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30512阅读:284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夜光鞋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鞋,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 夜光鞋。
背景技术
现有的鞋一般是从鞋的舒适程度方面来改善鞋的结构,很少有从 照明功能的角度来考虑鞋的结构。目前的市面上出现了一种供婴幼儿穿的能发光的鞋,该鞋是在鞋 底内装有发光二极管,当脚踩鞋底时就会闪闪发亮,这种鞋只有玩耍 功能,没有照明功能,同时,该鞋不能有效地节约用电,穿着时间稍 微长一点,电池就会没电,因而其使用寿命短。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上述现有的鞋的基础上进行改 进,从而提供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夜光鞋。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夜光鞋,包括鞋底和鞋面,其特征在于鞋底上设有一个照 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包括一个小灯泡、 一个开关和一个电池,上述小灯 泡设在鞋底的前端上,上述开关设在鞋底的侧面上,上述电池设在鞋 底内;上述小灯泡、开关和电池依次通过导线串联连接而构成一个回 路,上述导线设在鞋底内。由于鞋底上设有一个照明装置,所以,本实用新型的夜光鞋除了 当鞋子穿外,还具有照明功能,从而方便于穿鞋者在黑暗的环境中行 走,保证了穿鞋者在黑暗环境中行走的安全;同时,本实用新型的夜 光鞋在不需照明时,可以通过开关将回路断开,节约了用电,因而使 用寿命长。另外,本实用新型的夜光鞋还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优点。为了进一步延长照明装置的使用寿命,所述小灯泡最好是采用发 光二极管,因为发光二极管比较耐用,所以选用发光二极管能够进一 步延长照明装置的使用寿命。本实用新型对照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是,由于鞋底上设有一个照 明装置,所以,本实用新型的夜光鞋除了当鞋子穿外,还具有照明功 能,从而方便于穿鞋者在黑暗的环境中行走,保证了穿鞋者在黑暗环境中行走的安全;同时,本实用新型的夜光鞋在不需照明时,可以通 过开关将回路断开,节约了用电,因而使用寿命长。另外,本实用新 型的夜光鞋还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优点。本实用新型的夜光鞋 可以是皮鞋、球鞋、拖鞋等各种各样的鞋。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电路图。在上述附图中,l为鞋底,2为鞋面,3为小灯泡,4为开关,5 为电池,6为导线。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优选实施例中的夜光鞋,包括鞋底1和鞋面2, 鞋底1上设有一个照明装置。上述照明装置包括一个小灯泡3、 一个开关4和一个电池5,上 述小灯泡3选用发光二极管,上述小灯泡3设在鞋底1的前端上,上 述开关4设在鞋底1的侧面上,上述电池5设在鞋底1内;如图2所 示,上述小灯泡3、开关4和电池5依次通过导线6串联连接而构成 一个回路,上述导线6设在鞋底1内。在黑暗的环境中行走时,打开位于鞋底1侧面的开关4,使回路 导通,小灯泡3发光,从而达到照明的目的。当不需照明时,可以通 过鞋底1侧面的开关4将回路断开,小灯泡3熄灭。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中的结构形式,本实用新型的夜 光鞋还可以是皮鞋、球鞋等各种各样的鞋,只要鞋底1上设有一个照 明装置,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即凡依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所做的等同变换, 均为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所覆盖。
权利要求1、一种夜光鞋,包括鞋底和鞋面,其特征在于鞋底上设有一个照明装置。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夜光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 一个小灯泡、 一个开关和一个电池,上述小灯泡设在鞋底的前端上, 上述开关设在鞋底的侧面上,上述电池设在鞋底内;上述小灯泡、开 关和电池依次通过导线串联连接而构成一个回路,上述导线设在鞋底 内。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夜光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灯泡采用发 光二极管。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夜光鞋,该夜光鞋包括鞋底和鞋面,其特征在于鞋底上设有一个照明装置。由于鞋底上设有一个照明装置,所以,本实用新型的夜光鞋除了当鞋子穿外,还具有照明功能,从而方便于穿鞋者在黑暗的环境中行走,保证了穿鞋者在黑暗环境中行走的安全;同时,本实用新型的夜光鞋在不需照明时,可以通过开关将回路断开,节约了用电,因而使用寿命长。另外,本实用新型的夜光鞋还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优点。本实用新型的夜光鞋可以是皮鞋、球鞋、拖鞋等各种各样的鞋。
文档编号F21V33/00GK201094316SQ20072005488
公开日2008年8月6日 申请日期2007年7月26日 优先权日2007年7月26日
发明者周育烽, 黄小玉 申请人:周育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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