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折边咬口粘合领域。
背景技术:
0、现有技术
1、折边咬口粘合长久以来已经用于工业制造中。已知的是借助于折叠涂胶由外板和内板来制备交通工具部件,如门、行李舱罩、翻开式后门、发动机舱罩等。为了确保固定咬口,在此使用将内板与外板相连的粘合剂。
2、在形成折边时,现有技术中常用的粘合剂由于其稠度而从折边咬口中被挤出。凸缘外部的粘合剂残留物在美观方面吸引力较差,对稍后施加密封物质形成了挑战,并且因此要求附加的清洁过程以进行去除。
3、另外,常用的粘合剂通常不适合在新型的喷涂施用方式中施加。这些方法借助于喷嘴将粘合剂作为细射流恒定地或作为液滴施加到基底上。这允许在施用位置和所施用的粘合剂量方面受控地施用。
4、ep 2 134 799公开了一种用于凸缘折边粘合的粘合剂的施加方式,所述粘合剂优选包含间距保持体、在25℃下具有>900pas的粘度并且其使用目的为减少折边咬口粘合剂中的气泡和裂纹的形成并且减少由此导致的易腐蚀性。
5、us 2008/0045670 a1描述了一种用于与粘合车辆部件的环氧化物粘合剂。所述环氧化物粘合剂包含含有聚酯片段的聚合物,其中所述聚合物在室温下至少部分为结晶的并且具有在40至125℃范围内的软化温度。所述聚合物用于以下目的:在没有使粘合剂预胶体化或预固化的情况下保证粘合剂在ktl浴中的耐洗出性。
6、因此对用于折边咬口粘合的方法存在需要,所述方法适合于喷涂施用并且其中在形成折边时不将粘合剂从折边咬口中挤出。
技术实现思路
1、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折边咬口粘合的方法,所述方法适合于喷涂施用并且其中在形成折边时不将粘合剂从折边咬口中挤出。
2、出人意料地,这个目的可以通过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来实现。
3、本发明的其他方面是其他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本发明的特别优选的实施方式是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
1.产生折边咬口粘合的方法,所述方法至少包括以下步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所述单组分热固化型环氧树脂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至少一种在室温下为固体的结晶聚酯多元醇pp的比例为5-10重量%、6-9重量%、尤其7-8重量%。
3.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在室温下为固体的结晶聚酯多元醇pp具有50至110℃、尤其70至95℃、特别优选80至90℃的熔点,优选根据din 53 765利用dcs设备测定。
4.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平均每个分子具有多于一个环氧基团的环氧树脂a与所述在室温下为固体的结晶聚酯多元醇pp的重量比(a/pp)为3-15、4-12、4.5-10、5-8、尤其6-7。
5.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环氧树脂a1与固体环氧树脂a2的重量比为0.25-3.75、尤其0.4-3.5。
6.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环氧树脂a1与固体环氧树脂a2的重量比为0.25-3.75、0.4-3.5、0.5-3.0、0.75-2.5、尤其1.0-2.0。
7.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环氧树脂a1与固体环氧树脂a2的重量比为0.25-3.75、0.4-3.5、0.4-3.0、0.4-2.5、0.4-2.0、0.4-1.5、0.4-1.0、尤其0.4-0.75。
8.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用于环氧树脂的潜在固化剂b选自双氰胺、胍胺、胍、多元羧酸的酸酐、二酰肼和氨基胍,其中双氰胺是优选的。
9.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热固化型环氧树脂组合物还包含至少一种促进剂c,所述促进剂c选自取代的脲、咪唑、咪唑啉和封闭的胺、尤其取代的脲。
10.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热固化型环氧树脂组合物还包含至少一种填料f,基于所述单组分热固化型环氧树脂组合物的总重量,所有填料f的比例尤其为5-40重量%、优选10-30重量%。
11.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热固化型环氧树脂组合物在80℃具有<80pa*s、尤其<50pa*s、10-45pa*s、尤其15-40pa*s、优选15-35pa*s的粘度,所述粘度尤其在使用具有以下参数的板-板几何形状的情况下用粘度计振荡式测量:5hz,1mm测量间隙,板-板直径25mm,1%变形。
12.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a)中所述单组分热固化型环氧树脂组合物的施用温度为50℃至90℃、尤其60℃至80℃、优选65℃至75℃。
13.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a)中通过喷涂施用来施用所述单组分热固化型环氧树脂组合物,优选以至少一个条带的形式,所述至少一个条带尤其具有以下尺寸: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产生的折边咬口粘合部。
15.具有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折边咬口粘合部的制品,尤其为交通工具、特别优选为轿车、大客车、载重车辆、轨道车辆、船舶或飞行器、或者白色家电、尤其洗衣机、滚筒烘干机或洗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