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及应用该系统的舞台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5174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及应用该系统的舞台灯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舞台灯光【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其包括支座、驱动电机以及至少两个光学元件支架和光学元件,光学元件安装在所述光学元件支架上,所述驱动电机设置在支座上,所述支座设有通光孔,各光学元件支架均可转动地套设在驱动电机的转轴上;所述驱动电机的转轴上固定连接有推动部件,所述推动部件可推动各光学元件支架动作;每个光学元件支架上均设有复位部件。本实用新型只需使用一套电机驱动结构,即可驱动多个光学元件支架,可大大降低了其制造成本,而且安装简单、合理,同时也可大大减小了其占用的内部空间,使得舞台灯具内部结构空间大,提高灯具使用效果。
【专利说明】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及应用该系统的舞台灯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舞台灯光【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及应用该系统的舞台灯。

【背景技术】
[0002]在舞台灯光领域中,为了塑造各种舞台灯光效果,经常需在舞台灯具使用各种光学元件对光束进行处理,例如使用棱镜可对光束进行分光或使光束发生色散,使用雾化镜片可对光束进行雾化及柔光处理。
[0003]而在现有技术中,舞台灯具中的各个光学元件支架一般都是由各个电机单独驱动运行,即,各光学元件支架分别与不同的电机连接,这样的设置方式虽然能够实现各光学元件支架的运行使用,但是存在以下缺陷:(1)需要配备多个电机及相应的驱动安装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增加了舞台灯具的制造成本,而且安装复杂;(2)每个光学元件支架都需要配备相应的驱动安装结构,需要占用较多空间,使得舞台灯具必须加大其内部空间,进而使得灯具体积庞大笨重,增加运输成本,而且使用不方便;(3)各光学元件支架之间需要进行一定的空间设计,否则容易存在干涉现象,从而导致各光学元件支架之间的使用相互受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所述的至少一种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合理,减小占用空间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
[0005]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还在于提供一种应用上述舞台灯具驱动系统的舞台灯。
[0006]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7]一种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包括支座、驱动电机以及至少两个光学元件支架和光学元件,所述光学元件安装在所述光学元件支架上,所述驱动电机设置在支座上,所述支座设有通光孔,其特征在于:各光学元件支架均可转动地套设在驱动电机的转轴上;所述驱动电机的转轴上固定连接有推动部件,所述推动部件可推动各光学元件支架动作,使光学元件支架带动光学元件运动到通光孔处;每个光学元件支架上均设有复位部件,使光学元件支架回复到初始位置。
[0008]进一步的,为使光学元件支架相对于驱动电机的转轴的转动更加稳定,占用的空间更小,所述光学元件支架通过轴承或滑环可转动地套设在驱动电机的电机轴上且各光学元件支架之间错层设置。
[0009]进一步的,为使光学元件支架的布局更加合理,所述至少两个光学元件支架分别设于所述通光孔的两侧。
[0010]进一步的,为优化舞台灯光效果,所述至少两个光学元件为棱镜、雾化镜中的一种或多种。
[0011]进一步的,为便于推动部件推动光学元件支架动作,所述推动部件为由竖直段和水平段构成的L型结构,其水平段的端部与驱动电机的转轴的固定连接,其竖直段的侧面为推动面;所述推动部件固定在所述驱动电机的转轴远离通光孔的一侧且设于各光学元件支架的外侧之间。
[0012]进一步的,为便于光学元件支架复位,所述复位部件包括弹性元件以及设置在支座上的固定柱,所述弹性元件的一端与光学元件支架连接,其另一端与所述固定柱连接。更进一步的,所述弹性元件优选为弹簧或者弹性皮带。
[0013]进一步的,为优化灯光效果,至少一个所述光学元件为可转动光学元件,所述可转动光学元件可转动的安装在所述光学元件支架上。
[0014]进一步的,为进一步优化灯光效果,所述舞台灯具驱动系统还包括能驱动所述可转动光学元件自转的自转驱动组件。优选的,所述自转驱动组件包括自转电机、主动轮、从动轮以及与所述可转动光学元件连接的自转齿轮,所述主动轮套设在自转电机的输出轴上,所述主动轮、从动轮、自转齿轮依次啮合连接。
