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拼接屏广告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164807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一种拼接屏广告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广告机领域,尤其涉及的是一种拼接屏广告机。
【背景技术】
[0002]目前的竖立式液晶广告机,其模仿海报的形式,延续了传统平媒的特点,被广告传媒广泛运用。但限于液晶屏体的比例,只能做到9:16的比例,这给特殊比例的海报形式运用,比如需要更高高度(限制宽度增加),造成了困扰。
[0003]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
【实用新型内容】
[0004]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拼接屏广告机,解决了传统广告机显示比例的限制。
[0005]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6]—种拼接屏广告机,包括广告机主体,所述广告机主体内设有长宽比为32比9的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由若干液晶拼接屏拼接而成。
[0007]所述的拼接屏广告机,其中,所述液晶拼接屏为46寸的液晶拼接屏。
[0008]所述的拼接屏广告机,其中,所述显示屏由两个液晶拼接屏拼接而成。
[0009]所述的拼接屏广告机,其中,所述显示屏由四个液晶拼接屏拼接而成。
[0010]所述的拼接屏广告机,其中,所述液晶拼接屏通过一十字板固定在所述广告机主体内。
[0011]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拼接屏广告机,由于采用了若干液晶拼接屏拼接成广告机的显示屏,能够实现特殊比例的广告显示需求,尤其是限制宽度增加的情况下,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特殊技术缺陷。
【附图说明】
[0012]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拼接屏广告机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拼接屏广告机,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14]请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拼接屏广告机,包括广告机主体2,所述广告机主体2内设有长宽比为32比9的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由若干液晶拼接屏I拼接而成。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广告机的显示屏长宽比32比9,可以为客户提供特殊显示比例的广告机,尤其是受空间限制的区域、或海报的特殊形式限制时,本实用新型的广告机功能性尤为显著。例如为使海报宣传效果达到预期效果,有时客户会将海报做的超过现有广告机的显示比例,若采用液晶幕墙显示宣传则会产生不小的额外费用,客户难以接受,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广告机可以很好的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0015]进一步地,所述液晶拼接屏为46寸的液晶拼接屏I。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较佳实施例,所述显示屏由两个液晶拼接屏I拼接而成,即采用两个46寸的液晶拼接屏I拼接成所述广告机的显示屏,使所述显示屏的显示比例,即长宽比例为32比9。具有该特殊显示比例的广告机解决了客户宣传成本高的问题,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广告机仅有固定比例的技术缺陷,使广告机向更多显示比例发展。
[0016]上述具体实施例中,所述液晶拼接屏I通过一十字板固定在所述广告机主体2内。即采用以十字板将上述46寸的液晶拼接屏I牢牢固定在广告机主体2内,以保证显示屏的稳定性和牢固性。
[001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具体实施例,与上述实施例所不同的是,所述显示屏由四个液晶拼接屏I拼接而成。当然的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扩展实施例也可以使用更多的液晶拼接屏I拼接出更多显示比例的广告机。
[0018]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拼接屏广告机,由于采用了若干液晶拼接屏拼接成广告机的显示屏,能够实现特殊比例的广告显示需求,尤其是限制宽度增加的情况下,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特殊技术缺陷。
[0019]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应用不限于上述的举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例如,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拼接屏广告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广告机主体,所述广告机主体内设有长宽比为32比9的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由若干液晶拼接屏拼接而成,所述液晶拼接屏通过一十字板固定在所述广告机主体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拼接屏广告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拼接屏为46寸的液晶拼接屏。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拼接屏广告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由两个液晶拼接屏拼接而成。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拼接屏广告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由四个液晶拼接屏拼接而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拼接屏广告机,包括广告机主体,所述广告机主体内设有长宽比为32比9的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由若干液晶拼接屏拼接而成;所述液晶拼接屏为46寸的液晶拼接屏。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拼接屏广告机,由于采用了若干液晶拼接屏拼接成广告机的显示屏,能够实现特殊比例的广告显示需求,尤其是限制宽度增加的情况下,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特殊技术缺陷。
【IPC分类】G09F9/35
【公开号】CN204833952
【申请号】CN201520381175
【发明人】王惠安
【申请人】深圳市震东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2日
【申请日】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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