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风车灯领域,具体是一种智能风车灯。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灯具也应用越来越广泛,其中有一种风车灯,现有的风车灯是在大型风车上做亮化,没有创新点,而且市面上也没有单独的风车灯,都是与其他部件组合成的灯,无法单独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风车灯,具有体型小,可单一控制等优点,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智能风车灯,包括支架和外壳,所述支架顶端安装有外壳,在外壳的一端设置有叶片,在叶片中部设置有灯板,在叶片和灯板的外部罩有保护罩,保护罩与外壳固定连接,在外壳的内部设置有控制板,控制板与为叶片提供动力的马达电连接,在控制板的另一侧电连接有电源,在电源的一侧电连接有电线,电线穿过支架与外部电源电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架的底部为三角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灯板斜放在两边高度不同的型材内,并配有灯条用的偏光透镜。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架内部设有可供电线穿过的中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智能风车灯,是一个风车造型的灯具,风吹动风车叶片,根据叶片转动的速度、自然光的亮度,叶片产生不同的亮化效果,控制板设置在风车灯内部,可以更好地控制灯具,更加智能,广泛用于公园、河岸等亮化场所,新奇美观,让人喜爱。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A-A处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中:1-支架;2-保护罩;3-叶片;4-控制板;5-电源;6-电线;7-外壳;8-灯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智能风车灯,包括支架1和外壳7,支架1为三角稳固形状,可以更好地支撑风车灯,不会因风阻大而被吹翻,支架1顶端安装有外壳7,可以保护电路不受风吹雨淋,避免造成损失,在外壳7的一端设置有叶片3,可以被风吹动旋转,在叶片3中部设置有灯板8,可以发光,在叶片3和灯板8的外部罩有保护罩2,防止人们被旋转的叶片3伤害,保护罩2与外壳7固定连接,两者都起着保护的作用,在外壳7的内部设置有控制板4,控制着电路的运行,使智能风车灯更加的智能,控制板4与叶片3固定连接,在控制板4的另一侧电连接有电源5,可以为整个电路提供电力支持,在电源5的一侧电连接有电线6,电线6穿过支架1内部的中空与外部电路连接。
综上所述:本智能风车灯,支架1为三角稳固形状,可以更好地支撑风车灯,不会因风阻大而被吹翻,支架1顶端安装有外壳7,可以保护电路不受风吹雨淋,避免造成损失,在叶片3和灯板8的外部罩有保护罩2,防止人们被旋转的叶片3伤害,在外壳7的内部设置有控制板4,控制着电路的运行,使智能风车灯更加的智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