认可的前提下订购带有黑狮广告图案的扑克(如图1、2、3所示)5万副,其中扑克盒的正、反面图案相同,投放市场后直接受益人将为20万人(按每副4人使用、不重复使用计);若在一个月内有15天、每天玩1小时、每小时大约玩50次计算,其广告重复效果为20×15×50×1=15×1010人次,广告效果极佳。
权利要求
1.一种广告媒体扑克,其特征在于将扑克牌及扑克盒做为广告媒体在其正、反两面印有扑克以外的广告文字和图案。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广告媒体扑克,将扑克牌及扑克盒做为广告媒体在其正、反两面印有扑克以外的广告文字和图案,从而利用扑克宣传企业或产品形象,广告效果惊人。
文档编号G09F23/14GK1260559SQ9911262
公开日2000年7月19日 申请日期1999年1月12日 优先权日1999年1月12日
发明者丁晓冬, 周文发 申请人:丁晓冬, 周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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