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整体涉及具有照明的系统,并且更具体地涉及具有可调节照明的系统。
背景技术:
1、建筑物、移动系统和其他系统可设置有照明。可以调节照明以改变亮度水平和其他设置。
技术实现思路
1、一种系统可具有将外部区域与内部区域分隔开的车身或其他支撑件。该系统可以包括具有内部和/或外部灯的照明系统,该内部和/或外部灯具有可调节漫射器。灯可以包括诸如白光发光二极管和/或彩色发光二极管之类的光源。可调节漫射器可以是电可调节液晶漫射器。
2、车身上的外部灯可用作前照灯、位置灯或另一车辆灯。内部灯可用作作业灯、座舱灯、传感器指示灯或装饰灯。对可调节漫射器的调节可用于调节发射光的角展度以用于在不同照明模式下操作。
1.一种照明系统,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可调节漫射器能够在透明状态和模糊状态之间调节,并且其中所述可调节漫射器被配置为响应于检测到第一环境光水平而在所述透明状态下操作,并且被配置为响应于检测到大于所述第一环境光水平的第二环境光水平而在所述模糊状态下操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光源和所述可调节漫射器被配置为形成车辆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光源包括能够独立调节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并且其中所述可调节漫射器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重叠。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包括第一发光二极管并且所述第二部分包括第二发光二极管。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第一部分被配置为当所述可调节漫射器处于所述透明状态时发射前照灯照明。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被配置为当所述可调节漫射器处于所述模糊状态时发射日间行驶光照明。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第二部分被配置为当所述可调节漫射器处于所述透明状态时发射位置灯照明。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围绕所述第一部分。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可调节漫射器包括电可调节液晶漫射器。
11.一种车辆,包括: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还包括相机,所述相机被配置为捕获所述车身周围的外部区域的图像,其中所述可调节漫射器被配置为散射从所述光源发射的光,以在所述可调节漫射器被切换到所述模糊状态时用作对所述图像的照明。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光源包括多个能够独立调节的光源部分,所述光源部分被所述可调节漫射器的相应的能够独立调节的漫射器部分重叠。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辆,还包括传感器,所述传感器与所述可调节漫射器部分中的一个和所述可调节光源部分中的一个对准。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传感器包括车门打开-关闭传感器。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身具有内部区域,并且其中所述光源和所述可调节漫射器被配置为在所述内部区域中发射装饰照明。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身具有内部区域,并且其中所述光源被配置为将光通过所述可调节漫射器发射到所述内部区域中,其中当所述可调节漫射器处于所述透明状态时,所发射的光用作任务照明,并且其中当所述可调节漫射器处于所述模糊状态时,所发射的光用作座舱照明。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光源包括不同颜色的发光二极管。
19.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可调节漫射器包括电可调节液晶漫射器。
20.一种车辆,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