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大体上涉及包含水溶性核心构造的水溶性单位剂量物品。更确切地说,本公开涉及经配置以含有清洁调配物的水溶性单位剂量物品。
背景技术:
1、水溶性封装材料常用于简化待递送材料的分散、倾倒、溶解及配量。传统封装材料包含水溶性膜,且由水溶性膜制成的小袋常用于封装调配物,如洗衣清洁剂、餐具清洁剂或个人护理调配物。消费者可将小袋装调配物直接添加到水中。有利地,此提供精确配量,同时消除消费者测量调配物的需要。然而,目前市场上一些由水溶性聚合物膜制成的小袋例如在由消费者处理时具有令人不快的橡胶或塑料般的感觉。另外,散装或浓缩清洁剂并非始终稳定且可能含有相对不相容成分,所述成分在接触其它成分时变得不稳定。举例来说,酶在各种溶剂中不稳定,此会影响膜的特性,例如膜的机械特性可能随时间推移而劣化。因此,如清洁剂小袋的传统小袋包含有限数目的腔室或隔室。此外,传统水溶性基于膜的单位剂量的构造复杂且昂贵,需要分别生产膜、清洁剂及胶囊。
2、因此,在所属领域中需要一种单位剂量物品,其例如具有易于制造且在运送及储存期间提供化学稳定性的构造,但在预期使用期间,例如在单位剂量物品放入洗衣机中时,适于操作并快速溶解而不留下不希望的残余物。
技术实现思路
1.一种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进一步包括围封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的水溶性非编织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进一步包括围封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的水溶性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膜层合于所述水溶性非编织材料。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进一步包括粘结界面,所述粘结界面经配置以产生密封件来围封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呈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种的形式:固体、凝胶、液体、凝胶或浆液形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为用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饱和、用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涂布或用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浸渍中的至少一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存在于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中。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当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与温度为至少10℃的水接触时,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根据mstm-205可溶以释放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在与温度为至少10℃的水接触不超过300秒之后,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大体上从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释放。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树脂为包括乙烯醇部分的聚合物。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包括乙烯醇部分的聚合物包含聚乙烯醇均聚物、聚乙烯醇共聚物或其组合。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聚乙烯醇共聚物为乙酸乙烯酯与乙烯醇的共聚物或阴离子改质共聚物。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阴离子改质共聚物包括羧酸盐、磺酸盐或其组合。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多种纤维包括水解度在约75%至约89%范围内的聚乙烯醇共聚物。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多种纤维包括两种类型的纤维,所述类型的纤维包括水解度在约75%至约89%范围内的聚乙烯醇共聚物,且所述两种类型的纤维在直径、长度、韧度、形状、刚性、弹性、溶解度、颜色或其组合方面具有差异。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多种纤维包括第一类型的纤维及第二类型的纤维,所述第一类型的纤维包括水解度在约75%至约89%范围内的聚乙烯醇共聚物,所述第二类型的纤维包括水解度在约90%至约99.5%范围内的聚乙烯醇共聚物。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纤维与所述第二类型的纤维的重量比在约1:99至约75:25范围内。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纤维与所述第二类型的纤维的重量比在约5:95至约50:50范围内。
2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包括至少一个非编织薄片,所述非编织薄片包含所述第一类型的纤维与所述第二类型的纤维的混合物。
21.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包括多个层,所述多个层选自非编织薄片、发泡层、膜或其任何组合。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多个层包含呈叠层式构造的独立薄片或以蛇形构造折叠的连续薄片。
23.一种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包括: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进一步包括围封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的水溶性非编织材料。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进一步包括围封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的水溶性膜。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膜层合于所述水溶性非编织材料。
27.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进一步包括粘结界面,所述粘结界面经配置以产生密封件来围封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
28.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呈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种的形式:固体、凝胶、液体或浆液调配物。
29.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多种纤维经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饱和。
30.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包埋于所述多种纤维中。
31.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包含多个层,且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安置于所述多个层中的相邻层之间。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为以蛇形构造折叠以形成所述多个层的水溶性非编织织物的连续薄片。
33.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包含呈叠层式构造的多个独立基材薄片。
34.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多种纤维经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饱和。
35.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包埋于所述多种纤维中。
36.根据权利要求32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安置于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的表面上和/或所述多种纤维的表面上。
37.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进一步包括围封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的水溶性非编织材料。
38.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进一步包括界定内部体积的水溶性非编织材料,其中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为包含于所述内部体积内的液体活性清洁调配物。
39.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当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与温度为至少10℃的水接触时,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根据mstm-205可溶以释放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
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当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与温度为至少10℃的水接触不超过300秒时,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大体上从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释放。
