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231591发布日期:2022-06-01 05:35阅读:67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


背景技术:

2.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或者由车载计算机完全地或间歇地自主地操作,与有人驾驶飞机相比,无人机往往更适合那些太“愚钝,肮脏或危险”的任务,目前无人机在航拍、农业、植保、微型自拍、快递运输、灾难救援、观察野生动物、监控传染病、测绘、新闻报道、电力巡检、救灾、影视拍摄、制造浪漫等等领域的应用,大大的拓展了无人机本身的用途,发达国家也在积极扩展行业应用与发展无人机技术。
3.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拍是无人机发展至今的一项主流业务,具体的流程时由发单人发单,然后接单人接单后操控无人机去执行任务,现有技术中,无人机航拍任务的发放和接收执行没有特定的系统,导致无人机需要方与无人机执行方之间的业务交流比较麻烦,所以亟需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来改变这一现状。


技术实现要素:

4.基于背景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其优点在于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了无人机需求方和无人机执行方之间的业务交流,解决了传统作业数据只能通过无人机专用软件导入和执行,优化了无人机的作业流程,提升了无人机的应用和推广。
5.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包括发单终端、总控制中心、互联网终端、无人机驱动模块和无人机,所述互联网终端包括数据反馈模块、通讯模块、数据存储模块、订单确认模块、无人机控制芯片和无人机开关,且互联网终端通过通讯模块与总控制中心连接,所述总控制中心与发单终端建立连接,所述无人机开关分别与无人机驱动模块和无人机建立连接,所述数据反馈模块、通讯模块、数据存储模块和订单确认模块分别与无人机控制芯片建立连接,且无人机控制芯片与无人机开关建立连接。
6.优选地,所述通讯模块包括有线基站通讯单元和无线基站通讯单元,且无线基站通讯单元包括2g基站通讯、3g基站通讯、4g基站通讯、5g基站通讯。
7.优选地,所述无人机驱动模块包括无人机驱动单元,且无人机驱动单元用于无人机驱动供电。
8.优选地,所述发单终端包括发单设备,且发单设备包括手机、计算机和平板电脑。
9.优选地,所述数据存储模块包括数据存储单元,且数据存储单元用于对存储时间、地点和任务要求等数据。
10.优选地,所述数据反馈模块包括数据反馈单元,且数据反馈单元用于将无人机作业后的数据反馈给发单终端。
11.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的使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首先,无人机需求方利用手机或者电脑等终端编辑具体的任务需求并将需求数据通过总控制中心,利用通信模块发布到互联网终端等待接单,用户的数据可以通过数据存储模块进行存储;s2:无人机执行方通过订单确认模块确认订单,然后从数据存储模块中下载具体的作业时间、地点和要求等数据;s3:无人机执行方将接收的数据导入至无人机控制芯片内,然后根据地点信息将无人机携带至指定的执行位置;s4:利用无人机控制芯片控制无人机开启,无人机驱动模块为无人机进行供电,无人机即可根据无人机控制芯片内的任务要求进行作业;s5:待任务完成后,无人机执行方将无人机的作业数据上传至互联网终端,利用互联网终端内的数据反馈模块将作业数据反馈给发单终端;s6:无人机需求方通过手机或者电脑查看作业数据后对定单进行确认,从而即可完成无人机需求方与无人机执行方之间的业务交流。
12.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本发明公开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巧妙的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了无人机需求方和无人机执行方之间的业务交流,解决了传统作业数据只能通过无人机专用软件导入和执行,优化了无人机的作业流程,提升了无人机的应用和推广,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的系统模块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的工作流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4.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15.参照图1-2,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包括发单终端、总控制中心、互联网终端、无人机驱动模块和无人机,所述互联网终端包括数据反馈模块、通讯模块、数据存储模块、订单确认模块、无人机控制芯片和无人机开关,且互联网终端通过通讯模块与总控制中心连接,所述总控制中心与发单终端建立连接,所述无人机开关分别与无人机驱动模块和无人机建立连接,所述数据反馈模块、通讯模块、数据存储模块和订单确认模块分别与无人机控制芯片建立连接,且无人机控制芯片与无人机开关建立连接。
