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室内照明用的吊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81973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室内照明用的吊灯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室内照明用的吊灯,包括装饰座,所述装饰座由两个连接件、若干个非连接件和和环形灯罩组成,所述连接件一端与非连接件相铰接,连接件另一端设有凸耳,所述凸耳上安装有螺栓,连接件的外侧和非连接件的外侧设有三角形装饰块,连接件的内侧和非连接件的内侧设有锯齿形装饰块,所述环形灯罩位于本体的中心,所述连接件和非连接件上均设有圆形彩色板,所述圆形彩色板有两个,且均匀分布在连接件和非连接件上。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带有的螺栓的凸耳有助于连接件与非连接件的连接,还便于操作人员拆卸和安装本体,通过设置三角形装饰块、锯齿形装饰块和圆形彩色板有助于增加本体的装饰美感。
【专利说明】—种室内照明用的吊灯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灯具设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室内照明用的吊灯。

【背景技术】
[0002]照明灯具的品种很多,有吊灯、吸顶灯、台灯、落地灯、壁灯、射灯等;照明灯具的颜色也有很多,无色、纯白、粉红、浅蓝、淡绿、金黄、奶白。选灯具时,不要只考虑灯具的外形和价格,还要考虑亮度,而亮度的定义应该是不刺眼、经过安全处理、清澈柔和的光线。应按照居住者的职业、爱好、情趣、习惯进行选配,并应考虑家具陈设、墙壁色彩等因素。照明灯具的大小与空间的比例有很密切的关系,选购时,应考虑实用性和摆放效果,方能达到空间的整体性和协调感。然而,现有市场上的室内照明用的吊灯上缺少有助于连接件与非连接件的连接的装置,这不便于操作人员拆卸和安装本体,有些室内照明用的吊灯上缺少有助于增加本体的装饰美感的装置,不能满足现实情况的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室内照明用的吊灯。
[0004]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0005]一种室内照明用的吊灯,包括装饰座,所述装饰座由两个连接件、若干个非连接件和和环形灯罩组成,所述连接件一端与非连接件相铰接,连接件另一端设有凸耳,所述凸耳上安装有螺栓,连接件的外侧和非连接件的外侧设有三角形装饰块,连接件的内侧和非连接件的内侧设有锯齿形装饰块,所述环形灯罩位于本体的中心。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连接件和非连接件上均设有圆形彩色板,所述圆形彩色板至少有两个,且均匀分布在连接件和非连接件上。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三角形装饰块有两个,且均匀分布在连接件的外侧和非连接件的外侧。
[000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锯齿形装饰块有若干个,且均匀分布在连接件的内侧和非连接件的内侧。
[0009]现场使用时,操作人员将本体通过螺钉固定在天花板上,再连接电源,即可进行照明工作。
[0010]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带有的螺栓的凸耳有助于连接件与非连接件的连接,还便于操作人员拆卸和安装本体,通过设置三角形装饰块、锯齿形装饰块和圆形彩色板有助于增加本体的装饰美感,且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经济实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中:1、装饰座;11、连接件;12、非连接件;13、环形灯罩;2、凸耳;21、螺栓;3、三角形装饰块;4、锯齿形装饰块;5、圆形彩色板。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14]请参阅图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5]所述一种室内照明用的吊灯,包括装饰座1,所述装饰座由两个连接件11、若干个非连接件12和和环形灯罩13组成,所述连接件11 一端与非连接件12相铰接,连接件11另一端设有凸耳2,所述凸耳2上安装有螺栓21,带有的螺栓21的凸耳2有助于连接件11与非连接件12的连接,还便于操作人员拆卸和安装本体I。
[0016]所述连接件11的外侧和非连接件12的外侧设有三角形装饰块3,连接件11和非连接件12有助于本体I的环状连接,所述三角形装饰块3有两个,且均匀分布在连接件11的外侧和非连接件12的外侧,连接件11的内侧和非连接件12的内侧设有锯齿形装饰块4,所述锯齿形装饰块4有八个,且均匀分布在连接件11的内侧和非连接件12的内侧。
[0017]所述连接件11和非连接件12上均设有圆形彩色板5,三角形装饰块3、锯齿形装饰块4和圆形彩色板5有助于增加本体I的装饰美感,所述圆形彩色板5有两个,且均匀分布在连接件11和非连接件12上,所述环形灯罩13位于本体I的中心。
[0018]现场使用时,操作人员将本体I通过螺钉固定在天花板上,再连接电源,即可进行照明工作。
[0019]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室内照明用的吊灯,其特征在于:包括装饰座(1),所述装饰座由两个连接件(11 )、若干个非连接件(12)和环形灯罩(13)组成,所述连接件(11) 一端与非连接件(12)相铰接,连接件(11)另一端设有凸耳(2),所述凸耳(2)上安装有螺栓(21),连接件(11)的外侧和非连接件(12)的外侧设有三角形装饰块(3),连接件(11)的内侧和非连接件(12)的内侧设有锯齿形装饰块(4),所述环形灯罩(13)位于本体(I)的中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照明用的吊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11)和非连接件(12)上均设有圆形彩色板(5),所述圆形彩色板(5)至少有两个,且均匀分布在连接件(11)和非连接件(12)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照明用的吊灯,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形装饰块(3)有两个,且均匀分布在连接件(11)的外侧和非连接件(12)的外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室内照明用的吊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锯齿形装饰块(4)有若干个,且均匀分布在连接件(11)的内侧和非连接件(12)的内侧。
【文档编号】F21V17/12GK204201706SQ201420526789
【公开日】2015年3月11日 申请日期:2014年9月15日 优先权日:2014年9月15日
【发明者】李伟源 申请人:李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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