41.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树脂为聚乙烯醇均聚物、聚乙烯醇共聚物或其组合。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聚乙烯醇共聚物为乙酸乙烯酯与乙烯醇的共聚物或乙酸乙烯酯与乙烯醇的阴离子改质共聚物。
43.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多种纤维包括第一类型的纤维及第二类型的纤维,所述第一类型的纤维包括水解度在约75%至约89%范围内的聚乙烯醇共聚物,所述第二类型的纤维包括水解度在约90%至约99.5%范围内的聚乙烯醇共聚物。
44.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纤维与所述第二类型的纤维的重量比在约1:99至约75:25范围内。
45.一种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包括:
46.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水溶性非编织织物包括多种纤维,所述多种纤维包含所述第一水溶性树脂,其中在所述载体溶剂与所述多种纤维中的至少一种纤维在20℃下接触五分钟或更长的时段后,所述第一水溶性非编织织物呈现0.5%至65%的收缩率。
47.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呈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种的形式:固体、凝胶、液体或浆液形式。
48.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进一步包括粘结界面,所述粘结界面经配置以在所述第一水溶性非编织织物与所述第二水溶性非编织织物之间产生密封件,以界定内部体积且将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围封于所述内部体积内。
49.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进一步包括安置于所述第一水溶性非编织织物与所述第二水溶性非编织织物之间的水溶性膜基材。
50.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包埋于所述水溶性膜基材中。
51.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安置于所述水溶性膜基材的表面上。
52.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当所述第一水溶性非编织织物或所述第二水溶性非编织织物中的所述至少一者与温度为至少10℃的水接触不超过300秒时,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大体上从所述第一水溶性非编织织物与所述第二水溶性非编织织物之间释放。
53.一种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包括:
54.根据权利要求5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在所述载体溶剂与所述多种纤维中的至少一种纤维接触后,所述至少一种纤维呈现0.5%至65%的收缩率。
55.根据权利要求5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材料包括水溶性非编织织物、水溶性发泡材料或水溶性膜材料中的一种。
56.根据权利要求5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呈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种的形式:固体、凝胶、液体或浆液形式。
57.根据权利要求5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材料具有面向所述内部体积的第一表面及相对的第二表面,所述单一单位剂量物品进一步包括安置于所述第一表面上的水溶性膜。
58.根据权利要求5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材料包含水溶性复合材料,所述水溶性复合材料包括由第一水溶性树脂制成的水溶性膜材料,其偶合至由第二水溶性树脂制成的水溶性非编织材料或水溶性发泡材料的一种。
59.根据权利要求5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树脂为聚乙烯醇均聚物、聚乙烯醇共聚物或其组合。
60.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聚乙烯醇共聚物为乙酸乙烯酯与乙烯醇的共聚物或乙酸乙烯酯与乙烯醇的阴离子改质共聚物。
61.根据权利要求53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多种纤维包括第一类型的纤维及第二类型的纤维,所述第一类型的纤维包括水解度在约75%至约89%范围内的聚乙烯醇共聚物,所述第二类型的纤维包括水解度在约90%至约99.5%范围内的聚乙烯醇共聚物。
62.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纤维与所述第二类型的纤维的重量比在约1:99至约75:25范围内。
63.一种用于制成包含具有活性清洁调配物的载体溶剂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64.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形成包括含有水溶性树脂的多种纤维的水溶性核心基材包括形成水溶性非编织基材、水溶性发泡基材或水溶性膜基材中的一种。
65.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形成包括含有水溶性树脂的多种纤维的水溶性核心基材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步:用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使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饱和、将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安置于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的表面上、用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涂布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的表面、将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包埋于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中或用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浸渍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
66.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密封所述外部水溶性材料包括在粘结界面处形成密封件以将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及具有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的所述载体溶剂围封于所述内部体积中。
67.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形成包括含有水溶性树脂的多种纤维的水溶性核心基材包括使水溶性非编织基材形成多个层,其中所述载体溶剂及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安置于所述多个层的相邻层之间。
68.根据权利要求67所述的方法,其中使水溶性非编织基材形成多个层包括以蛇形构造折叠水溶性非编织织物的连续薄片以形成所述多个层。
69.根据权利要求67所述的方法,其中使水溶性非编织基材形成多个层包括以叠层式构造堆叠多个独立基材薄片。
70.根据权利要求67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将包括甘油及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的所述载体溶剂施加于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的表面,直到具有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的所述载体溶剂的最大涂布重量为120gsm。
71.根据权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将包括甘油及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的所述载体溶剂施加于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的所述表面,直到所述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包括55重量%的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为止。
72.根据权利要求7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使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形成为25层至110层。
73.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溶性树脂为聚乙烯醇均聚物、聚乙烯醇共聚物或其组合。
74.一种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包括:
75.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进一步包括层合于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上且围封所述水溶性非编织基材的水溶性膜。
76.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单一单位剂量物品,其中所述水溶性核心基材进一步包括含有所述活性清洁调配物的载体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