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灯具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分体式提篮灯。
背景技术:
家庭灯具具有使用率高、种类繁多的特点,从功用性角度考虑,一物多用的收纳型多功能灯具更符合目前的百姓家庭。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符合使用者的不同需求,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灯具,既可将整体作为落地灯,又可以分体的形式作为台灯,使用方式较为随意,使用者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分体式提篮灯,包括:充电座,传导棒,灯体,提手,所述充电座通过插线接口连接电源线,所述传导棒固定安装于充电座上,所述灯体中心为中空结构可允许传导棒插入并通过,所述提手可拆卸的安装在充电座和灯体外侧。
所述充电座设有充电开关,用于充电模式的开启与关闭。
所述充电座底部设有可充电储电的装置。
所述充电座外侧设有若干个凹槽,用于所述提手的固定与拆卸。
所述传导棒设有若干个发光组件,用于照明。
所述灯体上端内径等于或大于下端外径,能使一个灯体的底端卡在另一灯体的上端。
所述灯体上端外侧设有若干个滑槽。
所述提手两边底端均设有与所述充电座上凹槽相对应的凸块。
所述提手两边内侧均设有滑块,所述滑块与所述灯体上端外侧的滑槽匹配。
优选地,所述充电座设有显示灯体充电状态的指示灯。
优选地,所述灯体的材料为塑料,玻璃,竹中任意一种。
本技术:
提供的技术方案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分体式提篮灯将落地灯与台灯的功能相结合,既节约了购买成本,又能切换不同的使用空间;现有市场上的不同灯具之间,产品功能相对独立,没有交叉性;相比之下一物多用的产品使用率更高一些。
附图说明
更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充电座侧端凹槽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充电座底部充电储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灯体上端外侧滑槽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1实施例一的一种状态图;
图6为图1实施例二的一种状态图。
其中:
1、充电座;2、传导棒;3、灯体;4、提手;
11、充电开关组件;12、电源线;13、凹槽;141、充电储电装置容纳空间;142、充电储电装置容纳空间外壳;15、充电储电装置;
21、发光组件;
31、灯体上端外侧滑槽;
41、凸块;42、滑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作型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阅图1~6,其显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的具体结构,一种分体式提篮灯包括:充电座1,传导棒2,灯体3,提手4。
附图1~6中,充电座1和灯体3均是圆柱体。可以理解,充电座1和灯体3的形状不局限于圆柱体,也可以是四方体或者多棱柱,只要可以承载和串联叠置即可。
实施例一:
请参阅图5,在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分体式提篮灯,
包括充电座1,充电座1前端设有充电开关11,充电座后端可拆卸连接电源线12,充电座侧端设有凹槽13,充电座1底部设有一容纳空间,该空间中设有充电储电装置15;
传导棒2,所述传导棒固定安装于充电座1上端,传导棒上设有3个发光组件21;
灯体3,3个灯体3中心均为中空状态并可以允许传导棒2插入并通过,灯体3上端内径等于或大于下端外径,能使一个灯体的底端卡在另一灯体3的上端以串联叠置的方式置于充电座1上;
提手4,提手4两边均设有滑轨,底端两侧均设有与充电座侧端凹槽相应的形状,提手可由灯体3上端的滑槽31通过并卡在充电座1的凹槽中,将全部组件可拆卸的组装成一个整体。
本实施中提供的是本实用新型中所有灯体作为一个整体使用的方式,当电源线4接通电源后,可将灯具整体作为落地灯使用。当打开设置在充电座1后端的充电开关11时,便进入充电模式。
实施例二:
请参阅图6,本实施例基于实施例一上,当完成充电后,断开电源,可将灯体3拆卸下来,把带有传导棒2的充电座1随意放在所需的场所进行使用,可将其继续作为落地灯使用,也可作为台灯进行使用。
优选实施例中,充电座1上设有显示灯体3充电状态的指示装置,如指示灯等,指示灯设有不同颜色,分别对应不同的充电状态,防止灯体未充满或过度充电的情况。
优选实施例中,所述灯体3的材料为塑料,玻璃,竹中任意一种。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1.一种分体式提篮灯,其特征在于,包括充电座(1),传导棒(2),灯体(3),提手(4);
所述充电座(1)前端设有充电开关(11);
所述传导棒(2)固定在所述充电座(1)上,所述传导棒(2)上设有若干个发光组件(21);
所述充电座(1)后端通过插线接口连接电源线(12);
所述灯体(3)中心为中空结构,可允许所述传导棒插入并通过;
所述提手(4)可拆卸的安装于所述灯体(3)与所述充电座(1)外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提篮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开关(11)关闭时进入正常使用模式,所述充电开关(11)打开时进入充电模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提篮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座(1)底部装有充电储电装置(15)。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体式提篮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座(1)上设有用于显示灯体充电状态的指示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分体式提篮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座(1)侧端设有若干个凹槽(13)。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提篮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3)上端内径等于或大于下端外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分体式提篮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3)有若干个,所述若干个灯体(3)串联叠置于传导棒(2)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分体式提篮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3)上端外侧设有若干个滑槽(31)。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分体式提篮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手(4)两边底端均设有与所述凹槽相对应的凸块(41)。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提篮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3)的材料为塑料,玻璃,竹子中任意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