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汽车零部件的,具体涉及一种带有聚光器的车身及车辆。
背景技术:
1、聚光器是灯具中运用比较广泛的一种出光形式,在灯具行使各个功能的时候(比如转向灯&位置灯&制动灯等)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
2、常见的聚光器出光形式一般分为直射式或者是反射式两种,为满足点灯要求和效果,聚光器对于光通道的长度有着一定的要求,传统的聚光器在车身上一般是沿x向(车身长度方向)布置,导致我们在使用聚光器的时候不得不牺牲x向空间达到较好的点灯效果。
3、基于目前尾灯灯具越来越扁平化的设计要求,造型和车身之间的间距越来越小,车身x向可用空间越来越小,有些功能用到聚光器的时候,空间上显得捉襟见肘。
技术实现思路
1、基于上述表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有聚光器的车身及车辆,以解决目前车身x向可用空间越来越小,有些功能用到聚光器的时候,空间上显得捉襟见肘的问题。
2、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3、第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带有聚光器的车身及车辆,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4、一种带有聚光器的车身,所述聚光器包括:
5、出光通道,其长度方向与车身x向平行;
6、出光面,其设于所述出光通道的一端;
7、聚光通道,其一端与所述出光通道远离所述出光面的一端连通,所述聚光通道的长度大于所述出光通道的长度,所述聚光通道长度方向与所述出光通道长度方向呈夹角设置,且所成锐角角度不小于设定值;
8、入光面,其设于所述聚光通道远离所述出光通道的一端;
9、反射面,其设于所述聚光通道和所述出光通道之间,用于将所述聚光通道内光线反射入所述出光通道内。
10、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11、进一步的,所述聚光通道长度方向与所述出光通道长度方向所成锐角不小于80°。
12、进一步的,所述聚光通道长度方向与所述出光通道长度方向垂直。
13、进一步的,所述聚光通道长度方向与车身y向平行。
14、进一步的,所述聚光通道长度方向与车身z向平行。
15、进一步的,所述反射面反射的光线与所述出光通道长度方向平行。
16、第二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车辆,包括如上所述的带有聚光器的车身。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技术效果:
18、1、本申请的带有聚光器的车身,光源发出的光线从入光面射入聚光器,经过聚光通道聚光后,被发射面反射入出光通道从出光面射出,聚光器的出光通道与车身x向平行,光线沿车身x向从出光面射出实现车灯功能;聚光通道一端与出光通道连通,聚光通道的长度大于出光通道的长度,聚光器的聚光通道占用空间大于出光通道占用空间,使光线经过聚光通道后即可达到点灯要求和效果,从而减小出光通道的长度,减小出光通道占用的车身x向空间,而聚光通道长度方向与出光通道长度方向呈夹角设置,且所成锐角角度不小于设定值,即聚光通道的长度方向与车身x向呈夹角且所成锐角不小于设定值,可减小聚光通道在车身x向的长度,即将聚光器占用x向空间转化为占用y向和z向空间,减小整个聚光器占用的车身x向空间,从而有效的缓解车身x向空间不足的问题,满足尾灯日渐扁平化的设计要求。
1.一种带有聚光器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器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聚光器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通道(4)长度方向与所述出光通道(2)长度方向所成锐角不小于8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聚光器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通道(4)长度方向与所述出光通道(2)长度方向垂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带有聚光器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通道(4)长度方向与车身y向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带有聚光器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通道(4)长度方向与车身z向平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聚光器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面(6)反射的光线与所述出光通道(2)长度方向平行。
7.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带有聚光器的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