16.本发明中,所述通讯模块包括有线基站通讯单元和无线基站通讯单元,且无线基站通讯单元包括2g基站通讯、3g基站通讯、4g基站通讯、5g基站通讯。
17.本发明中,所述无人机驱动模块包括无人机驱动单元,且无人机驱动单元用于无人机驱动供电。
18.本发明中,所述发单终端包括发单设备,且发单设备包括手机、计算机和平板电脑。
19.本发明中,所述数据存储模块包括数据存储单元,且数据存储单元用于对存储时
间、地点和任务要求等数据。
20.本发明中,所述数据反馈模块包括数据反馈单元,且数据反馈单元用于将无人机作业后的数据反馈给发单终端。
21.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的使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首先,无人机需求方利用手机或者电脑等终端编辑具体的任务需求并将需求数据通过总控制中心,利用通信模块发布到互联网终端等待接单,用户的数据可以通过数据存储模块进行存储;s2:无人机执行方通过订单确认模块确认订单,然后从数据存储模块中下载具体的作业时间、地点和要求等数据;s3:无人机执行方将接收的数据导入至无人机控制芯片内,然后根据地点信息将无人机携带至指定的执行位置;s4:利用无人机控制芯片控制无人机开启,无人机驱动模块为无人机进行供电,无人机即可根据无人机控制芯片内的任务要求进行作业;s5:待任务完成后,无人机执行方将无人机的作业数据上传至互联网终端,利用互联网终端内的数据反馈模块将作业数据反馈给发单终端;s6:无人机需求方通过手机或者电脑查看作业数据后对定单进行确认,从而即可完成无人机需求方与无人机执行方之间的业务交流。
22.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包括发单终端、总控制中心、互联网终端、无人机驱动模块和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互联网终端包括数据反馈模块、通讯模块、数据存储模块、订单确认模块、无人机控制芯片和无人机开关,且互联网终端通过通讯模块与总控制中心连接,所述总控制中心与发单终端建立连接,所述无人机开关分别与无人机驱动模块和无人机建立连接,所述数据反馈模块、通讯模块、数据存储模块和订单确认模块分别与无人机控制芯片建立连接,且无人机控制芯片与无人机开关建立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讯模块包括有线基站通讯单元和无线基站通讯单元,且无线基站通讯单元包括2g基站通讯、3g基站通讯、4g基站通讯、5g基站通讯。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驱动模块包括无人机驱动单元,且无人机驱动单元用于无人机驱动供电。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单终端包括发单设备,且发单设备包括手机、计算机和平板电脑。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存储模块包括数据存储单元,且数据存储单元用于对存储时间、地点和任务要求等数据。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反馈模块包括数据反馈单元,且数据反馈单元用于将无人机作业后的数据反馈给发单终端。7.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s1:首先,无人机需求方利用手机或者电脑等终端编辑具体的任务需求并将需求数据通过总控制中心,利用通信模块发布到互联网终端等待接单,用户的数据可以通过数据存储模块进行存储;s2:无人机执行方通过订单确认模块确认订单,然后从数据存储模块中下载具体的作业时间、地点和要求等数据;s3:无人机执行方将接收的数据导入至无人机控制芯片内,然后根据地点信息将无人机携带至指定的执行位置;s4:利用无人机控制芯片控制无人机开启,无人机驱动模块为无人机进行供电,无人机即可根据无人机控制芯片内的任务要求进行作业;s5:待任务完成后,无人机执行方将无人机的作业数据上传至互联网终端,利用互联网终端内的数据反馈模块将作业数据反馈给发单终端;s6:无人机需求方通过手机或者电脑查看作业数据后对定单进行确认,从而即可完成无人机需求方与无人机执行方之间的业务交流。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航拍业务定单系统,包括发单终端、总控制中心、互联网终端、无人机驱动模块和无人机,所述互联网终端包括数据反馈模块、通讯模块、数据存储模块、订单确认模块、无人机控制芯片和无人机开关,且互联网终端通过通讯模块与总控制中心连接,所述总控制中心与发单终端建立连接,所述无人机开关分别与无人机驱动模块和无人机建立连接,所述数据反馈模块、通讯模块、数据存储模块和订单确认模块分别与无人机控制芯片建立连接。本发明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了无人机需求方和无人机执行方之间的业务交流,解决了传统作业数据只能通过无人机专用软件导入和执行,优化了无人机的作业流程,提升了无人机的应用和推广。广。广。


技术研发人员:高扬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无锡莱特杰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11.23
技术公布日:20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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