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50306阅读:113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包括照明管、光源、电池、开关和可拆卸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采用锂电池。本发明采用锂电池作为电源,延长了安全电筒的使用照明时间,且采用发光二级管作为光源,亮度高、耗电量低;设计合理,使用方便,采用可以在手上佩戴的方式;适合夜间和雾天使用,便于车辆或者他人进行识别。
【专利说明】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生活用品,尤其是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
【背景技术】
[0002]在夜间或者雾天,行人或者车辆不能分辨出对面的行人,而影响交通。现在已有的普通安全电筒虽然可以用于照明,也可以解决以上问题,但是其采用汞电池,使用寿命短,且只能拿在手里,使用不方便。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其采用锂电池作为电源,延长了安全电筒的使用照明时间,且使用方便。
[0004]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采取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5]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包括照明管、光源、电池、开关和可拆卸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采用锂电池。
[0006]而且,所述的照明管可以折成圆圈形状。
[0007]而且,所述的光源采用发光二级管。
[0008]本发明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0009]1、本发明采用锂电池作为电源,延长了安全电筒的使用照明时间。
[0010]2、本发明采用发光二级管作为光源,亮度高、耗电量低。
[0011]3、本发明设计合理,使用方便,采用可以在手上佩戴的方式;适合夜间和雾天使用,便于车辆或者他人进行识别。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做进一步详述:
[0014]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如图1所示:包括照明管1、光源2、电池3、开关4可拆卸连接5: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3采用锂电池。所述的照明管I可以折成圆圈形状;所述的光源2采用发光二级管。
[0015]需要强调的是,本发明所述的实施例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定性的,因此本发明并不限于【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实施例,凡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得出的其他实施方式,同样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包括照明管、光源、电池、开关和可拆卸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采用锂电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明管可以折成圆圈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源采用发光二级管。
【文档编号】F21Y101/02GK103672422SQ201210330084
【公开日】2014年3月26日 申请日期:2012年9月7日 优先权日:2012年9月7日
【发明者】马莉芳 申请人:马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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