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机械维修设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将摩根五代高速线材预精轧辊箱密封骨架与偏心套分开的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摩根五代高速线材预精轧辊箱密封骨架需要每月更换1到2次,在拆密封骨架时需要用锤子和锋利的扁簪子,利用扁簪的前刃角将密封骨架与偏心套分开,这样就会造成对密封骨架和偏心套接触的表面造成啃噬形成高点,因此需要对两接触面进行修复,在用扁锉修复过程中就会对偏心套和密封骨架造成无法修复的损伤,经过反复的修整使用就会使偏心套表面啃噬越来越严重,直至备件报废无法使用。
背景技术部分的内容仅仅是发明人所知晓的技术,并不当然代表本领域的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问题中的一个或多个,本发明提供一种将摩根五代高速线材预精轧辊箱密封骨架与偏心套分开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利用所述密封骨架最边缘的一个直径为9mm的孔攻一个m10的螺丝孔,这样就可以利用m10*40内六角螺栓作为顶丝将密封骨架与偏心套分开。
本发明提供的将摩根五代高速线材预精轧辊箱密封骨架与偏心套分开的方法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1)将清洗干净的密封骨架垂直地固定在台钳子上,确定攻丝的孔在上方;
2)用m10的丝锥(一种加工螺纹的工具)开始攻丝,要尽量把丝锥放正,然后对丝锥加压力并转动绞手,当切入1-2圈时,仔细检查和校正丝锥的位置,一般切入3-4圈螺纹时,丝锥位置应正确无误,以后,只须转动绞手,而不应再对丝锥加压力,否则螺纹牙形将被损坏;
3)攻丝时,每扳转绞手1/2-1圈,就应倒转约1/2圈,使切屑碎断后容易排出,并可减少切削刃因粘屑而使丝锥轧住现象;
4)攻丝过程中换用后一支丝锥时,要用手先旋入已攻出的螺纹中,至不能再旋进时,然后用绞手扳转,在末锥攻完退出时,也要避免快速转动绞手,最好用手旋出,以保证已攻好的螺纹质量不受影响。
在本发明提供的将摩根五代高速线材预精轧辊箱密封骨架与偏心套分开的方法中,在攻丝过程中使用机油或乳化液做润滑冷却液。
基于以上技术方案,本发明提供的将摩根五代高速线材预精轧辊箱密封骨架与偏心套分开的方法能够有效地避免因在将密封骨架与偏心套分开时而对偏心套造成的损伤,从而延长偏心套的使用寿命,节约配件费用。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预精轧辊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预精轧辊箱密封骨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利用密封骨架上的螺孔攻m10的螺丝孔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文中,仅简单地描述了某些示例性实施例。正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认识到的那样,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可通过各种不同方式修改所描述的实施例。因此,附图和描述被认为本质上是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
在现场使用时只需把本发明的电缆托架车移动到需要的位置,然后把电缆放入电缆托架车的v形承架中间的电缆滚轮上,慢慢往前送电缆即可使电缆通过掌子面边缘。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详细说明本发明。
如图1所示,示出了预精轧辊箱的结构示意图,其包括:辊轴1、密封骨架2、内抛油环3、八字板4、偏心套5、面板6和箱体7。
如图2所示,示出了预精轧辊箱密封骨架的结构示意图,根据图2,预精轧辊箱密封骨架2上存在六个螺丝孔,通过利用密封骨架2最边缘的一个直径为9mm的孔攻一个m10的螺丝孔21,这样就可以利用一个m10*40的内六角螺栓做为顶丝将密封骨架2与偏心套5分开,从而保护了偏心套5的上表面,延长了偏心套的使用寿命。
图3使出了利用密封骨架2上的螺孔攻m10的螺丝孔21的示意图,其通过螺丝沉孔22。当使用密封骨架2上最边缘的一个直径为9mm的孔攻一个m10的螺丝孔21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将清洗干净的密封骨架垂直地固定在台钳子上,确定攻丝的孔在上方。
2、用m10的丝锥开始攻丝,要尽量把丝锥放正,然后对丝锥加压力并转动绞手,当切入1-2圈时,仔细检查和校正丝锥的位置。一般切入3-4圈螺纹时,丝锥位置应正确无误。以后,只须转动绞手,而不应再对丝锥加压力,否则螺纹牙形将被损坏。
3、攻丝时,每扳转绞手1/2-1圈,就应倒转约1/2圈,使切屑碎断后容易排出,并可减少切削刃因粘屑而使丝锥轧住现象。
4、因为是攻铁料的螺孔,一般要用机油或浓度较大的乳化液做润滑冷却液。
5、攻丝过程中换用后一支丝锥时,要用手先旋入已攻出的螺纹中,至不能再旋进时,然后用绞手扳转。在末锥攻完退出时,也要避免快速转动绞手,最好用手旋出,以保证已攻好的螺纹质量不受影响。
6、对于经过上述攻丝步骤完成的密封骨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生产使用,使用过程正常,效果较好。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