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属于车灯,特别是一种磁力发电警示灯。
背景技术:
1、自行车上的警示灯是一种可以增强自行车安全性的装置,主要用于在夜间或低能见度环境下提醒其他车辆或行人注意自行车的存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警示灯通常使用电池或者充电电池作为电源,不需要连接到自行车的电力系统。这种设计使得自行车上的警示灯非常方便,因为它们可以随时使用,而不受电力线路或充电基础设施的限制。
3、但是,电池的续航时间有限,普通电池需要隔一段时间更换电池,而充电电池则需要隔一段时间进行充电,导致在使用并不方便。而作为一个挂件,基本在安装后不会去接触的警示灯而言,忘记更换电池或者对电池充电也是常有的情况。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技术存在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磁力发电警示灯,解决了电池续航问题的特点。
2、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
3、一种磁力发电警示灯,其特征在于,包括
4、架体,所述架体设有沿其长度方向的滑道;
5、发电线圈,所述发电线圈设置在所述架体上;
6、第一磁铁,所述第一磁铁滑动设置在所述滑道内且能够沿滑道方向滑动,至少部分所述发电线圈的处于第一磁铁的磁场内;
7、支撑装置,所述支撑装置用于对第一磁铁提供使其远离滑道两端的外力;和
8、至少一个灯组件,所述灯组件与所述发电线圈电连接。
9、在上述磁力发电警示灯中,所述支撑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滑道两端的两个第二磁铁,所述第二磁铁的两极分别与两个第一磁铁相斥设置,以使所述第一磁铁悬浮在两个第二磁铁之间。
10、在上述磁力发电警示灯中,所述支撑装置包括两个设置在所述架体两端的弹簧,所述弹簧的一端与所述架体连接,另一端伸入所述滑道,两个弹簧的端部之间具有间距,所述间距大于第一磁铁的长度。
11、在上述磁力发电警示灯中,所述发电线圈绕设在所述架体的外表中部,且所述第一磁铁能够穿过所述发电线圈,所述架体上设有第一限位台阶和第二限位台阶,所述发电线圈设置在所述第一限位台阶与所述第二限位台阶之间。
12、在上述磁力发电警示灯中,所述架体上开设有至少一个与所述滑道连通的交流孔,所述第一磁铁具有沿所述滑道方向且贯穿所述第一磁铁的通孔。
13、在上述磁力发电警示灯中,所述架体上设有卡槽部,所述灯组件与所述卡槽部卡接配合。
14、在上述磁力发电警示灯中,所述磁力发电警示灯还包括壳体,所述壳体覆盖在所述架体外部,所述壳体的内壁与所述架体的侧壁之间形成腔室,每个所述灯组件包括至少一个灯珠,所述壳体上设有与所述灯珠对应的透光部。
15、在上述磁力发电警示灯中,所述壳体的对应通道的两端均设有限位卡槽,两个所述第二磁铁安装在两个所述限位卡槽内。
16、在上述磁力发电警示灯中,所述架体的两端分别设有多个第一卡块和多个第二卡块,所述第一卡块和所述第二卡块围绕所述滑道设置;所述壳体包括第一覆盖体和第二覆盖体,所述第一覆盖提内设有多个与所述第一卡块对应的第一卡槽,所述第一卡块能够与所述第一卡槽卡接配合;所述第二覆盖体内设有多个与所述第二卡块对应的第二卡槽,所述第二卡块能够与所述第二卡槽卡接配合。
17、在上述磁力发电警示灯中,所述第一覆盖体设有朝向所述架体的第一支撑部,所述第一支撑部与其中一个第二磁铁抵靠,所述第二覆盖体设有朝向所述架体的第二支撑部,所述第二支撑部与另一个第二磁铁抵靠。
18、在上述磁力发电警示灯中,所述壳体外部设有能够形变的夹持部,所述夹持部的朝向壳体表面一侧设有第一锯齿部,所述壳体设有与所述第一锯齿部对应的第二锯齿部。
19、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具有以下优点:
20、本申请中,该磁力发电警示灯通过活动的第一磁铁与发电线圈形成切割磁感线现象,使发电线圈形成电流。在与灯组件连接之后,电流直接可以作用于灯组件,从而使灯组件能够发光。该警示灯采用磁力发电的方式供电,不需要外接电源或电池,因此具有独立供电的特点。不受电力供应的限制,可以在任何地方使用。
1.一种磁力发电警示灯,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发电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5)包括设置在所述滑道(21)两端的两个第二磁铁(51),所述第二磁铁(51)的两极分别与两个第一磁铁(4)相斥设置,以使所述第一磁铁(4)悬浮在两个第二磁铁(51)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发电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5)包括两个设置在所述架体(2)两端的弹簧(52),所述弹簧(52)的一端与所述架体(2)连接,另一端伸入所述滑道(21),两个弹簧(52)的端部之间具有间距a,所述间距a大于第一磁铁(4)的长度b。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磁力发电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电线圈(3)绕设在所述架体(2)的外表中部,且所述第一磁铁(4)能够穿过所述发电线圈(3),所述架体(2)上设有第一限位台阶(22)和第二限位台阶(23),所述发电线圈(3)设置在所述第一限位台阶(22)与所述第二限位台阶(23)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磁力发电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架体(2)上开设有至少一个与所述滑道(21)连通的交流孔(24),所述第一磁铁(4)具有沿所述滑道(21)方向且贯穿所述第一磁铁(4)的通孔(41)。
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磁力发电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磁力发电警示灯还包括壳体(7),所述壳体(7)覆盖在所述架体(2)外部,所述壳体(7)的内壁与所述架体(2)的侧壁之间形成腔室(8),每个所述灯组件(6)包括至少一个灯珠(61),所述壳体(7)上设有与所述灯珠(61)对应的透光部(74)。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磁力发电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7)的对应通道(21)的两端均设有限位卡槽(76),两个所述第二磁铁(51)安装在两个所述限位卡槽(76)内。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磁力发电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架体(2)的两端分别设有多个第一卡块(26)和多个第二卡块(27),所述第一卡块(26)和所述第二卡块(27)围绕所述滑道(21)设置;所述壳体(7)包括第一覆盖体(71)和第二覆盖体(72),所述第一覆盖提内设有多个与所述第一卡块(26)对应的第一卡槽(711),所述第一卡块(26)能够与所述第一卡槽(711)卡接配合;所述第二覆盖体(72)内设有多个与所述第二卡块(27)对应的第二卡槽(721),所述第二卡块(27)能够与所述第二卡槽(721)卡接配合。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磁力发电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覆盖体(71)设有朝向所述架体(2)的第一支撑部(712),所述第一支撑部(712)与其中一个第二磁铁(51)抵靠,所述第二覆盖体(72)设有朝向所述架体(2)的第二支撑部(722),所述第二支撑部(722)与另一个第二磁铁(51)抵靠。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磁力发电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7)外部设有能够形变的夹持部(73),所述夹持部(73)的朝向壳体(7)表面一侧设有第一锯齿部(731),所述壳体(7)设有与所述第一锯齿部(731)对应的第二锯齿部(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