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洗衣皂及其制备方法,特别涉及高活性洗衣皂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酶是具有生物催化功能的生物大分子,酶的工业化制剂称为酶制剂,具有专一性强、催化效率高和反应条件温和等显著特点,且应用方便。酶在洗涤剂行业应用越来越广泛,种类也越来越多。加酶洗衣皂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及趋势,但酶稳定性是加酶洗衣皂研究的主要难点之一。
蛋白酶具有污渍的去污机理,蛋白酶能有效提升蛋白去污力,且随着蛋白酶的添加量增加去污效果也呈现上升趋势,添加了蛋白酶的洗衣皂在去除织物的血渍、奶渍、草渍、汗渍等污渍方面有明显的去污优势。
传统的加酶洗衣皂中常含有游离碱、水分、螯合剂、酶稳定剂等,而游离碱和高水分含量都不利于蛋白酶的稳定,螯合剂对蛋白酶的稳定性无负面影响,酶稳定剂通常选用柠檬酸、硼砂等,虽然对酶具有一定稳定作用,但在使用中因无法破坏稳定剂而使酶无法发挥最佳效用。而且,酶稳定剂易发生残留,且不宜重复利用,污染环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绿色环保、酶稳定性较高的高活性洗衣皂及其制备方法。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发明所述的高活性洗衣皂,由以下重量比的原料制成:c12-18脂肪酸钠37-65份,经包覆处理的蛋白酶15-25份,植物精粹5-15份。
进一步地,所述c12-18脂肪酸钠中,含c12的脂肪酸钠6-8份,含c14的脂肪酸钠3-5份,含c16的脂肪酸钠20-35份,含c18的脂肪酸钠8-17份。
进一步地,含c12的脂肪酸钠7份,含c14的脂肪酸钠4份,含c16的脂肪酸钠30份,含c18的脂肪酸钠12份,蛋白酶20份,植物精粹10份。
本发明提供的高活性洗衣皂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按重量份称取各原料;
s2,将c12-18脂肪酸钠和植物精粹加入配料锅中,于60-90℃下搅拌10-15分钟;
s3,对蛋白酶进行包覆处理;
s4,加入蛋白酶,同时冷却至35-40℃,搅拌至均匀;
s5,浇入模具并进行真空冷却;
s6,切块,压印成型,封膜。
本发明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效果:由于蛋白酶经包覆处理,能够维持蛋白酶在洗衣皂中的活性,并在洗衣过程时的摩擦使包覆的膜破裂,从而释放酶的活性没有笑取出污渍顽渍;蛋白酶对衣物色泽不但没有影响,反而能够促使植物精粹对衣物起到进一步护色作用,使衣物经洗涤后洁净、自然、鲜艳;成分天然无污染,能够生物降解,保护环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发明的解释而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高活性洗衣皂,按重量份称取各原料:含c12的脂肪酸钠6kg,含c14的脂肪酸钠3kg,含c16的脂肪酸钠20kg,含c18的脂肪酸钠8kg,蛋白酶15kg,植物精粹15kg。将上述含c12、c14、c16、和c18脂肪酸钠和植物精粹加入配料锅中,于60℃下搅拌10分钟。对蛋白酶进行包覆处理后在上述配料锅中加入蛋白酶,同时冷却至35℃,搅拌至均匀。将混合液浇入模具并进行真空冷却后,切块,压印成型,封膜。得到高活性洗衣皂。
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高活性洗衣皂,按重量份称取各原料:含c12的脂肪酸钠7kg,含c14的脂肪酸钠4kg,含c16的脂肪酸钠27kg,含c18的脂肪酸钠12kg,蛋白酶20kg,植物精粹10kg。将上述含c12、c14、c16、和c18脂肪酸钠和植物精粹加入配料锅中,于75℃下搅拌12分钟。对蛋白酶进行包覆处理后在上述配料锅中加入蛋白酶,同时冷却至37℃,搅拌至均匀。将混合液浇入模具并进行真空冷却后,切块,压印成型,封膜。得到高活性洗衣皂。
实施例3:
本实施例的高活性洗衣皂,按重量份称取各原料:含c12的脂肪酸钠8kg,含c14的脂肪酸钠5kg,含c16的脂肪酸钠35kg,含c18的脂肪酸钠17kg,蛋白酶25kg,植物精粹5kg。将上述含c12、c14、c16、和c18脂肪酸钠和植物精粹加入配料锅中,于90℃下搅拌15分钟。对蛋白酶进行包覆处理后在上述配料锅中加入蛋白酶,同时冷却至40℃,搅拌至均匀。将混合液浇入模具并进行真空冷却后,切块,压印成型,封膜。得到高活性洗衣皂。
实施例4:
本实施例的高活性洗衣皂,按重量份称取各原料:含c12的脂肪酸钠7kg,含c14的脂肪酸钠4kg,含c16的脂肪酸钠30kg,含c18的脂肪酸钠12kg,蛋白酶20kg,植物精粹10kg。将上述含c12、c14、c16、和c18脂肪酸钠和植物精粹加入配料锅中,于80℃下搅拌15分钟。对蛋白酶进行包覆处理后在上述配料锅中加入蛋白酶,同时冷却至40℃,搅拌至均匀。将混合液浇入模具并进行真空冷却后,切块,压印成型,封膜。得到高活性洗衣皂。
由上述实施例1-4制得的高活性洗衣皂,去污效果相较传统洗衣皂提高10-20%,产量提高15%以上,废液残留量几乎为零。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的描述,并非对本发明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思想的前提下,本领域中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本发明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