[0015]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舞台灯,其包括灯具外壳、设置在灯具外壳内部的灯主体以及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所述舞台灯具驱动系统通过其支座安装在灯具外壳上。
[001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只需使用一套电机驱动结构,即可驱动多个光学元件支架,可大大降低了其制造成本,而且安装简单、合理,同时也可大大减小了其占用的内部空间,使得舞台灯具内部结构空间大,提高灯具使用效果;另夕卜,各光学元件支架之间错层设置,且通过推动部件的特殊设计,可使得各光学元件支架之间的运动相互不受影响,不会存在干涉现象。

【附图说明】

[0017]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总体结构示意图;
[0018]图2是图1所示结构的俯视图;
[0019]图3是图2所示的A-A剖视图;
[0020]图4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的爆炸示意图;
[0021]图5是图1所示结构的第一种状态示意图;
[0022]图6是图1所示结构的第二种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3]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0024]实施例一:
[0025]参照图1至图6,本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包括支座1、驱动电机3以及两个光学元件支架10和光学元件支架7 (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更多个光学元件支架),所述光学元件支架10和光学元件支架7上分别设有棱镜101和雾化镜(未示出),所述棱镜101可转动的安装在所述学元件支架10上;所述支座I设有通光孔8,所述两个光学元件支架10 (和7)分别设于所述通光孔8的两侧;驱动电机3装设在支座I上,各光学元件支架10 (和7)分别通过轴承(或滑环)15 (和16)可转动地套设在驱动电机3的转轴17上,且各光学元件支架之间错层设置;所述驱动电机3的转轴17上固定连接有推动部件12,所述推动部件12固定在所述驱动电机的转轴远离通光孔的一侧且设于各光学元件支架的外侧之间,所述推动部件12为由竖直段和水平段构成的L型结构,其水平段的端部与驱动电机3的转轴17固定连接,其竖直段的侧面为推动面,所述推动面可接触并推动各光学元件支架的推动面;每个光学元件支架10 (和7)均连接有复位部件,其中,光学元件支架10的复位部件包括弹簧11 (也可以是弹性皮带等其他弹性元件)以及设置在支座I上的固定柱2,光学元件支架7的复位部件包括弹簧5 (也可以是弹性皮带等其他弹性元件)以及设置在支座I上的固定柱4,弹簧11和弹簧5的一端均分别与光学元件支架10、光学元件支架7连接,其另一端均分别与固定柱2、固定柱4连接,弹簧11、弹簧5与光学元件支架10、光学元件支架7的连接方式可采用多种,在本实施例中,采用如下结构:光学元件支架10、光学元件支架7上也分别设有固定柱9、固定柱6,固定柱9、固定柱6上均分别设有沟槽,所述弹簧11、弹簧5的一端通过挂钩挂接在与固定柱9、固定柱6的沟槽上;该舞台灯具驱动系统还包括自转驱动组件,用于驱动光学元件支架10上的棱镜101绕自身轴线旋转,所述自转驱动组件包括自转电机、主动轮13、从动轮14以及与光学元件支架10上的棱镜101连接的自转齿轮,所述主动轮13套设在自转电机的输出轴上,所述主动轮13、从动轮14、自转齿轮依次啮合连接。
[0026]本方案中,各光学元件支架10 (和7)的初始位置均位于通光孔8的外侧(处于光路外),即各光学元件均不对舞台灯具发出的光束进行处理;当驱动电机3的电机轴17带动推动部件12顺时针旋转运动时,推动部件12旋转至光学元件支架10处,其推动面接触光学元件支架10的侧缘,并推动该光学元件支架10绕着驱动电机3的转轴17旋转,从而棱镜101进入光路对光束进行处理,如图5所示,同时,该光学元件支架10对应的弹簧11被拉动延伸,处于拉伸状态,此时,光学元件支架7在轴承16的作用下则不随着电机轴17旋转,且可通过弹簧5固定定位,因此,各光学元件支架相互之间的运动不受影响;当不需使用该棱镜101进行光束处理时,则停止电机轴17的旋转,此时,该光学元件支架10对应的弹簧11则通过其弹力恢复原状,在其恢复原状的同时,其弹力将该光学元件支架10—起回弹旋转,使得该光学元件支架10恢复到初始位置。同样地,需使用光学元件支架7上的雾化镜(未示出)进行光束处理时,只需改变电机轴17的旋转方向,使电机轴17逆时针旋转,推动部件12旋转至光学元件支架7处,其推动面接触光学元件支架7的侧缘,并推动该光学元件支架7绕着电机轴17旋转,从而带动其上的雾化镜(未示出)进入光路对光束进行处理,如图6所示,同时,该光学元件支架7对应的弹簧5被拉动延伸,处于拉伸状态,此时,光学元件支架10在轴承15的作用下则不随着电机轴17旋转,且可通过弹簧11固定定位,当不需使用该光学元件支架7上的雾化镜(未示出)进行光束处理时,则停止电机轴17的旋转,此时,该光学元件支架7对应的弹性复位部件则通过其弹力恢复原状,在其恢复原状的同时,其弹力将该光学元件支架一起回弹旋转,使得该光学元件支架7恢复到初始位置。本方案中,自转电机驱动主动轮13旋转,主动轮13通过啮合作用带动从动轮14旋转,从动轮14再进一步带动连接在棱镜101上的自转齿轮旋转,进而带动棱镜101 —起旋转,实现棱镜101的自转运动。
