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钉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730300阅读:77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碰钉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到船舶、舰艇修造中碰钉与金属板材、木材、瓷砖的粘接材料碰钉胶。
背景技术
公知的老式碰钉胶,在室温下不易固化,不耐腐蚀、易老化、不耐高低温,使用后会大大缩短船舶、舰艇的使用寿命,给人们生命、财产造成很大的危害。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种碰钉胶。使用该种碰钉胶可以满足船舶、舰艇修造中碰钉与金属板材、木材、瓷砖的粘接性能所需的各种要求。本发明触变性好,在室温下就能固化,固化后具有不溶不熔、耐腐蚀、耐老化、耐高低温等特点。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碰钉胶是由A、B两组成份所组成,A组份配比溴代环氧树脂15-25Kg,进口阻燃环氧树脂528为25-35Kg,环氧稀释剂600为15-25Kg,三氧化二锑5-15Kg,石英粉35-45Kg,碳酸钙25-35Kg,偶联剂B-60为1-4Kg,铁红1-4Kg;B组聚醚树脂45-55Kg,多乙烯多胺5-15Kg,促进剂1-3Kg,二氧化钛35-45Kg,硅微粉35-45Kg;A组份合成先将石英粉、碳酸钙、三氧化二锑烘干,再与溴化环氧树脂、阻燃环氧树脂528、偶联剂B-60、铁红、环氧稀释剂600一起加入到捏合釜中,捏合8-10分钟后放料,将捏合好的混合料送至三辊研磨机研磨一遍,放料、称重、检验、包装即可。B组合成先将二氧化钛、硅微粉烘干,然后与聚醚树脂、多乙烯多胺、促进剂一起加入到捏合釜中,捏合8-10分钟后放料,将捏合好的混合料送至三辊研磨机研磨一遍,放料、称重、检验、包装即可。
本发明能达到的技术指标是外观(混合后)呈粉红色,常温拉伸強度≥12MPa,经A-60级耐火试验后的拉伸強度≥0.8MPa,密度1.8±0.1,PH值6.5-7.5,不挥发物含量≥95%,适用期(25℃±1℃)≤2h,固化时间(25℃±1℃)≥24h。
具体实施例方式碰钉胶是由A、B两组成份所组成。A组份配比溴代环氧树脂20Kg,阻燃环氧树脂528为30Kg,环氧稀释剂600为20Kg,三氧化二锑10Kg,石英粉40Kg,碳酸钙30Kg,偶联剂B-60为3Kg,铁红3Kg;B组份聚醚树脂50Kg,多乙烯多胺12Kg,促进剂2Kg,二氧化钛40Kg,硅微粉40Kg。A组份合成先将石英粉、碳酸钙、三氧化二锑烘干,再与溴化环氧树脂、阻燃环氧树脂528、偶联剂B-60、铁红、环氧稀释剂600一起加入到捏合釜中,捏合8-10分钟后放料,将捏合好的混合料送至三辊研磨机研磨一遍,放料、称重、检验、包装即可;B组份合成先将二氧化钛、硅微粉烘干,然后与聚醚树脂、多乙烯多胺、促进剂一起按一定的重量比加入到捏合釜中,捏合8-10分钟后放料,将捏合好的混合料送至三辊研磨机研磨一遍,放料、称重、检验、包装即可。使用时A组份与B组份重量比为58∶42。具体实施时,清除作业物表面的油污、灰尘、锈斑及水份,使之成为清洁的表面。将B组份倒入A组份的广口桶内,用电动(风动)搅拌器进行搅拌(也可用手工搅拌),待成为均匀的粉红色粘稠体。用嵌刀均匀地将胶粘剂涂刮在碰钉粘接面上,紧接着将碰钉复合在被粘基面上,并用力挤压,使被粘物与胶粘剂充分接触,将达到粘结性能更高的效果。
权利要求
1.碰钉胶是由A、B两组成份所组成,A组份配比溴代环氧树脂15-25Kg,阻燃环氧树脂528为25-35Kg,环氧稀释剂600为15-25Kg,三氧化二锑5-15Kg,石英粉35-45Kg,碳酸钙25-35Kg,偶联剂B-60为1-4Kg,铁红1-4Kg;B组聚醚树脂45-55Kg,多乙烯多胺5-15Kg,促进剂1-3Kg,二氧化钛35-45Kg,硅微粉35-45Kg;A组份与B组份的重量比为58∶42;A组份合成先将石英粉、碳酸钙、三氧化二锑烘干,再与溴化环氧树脂、阻燃环氧树脂528、偶联剂B-60、铁红、环氧稀释剂600一起加入到捏合釜中,捏合8-10分钟后放料,将捏合好的混合料送至三辊研磨机研磨一遍,放料、称重、检验、包装即可;B组份合成先将二氧化钛、硅微粉烘干,然后与聚醚树脂、多乙烯多胺、促进剂一起加入到捏合釜中,捏合8-10分钟后放料,将捏合好的混合料送至三辊研磨机研磨一遍,放料、称重、检验、包装即可。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到船舶、舰艇修造中碰钉与金属板材、木材、瓷砖的粘接材料碰钉胶,碰钉胶是由A、B两组成份所组成。A组是由溴代环氧树脂,阻燃环氧树脂,环氧稀释剂,三氧化二锑,石英粉,碳酸钙,偶联剂B-60,铁红所组成;B组是由聚醚树脂,多乙烯多胺,促进剂,二氧化钛,硅微粉所组成;然后按一定的配比,按组分别加入到捏合釜中,捏合、研磨而成。本发明能满足船舶、舰艇修造中碰钉与金属板材、木材、瓷砖的粘接性能所需的各种要求。
文档编号C09J163/00GK1900201SQ20051004123
公开日2007年1月24日 申请日期2005年7月24日 优先权日2005年7月24日
发明者毛仕龙 申请人:毛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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