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实木门窗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环保木门。
背景技术:
实木复合门的门芯多以松木、杉木或进口填充材料等粘合而成,外贴密度板和实木木皮,经高温热压后制成,并用实木线条封边,实木门美观大方,但是木门甲醛超标的案例让许多消费者日益担心家居装修产生的空气污染影响身体健康。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环保木门。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环保木门,包括实木基板和涂布在所述实木基板外侧的环保涂料。
进一步,所述环保涂料的组分按照重量份如下所示:聚氯乙烯树脂30-40份,活性炭5-10份,亚铁氰化钾7-10份,钛白粉10-15份,甲基纤维素10-15份,乙烯丙烯酸甲酯共聚物10-15份,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15-20份,烷基二乙醇酰胺磷酸酯0.2-0.4份,聚羟基脂肪酸酯2-4份,稀释剂35-45份,防腐剂0.1-0.3份。
进一步的,所述稀释剂为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中的一种。
进一步的,所述防腐剂为胺基甲酸-1-氯-苯并咪唑-2-甲基酸。
更进一步的,一种环保木门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
s1:将聚氯乙烯树脂、亚铁氰化钾、甲基纤维素、乙烯丙烯酸甲酯共聚物、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烷基二乙醇酰胺磷酸酯、聚羟基脂肪酸酯2-4份,稀释剂置于反应釜内,升温至40-60℃,低速搅拌反应1h。
s2:将反应釜降温至室温,加入活性炭、钛白粉、稀释剂,高速搅拌5min后加入防腐剂继续反应36h,得到环保涂料;
s3:在实木基板表面涂布环保涂料后在烘房中40-60℃下烘干48h后,在通风环境下通风12h,得到成品。
借由上述方案,本发明至少具有如下优点:
本发明提供的地板制作工艺简单,原料易于购买,制作成本低廉,更环保,对人体危害小,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如下详细说明。
实施例1
一种环保木门,包括实木基板和涂布在所述实木基板外侧的环保涂料。
所述环保涂料的组分按照重量份如下所示:聚氯乙烯树脂37份,活性炭8份,亚铁氰化钾10份,钛白粉10份,甲基纤维素10份,乙烯丙烯酸甲酯共聚物15份,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17份,烷基二乙醇酰胺磷酸酯0.3份,聚羟基脂肪酸酯2份,乙酸正丁酯39份,胺基甲酸-1-氯-苯并咪唑-2-甲基酸0.2份。
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将聚氯乙烯树脂、亚铁氰化钾、甲基纤维素、乙烯丙烯酸甲酯共聚物、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烷基二乙醇酰胺磷酸酯、聚羟基脂肪酸酯2-4份,稀释剂置于反应釜内,升温至40-60℃,低速搅拌反应1h。
s2:将反应釜降温至室温,加入活性炭、钛白粉、稀释剂,高速搅拌5min后加入防腐剂继续反应36h,得到环保涂料;
s3:在实木基板表面涂布环保涂料后在烘房中40-60℃下烘干48h后,在通风环境下通风12h,得到成品。
实施例2
一种环保木门,包括实木基板和涂布在所述实木基板外侧的环保涂料。
所述环保涂料的组分按照重量份如下所示:聚氯乙烯树脂35份,活性炭6份,亚铁氰化钾8份,钛白粉13份,甲基纤维素12份,乙烯丙烯酸甲酯共聚物13份,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18份,烷基二乙醇酰胺磷酸酯0.2份,聚羟基脂肪酸酯2份,乙酸乙酯38份,胺基甲酸-1-氯-苯并咪唑-2-甲基酸0.1份。
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将聚氯乙烯树脂、亚铁氰化钾、甲基纤维素、乙烯丙烯酸甲酯共聚物、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烷基二乙醇酰胺磷酸酯、聚羟基脂肪酸酯2-4份,稀释剂置于反应釜内,升温至40-60℃,低速搅拌反应1h。
s2:将反应釜降温至室温,加入活性炭、钛白粉、稀释剂,高速搅拌5min后加入防腐剂继续反应36h,得到环保涂料;
s3:在实木基板表面涂布环保涂料后在烘房中40-60℃下烘干48h后,在通风环境下通风12h,得到成品。
实施例3
一种环保木门,包括实木基板和涂布在所述实木基板外侧的环保涂料。
所述环保涂料的组分按照重量份如下所示:聚氯乙烯树脂36份,活性炭8份,亚铁氰化钾9份,钛白粉11份,甲基纤维素12份,乙烯丙烯酸甲酯共聚物12份,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18份,烷基二乙醇酰胺磷酸酯0.2份,聚羟基脂肪酸酯2份,乙酸正丁酯41份,胺基甲酸-1-氯-苯并咪唑-2-甲基酸0.2份。
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将聚氯乙烯树脂、亚铁氰化钾、甲基纤维素、乙烯丙烯酸甲酯共聚物、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烷基二乙醇酰胺磷酸酯、聚羟基脂肪酸酯2-4份,稀释剂置于反应釜内,升温至40-60℃,低速搅拌反应1h。
s2:将反应釜降温至室温,加入活性炭、钛白粉、稀释剂,高速搅拌5min后加入防腐剂继续反应36h,得到环保涂料;
s3:在实木基板表面涂布环保涂料后在烘房中40-60℃下烘干48h后,在通风环境下通风12h,得到成品。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