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简单的工程类大车侧面防护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68151阅读:29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类汽车防护装置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简单的工程类大车侧面防护设备。



背景技术:

大型车辆在道路转弯时,因车辆前后轮入弯时着力点不同,造成前后轮不同的行车轨迹,从而产生大块的死角区域,在发生碰撞时,容易将行人与小型非机动车辆卷入车底,成为各种交通事故的隐患。

目前,国内多数大型车辆装有两侧护栏装置,然而,现在通行的护栏装置存在两个问题:

1.护栏装置材质生硬,发生碰撞时产生巨大撞击力,更易造成事故损伤;

2.为方便行车,护栏底部高度距离地面较高,造成的危险区域,如果行人及非机动车、大车司机观察不及时,极易引发事故,造成人员财产的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一种可安装于大型工程类汽车侧面的防护装置,可有效减轻大型车辆了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损伤,而这种装置的实用性及通用性则是设计时所需考虑和创新的焦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简单的工程类大车侧面防护设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简单的工程类大车侧面防护设备,包括:固定卡扣、伸缩架、设备安装架、滚轮和防护网,所述的伸缩架为多段式可伸缩杆,所述的防护网为高弹性材料制成,所述的防护网设置于由伸缩架和设备安装架所构成的四边形内,所述的防护设备的下端的设备安装架上设有滚轮。

所述的固定卡扣为可折叠的,分为上下两部分,下端锁住伸缩架,上端用于固定锁于大车上。

本实用新型优点在于:

1、安全。本实用新型设备由于采用了高弹性材料支撑网,封锁了原有的安全死角,防止人与非机动车辆卷入车底的危险,大幅度缓冲了事故碰撞时的撞击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伤害,同时方便车辆在发生事故时人体抓握、稳定重心、逃离危险。

2、灵活。本实用新型设备通过安装活动伸缩杆与滚轮,可自动适应不同地面与施工环境,满足在不同路面地段的顺畅通行。

3、检修方便。本实用新型为可活动且可旋转安装的设备,在车辆检修时,只需旋转向上放置,匀出更多检修空间。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并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附图中涉及的附图标记和组成部分如下所示:

1.固定卡扣; 2.伸缩架; 3.设备安装架; 4.滚轮; 5.防护网。

如附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简单的工程类大车侧面防护设备,包括:固定卡扣1、伸缩架2、设备安装架3、滚轮4和防护网5。所述的固定卡扣1分为上下两部分,下端锁住伸缩架2,上端用于固定锁于大车上,固定卡扣1为可折叠的,当维修人员需要进入车底维修时,可以通过折叠固定卡扣1,将防护设备向上翻起;所述的伸缩架2通过伸缩调节防护设备的大小,以适应不同的突发状况;所述的防护网5为高弹性材料制成,可有效缓冲撞击力,所述的防护网5设置于由伸缩架2和设备安装架3所构成的四边形内。本实用新型防护设备的下端的设备安装架3上设有滚轮4。所述的滚轮4的设置数量可根据实际需要,针对不同的大车类型有选择性地安装,其中安装于设备安装架3两端的滚轮4比安装于设备安装架3中间的滚轮要大一些。

下面针对不同的情境,对本实用新型的设备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1)用于交通安全防护

本实用新型的设备安装于车辆两侧,设备的防护网5为高弹性支撑网,当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生来自侧面的碰撞时,防护网5可将行人与非机动车挡在车外,避免将其直接卷入大车车底,确保安全避免事故;同时,支撑网的高弹性材质会大幅度缓解冲撞力,最大限度的保护行人车辆,将损害降到最低。除此之外,发生碰撞时,防护网5的网状设计能够方便行人迅速抓握,稳定人体重心,逃脱危险。在城市道路通行时,设备完全展开使用,保护行人及非机动车辆意外从侧面碰撞及卷入大车车底。

(2)用于顺畅通行

本发明设置有活动阻尼伸缩架2与活动滚轮4,在大车直线通过颠簸路段的时候,前方大滚轮会首先接触高点,在推动力的作用下,反推伸缩架2缩回,抬升整个防护设备,使大车顺利通过障碍。同时,高弹性支撑防护网5下方的安装于设备安装架3中间的滚轮能够避免防护设备底部直接接触路面,可灵活保护支架设备减少设备耗损。可伸缩架的设置使汽车满足在颠簸路面以及施工工地通行的要求,在崎岖道路通行及施工工地上行驶时,防护设备自动适应路面状况,防护网5在伸缩架2的作用下自动弹起通过阻碍。本实用新型的防护设备底部的设备安装架3离地面距离大约12公分,可以保证通过城市中大多数的颠簸路段,同时避免了让行人卷入车底的危险。

(3)用于车辆检修

当大车需要进行检修时,操作人员在使用时根据情况通过折起固定卡扣1使防护设备向上翻起到合适的位置即可。在车辆检修时,本实用新型设备无需拆卸,旋转向上放置固定即可,方便检修汽车。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补充,这些改进和补充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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