[0027]实施例二:
[0028]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类似,其区别在于,光学元件支架10和光学元件支架7上的光学元件均为棱镜101,所述棱镜101均可转动的安装在所述学元件支架10和7上,与棱镜101连接的自转齿轮均与从动轮14啮合。本实施例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棱镜自转的工作原理均与实施例一类似。
[0029]实施例三:
[0030]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类似,其区别在于,两个光学元件支架10和光学元件支架7上的光学元件均为雾化镜,两个雾化镜分别不可转动的安装在两个光学元件支架10和7上,由于两个雾化镜均无须自转,因此,本实施例可省略用于驱动光学元件自转的自转驱动组件。本实施例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的工作原理与实施例一类似。
[0031]实施例四:
[0032]本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应用上述舞台灯具驱动系统的舞台灯,包括灯具外壳、设置在灯具外壳内部的灯主体以及所述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所述舞台灯具驱动系统的支座I安装在灯具外壳上。
[0033]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包括支座、驱动电机以及至少两个光学元件支架和光学元件,所述光学元件安装在所述光学元件支架上,所述驱动电机设置在支座上,所述支座上设有通光孔,其特征在于:各光学元件支架均可转动地套设在驱动电机的转轴上;所述驱动电机的转轴上固定连接有推动部件,所述推动部件可推动各光学元件支架动作,使光学元件支架带动光学元件运动到通光孔处;每个光学元件支架上均设有复位部件,使光学元件支架回复到初始位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元件支架通过轴承或滑环可转动地套设在驱动电机的电机轴上且各光学元件支架之间错层设置。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光学元件支架分别设于所述通光孔的两侧。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光学元件为棱镜、雾化镜中的一种或多种。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部件为由竖直段和水平段构成的L型结构,其水平段的端部与驱动电机的转轴固定连接,其竖直段的侧面为推动面;所述推动部件固定在所述驱动电机的转轴远离通光孔的一侧且设于各光学元件支架的外侧之间。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部件包括弹性元件以及设置在支座上的固定柱,所述弹性元件的一端与光学元件支架连接,其另一端与所述固定柱连接。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元件为弹簧或者弹性皮带。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光学元件为可转动光学元件,所述可转动光学元件可转动的安装在所述光学元件支架上。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舞台灯具驱动系统还包括能驱动所述可转动光学元件自转的自转驱动组件。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转驱动组件包括自转电机、主动轮、从动轮以及与所述可转动光学元件连接的自转齿轮,所述主动轮套设在自转电机的输出轴上,所述主动轮、从动轮、自转齿轮依次啮合连接。11.一种舞台灯,其特征在于:包括灯具外壳、设置在灯具外壳内部的灯主体以及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舞台灯具驱动系统,所述舞台灯具驱动系统通过其支座安装在灯具外壳上。
【文档编号】F21V14-00GK204285336SQ201420747330
【发明者】蒋伟楷 [申请人]广州市浩洋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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