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台灯夹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78801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台灯夹座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新型台灯夹座由夹座、大嵌球、小嵌球组成:夹座由上、下片夹板、穿轴、扭簧组成;在上、下片夹板的夹持面上均设有小嵌孔和大嵌孔;嵌放在大小嵌孔内的大嵌球、小嵌球均为缺有球缺的球形体,并在大小嵌球的球形部位均开有通槽、盲孔、角形槽。若夹座依次要夹持大平面、窄侧面、楞角时,人们可将嵌放在嵌孔内的大小嵌球的平面部位、通槽部位、角形槽部位依次调到夹持面的外侧。因大小嵌球能根据需要进行部位调整,故应用很方便。
【专利说明】一种新型台灯夹座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台灯底座,尤其是一种具有夹持功能的台灯底座。

【背景技术】
[0002]众所周知,带有底座兼夹座的台灯被许多人应用,尤其是对于住集体宿舍的学生,由于这样的台灯应用起来十分的方便,所以他们对兼有夹持功能的底座台灯更是青睐。但是,在应用过程当中,该种台灯底座也有一些不便之处。例如。被夹持的物体如果不是一个较大的平面时,而是为圆柱面、尖角时、楞角形等,那么,现有的常规夹座常常显得力不从心。根据这些问题,本发明推出该新型台灯夹座。经检索,未发现有雷同结构的发明。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更好的发挥出兼有夹座功能的台灯。
[0004]一种新型台灯夹座,它是由夹座、大嵌球、小嵌球组合而成:夹座由上片夹板、下片夹板、穿轴、扭簧组成;其中,在上片夹板的下夹持面上设有一对小嵌孔和一对大嵌孔;在下片夹板的上夹持面上设有一对小嵌孔和一对大嵌孔;其中,上片夹板的小嵌孔和下片夹板的小嵌孔在位置上不仅是对应的、而且其孔洞的大小、形态也是一样的;上片夹板的大嵌孔和下片夹板的大嵌孔在位置上不仅是对应的、而且其孔洞的大小、形态也是一样的;不管是小嵌孔或是大嵌孔,它们的形态均为内直径尺寸大于其外口直径尺寸的球形腔体;大嵌球、小嵌球均为缺有球缺的不完整的球形体,因为只有这样的球形体才可以呈万向转动状态、且不会外移的嵌在所在的嵌孔内;在大嵌球的球形部位均开有大通槽、大盲孔、大角形槽;在小嵌球的球形部位均开有小通槽、小盲孔、小角形槽。
[000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该台灯夹座不管遇到怎样形态的被夹持状物体,人们均可通过调节大小嵌球其球面上的槽形、槽向、孔向等手段让夹持变得稳妥、安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6]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07]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局部剖视示意图。
[0008]图2为夹座结构局部剖视示意图。
[0009]图3为图2在C——C向的剖视图。
[0010]图4为图2在K——K向的剖视图。
[0011]图5为大嵌球结构示意图。
[0012]图6为小嵌球结构示意图。
[0013]各图中,1、夹座,11、上片夹板,111、上板小嵌孔,112、上板大嵌孔,12、下片夹板,121、下板小嵌孔,122、下板大嵌孔,13、穿轴,14、扭簧,15、开关,16、灯口支管,17、电源线,
[0014]2、大嵌球,21、大通槽,22、大盲孔,23、大角形槽,
[0015]3、小嵌球,31、小通槽,32、小盲孔,33、小角形槽。

【具体实施方式】
[0016]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由夹座1、大嵌球2、小嵌球3组合而成:夹座I由上片夹板
11、下片夹板12、穿轴13、扭簧14组成;且大嵌球2和小嵌球3分别嵌放在各自上下片夹板的各自大小嵌孔内。
[0017]当夹座I要夹持的物体为大平面时,人们可以将大小嵌孔内的大嵌球2、小嵌球3的平面部位均调节到外侧;当夹座I要夹持的物体为窄侧面时,人们可以将大嵌球2、小嵌球3的大小通槽部位均调节到外侧;当夹座I要夹持的物体呈楞角时,人们可以将大嵌球
2、小嵌球3的大小角形槽部位均调节到外侧。
[0018]由于根据需要,人们可以对夹座I的大嵌球2和小嵌球3进行适当的方位和形态的调整,因此,这样的台灯夹座给应用者带来极大的方便。
[0019]—旦台灯的夹座固定之后,人们就可以将嵌有灯泡的灯口支管16给予定向、将电源线17接通电源,而后旋动开关15使用台灯。
【权利要求】
1.一种新型台灯夹座,它是由夹座、大嵌球、小嵌球组合而成:夹座由上片夹板、下片夹板、穿轴、扭簧组成;其特征在于:在上片夹板(11)的下夹持面上设有小嵌孔(111)和大嵌孔(112);在下片夹板(12)的上夹持面上设有小嵌孔(121)和大嵌孔(122);大嵌球(2)、小嵌球(3)均为缺有球缺的不完整的球形体,而且在大嵌球(2)的球形部位均开有大通槽(21)、大盲孔(22)、大角形槽(23);在小嵌球(3)的球形部位均开有小通槽(31)、小盲孔(32)、小角形槽(33)。
【文档编号】F21V21/088GK203927799SQ201420369583
【公开日】2014年11月5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7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7日
【发明者】许晴晴 申请人:许晴晴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