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照明,更具体地,涉及一种控光结构及灯具。
背景技术:
1、需要偏光照明的常见台灯有两种款式:第一款为透镜加反光杯,称为透反式台灯,参阅图1所示透反式台灯x1(图中虚线为光线),使用非对称反光杯与混光透镜形成偏光照明方式,该款产品成本高、体积大;第二款为单透镜凸出式台灯,参阅图2所示单透镜凸出式台灯x2(图中长线段形成的虚线为照明所需的光线),使用凸出式透镜的自由曲率来达成偏光效果,该款产品眩光强,原因在于,如图2所示,凸出式透镜的外表面会生成杂光x21,图中短线段形成的四条短虚线代表杂光x21,将图2图面上距离字样“x21”的指引线最近的一条短虚线称为第一短虚线,沿顺时针方向,剩余三条短虚线依次称为第二短虚线、第三短虚线和第四短虚线,第一短虚线和第二短虚线代表大角度的杂光x21,当人以大角度观看灯具时,大角度的杂光x21会进入人的眼睛y,导致眩光,伤害视觉。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实施例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偏光照明的台灯体积大、眩光强的技术问题。
2、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控光结构,采用了如下所述的技术方案:
3、一种控光结构,所述控光结构包括透镜单元,所述透镜单元上设置有入光端和出光端,所述入光端与所述出光端相对设置,所述出光端的中央区域向所述入光端凹陷形成出光腔,所述出光腔的壁面包括辅助区和偏光区,所述辅助区的一端与所述出光端平齐,所述辅助区的另一端与所述偏光区连接并包围所述偏光区,从所述入光端进入的光线被所述偏光区偏折向设定方向射出所述出光腔。
4、进一步地,将所述偏光区上距离所述出光端最近的点称为近点,将经过所述出光腔的出口的中心且垂直于所述出光端的直线称为镜心线,将经过所述近点和所述镜心线的平面称为中分面,将垂直于所述中分面且垂直于所述出光端的平面称为切面,所述切面与所述偏光区的交线向所述出光端凸起。
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入光端为平面。
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入光端呈凸起状,所述偏光区上存在与所述出光端平滑过渡区域。
7、进一步地,所述偏光区或/和所述入光端设置有珠面结构,或者,所述偏光区或/和所述入光端进行磨砂处理。
8、进一步地,沿所述入光端至所述出光端的方向,所述透镜单元的厚度为4mm至8mm。
9、进一步地,所述透镜单元设置有至少两个,各所述透镜单元的所述出光端位于同一平面,各所述透镜单元的所述入光端位于同一平面。
10、进一步地,每相邻两个所述出光腔的出口的中心之间的距离为10mm至25mm,或/和,每相邻两个所述出光腔的出口的中心之间的距离是所述出口的直径的1.3至1.6倍。
11、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灯具,采用了如下所述的技术方案:
12、一种灯具,所述灯具包括上述所述的控光结构,所述灯具还包括与所述透镜单元个数相同的光源,所述透镜单元与所述光源一一对应设置,所述入光端位于所述光源与所述出光端之间。
13、进一步地,所述光源与所述入光端的间距为1mm至2mm,或/和,所述光源的发光角为60°至75°。
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实施例主要有以下有益效果:通过在透镜单元的内部设置出光腔,出光腔由透镜单元的出光端的中央区域向入光端凹陷形成,利用出光腔壁面的偏光区对从入光端进入的光线进行偏折,经偏光区偏折后的光线向设定方向射出出光腔,通过辅助区包围偏光区,偏光区凹陷低于出光端,可以减小灯具发出的光的出光角度,灯具产生的杂光的出光角度小,当人以大角度观看灯具时,能够减少进入眼睛的杂光,所以,能够降低眩光,由于直接在透镜单元内部进行偏光,可以省略反光杯,所以,能够减小灯具的体积,节省材料,降低灯具的生产成本。
1.一种控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光结构包括透镜单元,所述透镜单元上设置有入光端和出光端,所述入光端与所述出光端相对设置,所述出光端的中央区域向所述入光端凹陷形成出光腔,所述出光腔的壁面包括辅助区和偏光区,所述辅助区的一端与所述出光端平齐,所述辅助区的另一端与所述偏光区连接并包围所述偏光区,从所述入光端进入的光线被所述偏光区偏折向设定方向射出所述出光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光结构,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偏光区上距离所述出光端最近的点称为近点,将经过所述出光腔的出口的中心且垂直于所述出光端的直线称为镜心线,将经过所述近点和所述镜心线的平面称为中分面,将垂直于所述中分面且垂直于所述出光端的平面称为切面,所述切面与所述偏光区的交线向所述出光端凸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光端为平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光端呈凸起状,所述偏光区上存在与所述出光端平滑过渡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光区或/和所述入光端设置有珠面结构,或者,所述偏光区或/和所述入光端进行磨砂处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沿所述入光端至所述出光端的方向,所述透镜单元的厚度为4mm至8mm。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意一项所述的控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单元设置有至少两个,各所述透镜单元的所述出光端位于同一平面,各所述透镜单元的所述入光端位于同一平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控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每相邻两个所述出光腔的出口的中心之间的距离为10mm至25mm,或/和,每相邻两个所述出光腔的出口的中心之间的距离是所述出口的直径的1.3至1.6倍。
9.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包括权利要求1至8任意一项所述的控光结构,所述灯具还包括与所述透镜单元个数相同的光源,所述透镜单元与所述光源一一对应设置,所述入光端位于所述光源与所述出光端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与所述入光端的间距为1mm至2mm,或/和,所述光源的发光角为60°至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