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转换照明方式的直灯管格栅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349592阅读:3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转换照明方式的直灯管格栅灯的制作方法
【专利说明】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格栅灯,特别涉及一种可以转换照明方式的直灯管格栅灯。【【背景技术】】
[0002]在现代室内照明应用中,以上三种照明方式占据重要地位,同一室内空间可能对直接照明、半直接照明与间接照明均有需求,而现有灯具不能满足这样的需求。
[0003]目前,按照灯具发出光线的投射方向区分,照明灯具有以下三大照明方式:
[0004]1、直接照明:照明灯具发出的绝大部分光线直接投射到被照物体上。此照明方式具有强烈的光线明暗对比,并能造成有趣生动的光影效果,可突出工作面在整个环境中的主导地位,能给人以明亮、紧凑的感觉。但是此照明方式由于天花区域黑暗,造成空间视觉的压迫感。
[0005]2、间接照明:照明灯具发出的绝大部分光线向上投射到天花面或其他物体上再反射到被照物体上,此照明方式光线柔和,无明显阴影,具有安祥、平和的气氛。
[0006]3、直接-间接照明:照明灯具发出的光线既直接投射到被照物体或工作面上,又投射到天花面。与直接照明方式相比,此照明方式既能保证下方工作面的光亮度,又能照亮天花区域,空间视觉上能使房间的高度增加,因而能产生较高的空间感与舒适的宽敞感。
[0007]直灯管格栅灯更换光源方便而且灯具效率较高,因此很多场所如家居、办公楼和学校都有它的身影。但市面上的格栅灯照明方式单一,每款格栅灯只具有单一的直接照明方式,或者单一的半直接照明方式与单一的间接照明方式。

【发明内容】

[0008]针对上述直灯管格栅灯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在直接照明方式、直接-间接照明方式与间接照明方式之间自由转换,满足不同空间照明的体验与需求的直灯管格栅灯。
[0009]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0010]—种可转换照明方式的直灯管格栅灯,包括上下均设有出光口的灯体,灯体的上出光口与下出光口之间设有挡板,所述挡板的上下方分别设有上直灯管和下直灯管,下直灯管的下方、灯体下出光口处装有具有上下开口的格栅组件,所述格栅灯还包括控制上直灯管与下直灯管点亮与熄灭的电子控制器。
[0011]优选的,所述灯体包括固定设置在挡板两边的左灯壳和右灯壳。
[0012]优选的,所述电子控制器的数量为两个以上,分别连接上直灯管与下直灯管并为其供电。
[0013]进一步的,所述上直灯管与下直灯管的数量各为2个以上。
[0014]优选的,上述左灯壳与右灯壳对称固定安装。
[0015]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6]本实用新型在挡板上下方分别设置了上直灯管和下直灯管,并利用电子控制器控制上直灯管和下直灯管的点亮与熄灭,当上直灯管与下直灯管一起点亮时,可实现直接-间接照明方式;当上直灯管熄灭,下直灯管点亮时,可实现直接照明方式;当上直灯管点亮,下直灯管熄灭时,可实现间接照明方式。不同照明方式之间的自由转换,满足不同空间照明的体验与需求。
[0017]另外,本实用新型的灯体包括两个左右对称设置的灯壳,不仅外观漂亮,而且保证了光线的均匀;上直灯管与下直灯管的数量为2个或2个以上时,能够满足对照度要求较高的空间照明。
【【附图说明】】
[0018]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0019]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另一角度立体结构示意图;
[0020]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截面图;
[0021]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处于直接-间接照明状态的光线示意图;
[0022]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处于直接照明状态的光线示意图;
[0023]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处于间接照明状态的光线示意图;
[0024]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截面图。
[0025]图中:1_灯体,11-上出光口,12-下出光口,13-挡板,14-左灯壳,15-右灯壳,2-上直灯管,3-下直灯管,4-格栅组件,5-电子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0026]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0027]实施例1
