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照明装置以及机动车辆。
背景技术:
1、机动车辆的照明装置中通常具有光学模组和对光学模组的出光方向进行调整的调节系统。通常情况下,调节系统安装在围绕光学模组设置的支架上,通过调节支架的方向来调整光学模组的出光方向;或者将调节系统安装在光学模组的散热结构上,以通过调节散热结构的方向调整光学模组的出光方向。
2、然而,以上两种方式中,第一种零件较多,装配和调试过程也比较复杂,且支架会占用较多空间,增加照明装置的尺寸;第二种则对光学模组的适用性产生影响,只能使用于特定的设计。为了解决上述至少一部分技术问题以及潜在的其他技术问题而做出了本实用新型。
技术实现思路
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方面,提供一种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包括:光学模组,其配置为产生照明光束;调节装置,其配置为对光学模组的出光方向进行调节;第一支架,其配置为固定调节装置的第一调整单元,以对光学模组的出光进行水平方向上的调节;第二支架,其配置为固定调节装置的枢轴单元;第三支架,其配置为固定调节装置的第二调整单元,以对光学模组的出光进行竖直方向上的调节。
2、在一个具体的示例中,所述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第三支架配置为固定在光学模组的散热结构上。
3、在一个具体的示例中,所述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第三支架分别通过螺钉固定至光学模组的散热结构上。
4、在一个具体的示例中,所述散热结构上预留有固定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第三支架的定位孔。
5、在一个具体的示例中,所述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第三支架分别在垂直方向上固定至散热结构的上下两侧。通过采用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在光学模组的上下两侧有足够空间的情况下,实现对调节装置进行安装,使得在照明装置在水平方向占用尽可能少的空间。
6、在一个具体的示例中,所述第二支架与所述第一支架或者所述第三支架形成为一体。
7、在一个具体的示例中,所述第二支架在水平方向上固定至散热结构的左侧或右侧。
8、在一个具体的示例中,所述第一支架或者第三支架在水平方向上固定至散热结构的另一侧。
9、在一个具体的示例中,所述第一支架或者第三支架在垂直方向上固定至散热结构的上侧或下侧。
10、在一个具体的示例中,所述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第三支架上配置有容纳调节装置的球窝的开孔。
1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机动车辆,所述机动车辆具有根据前一方面所述的照明装置。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能够将本实用新型应用于照明装置和机动车辆。
1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照明装置,能够根据实际的需求灵活调整支架的位置,可以有效减少调节装置的支架所占用的空间,得到更加紧凑的照明装置。同时,还能增加光学模组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的适用环境,可以仅进行支架的调整,无需对光学模组做出改变,从而节约成本。
1.一种照明装置(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结构(107)上预留有固定第一支架(101)、第二支架(102)和第三支架(103)的定位孔。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101)、第二支架(102)和第三支架(103)分别在垂直方向上固定至散热结构(107)的上下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102)与所述第一支架(101)或者所述第三支架(103)形成为一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102)在水平方向上固定至散热结构(107)的左侧或右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101)或者第三支架(103)在水平方向上固定至散热结构(107)的另一侧。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101)或者第三支架(103)在垂直方向上固定至散热结构(107)的上侧或下侧。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101)、第二支架(102)和第三支架(103)上配置有容纳调节装置(106)的球窝的开孔。
11.一种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动车辆具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