[0028]本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3所示,一种可转换照明方式的直灯管格栅灯,包括上下均设有出光口的灯体I,灯体的上出光口 11与下出光口 12之间设有挡板13,所述灯体I包括对称固定设置在挡板13两边的左灯壳14和右灯壳15,挡板13的上下方分别设有一个上直灯管2和下直灯管3,下直灯管3的下方、灯体下出光口 12处装有具有上下开口的格栅组件4,本实施例中,两个电子控制器5分别为上直灯管2与下直灯管3供电并控制实现上直灯管2和下直灯管3的点亮与熄灭。
[0029]图4为本实施例处于直接-间接照明时的光线示意图。此时,上直灯管2与下直灯管3—起点亮,上直灯管2发出的大部分光线直接向上投射到天花面,小部分光线经挡板13反射后再投射到天花面,再经天花面漫反射到周围空间;下直灯管3发出的部分光线直接向下投射到工作面上,部分光线经格栅组件4反射后再投射到工作面上。因此,当上直灯管I与下直灯管5—起点亮时,本实用新型可实现直接照明方式与间接照明方式。
[0030]图5为本实施例处于直接照明时的光线示意图。此时,上直灯管2熄灭,下直灯管3点亮,上直灯管2没有光线发出,下直灯管3发出的部分光线直接向下投射到工作面上,部分光线经格栅组件4反射后再投射到工作面上,另有一部分光线经挡板13反射。由于挡板13的阻挡作用,使得下直灯管3发出的光线不能向上投射到天花面。因此,当上直灯管2熄灭,下直灯管3点亮时,本实用新型可实现直接照明方式。[0031 ]图6为本实施例处于间接照明时的光线示意图。此时,上直灯管2点亮,下直灯管3熄灭,上直灯管2发出的大部分光线直接向上投射到天花面,小部分光线经挡板13反射后再投射到天花面,再经天花面漫反射到周围空间。由于挡板13的阻挡作用,使得上直灯管2发出的光线不能向下直接投射到工作面。因此,当上直灯管2点亮,下直灯管3熄灭时,本实用新型可实现间接照明方式。
[0032]实施例2
[0033]如图7所示,本实施例的结构以及光线照射方式与实施例基本相同,其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中有两支上直灯管2和两支下直灯管3。每个电子控制器5分别同时控制两支支上直灯管2或两支下直灯管3。本实施例适合对照度要求更高的空间照明。
[003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或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包含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可转换照明方式的直灯管格栅灯,其特征在于,包括上下均设有出光口的灯体,所述灯体的上出光口与下出光口之间设有挡板,所述挡板的上下方分别设有上直灯管和下直灯管,下直灯管的下方、灯体下出光口处装有具有上下开口的格栅组件,所述直灯管格栅灯还包括控制上直灯管与下直灯管点亮或熄灭的电子控制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转换照明方式的直灯管格栅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包括固定设置在挡板两边的左灯壳和右灯壳。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转换照明方式的直灯管格栅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控制器的数量为2个以上,分别连接上直灯管与下直灯管并为其供电。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可转换照明方式的直灯管格栅灯,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直灯管与下直灯管的数量各为2个以上。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可转换照明方式的直灯管格栅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灯壳与右灯壳为对称固定安装。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转换照明方式的直灯管格栅灯,包括上下均设有出光口的灯体,灯体的上出光口与下出光口之间设有挡板,所述挡板的上下方分别设有上直灯管和下直灯管,下直灯管的下方、灯体下出光口处装有具有上下开口的格栅组件,所述格栅灯还包括控制上直灯管与下直灯管点亮与熄灭的电子控制器。可实现直接照明、间接照明、直接-间接照明三种不同照明方式之间的自由转换,满足不同空间照明的体验与需求。
【IPC分类】F21V19/00, F21V23/00, F21S8/00, F21V7/00
【公开号】CN205261347
【申请号】CN201521086117
【发明人】薛栋津, 冯昭扬
【申请人】广州市施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25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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