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套叠的方形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62216阅读:25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可套叠的方形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套叠的方形瓶,由方形瓶身与方形瓶口联为一体。方形瓶之间可以套叠摆放,在运输和存储中更节省空间,方形瓶口更利于瓶内物体的倾倒。
背景技术
现有的瓶通常为圆形,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难以通过套叠的方式紧密摆放,对运输和存储空间的利用率不高,容易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碰撞和磨损,从而带来损失。现有的瓶口通常为圆形,且位于瓶身中心轴上,在将瓶内物体倾倒出来时,不容易集中,尤其是当圆形瓶身直径过大时,瓶口的位置更不容易把握,导致洒落和浪费
发明内容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就是提供一种可套叠的方形瓶,其特征是,包括方形瓶身101、方形瓶口 102、瓶盖103,瓶身101的垂直高度为H3,瓶盖103盖上瓶口 102之后,从瓶底到瓶盖最上沿的垂直高度为H2 ;H2减去H3所得的差值,是瓶盖高于瓶身的高度H2-H3,方形瓶身101的瓶底有圆角方形凹槽,凹槽内径与瓶盖103外径形状和大小一致,深度等于H2-H3,可实现另一完全相同的方形瓶的瓶盖嵌套进凹槽,从而达到套叠的目的,方形瓶身可紧密摆放,有效利用空间,增加摆放时的稳定性。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外圆内方的瓶口,方形内径更利于在倾倒瓶内物体时进行方向控制,有效减少倾倒时瓶内物体洒落和浪费。

图1为本实用新型方形瓶在未加瓶盖时的侧视图。瓶身101为方形圆角,未加瓶盖时,瓶口 102的高度Hl与瓶身101高度H3相同。图2为本实用新型方形瓶加上瓶盖后的侧视图。加瓶盖103后,瓶口总体高度H2高于瓶身101高度H3,以便与另一相同方形瓶的底部凹槽相套合,以达到套叠摆放的目的。图3为本实用新型方形瓶在未加瓶盖时的俯视图。104为瓶口部分与瓶身部分连接处,瓶口外径105为圆形,瓶口内径106为圆角方形。图4为本实用新型方形瓶加上瓶盖后的俯视图。瓶盖103的外径107为圆角方形,其内径为圆形,与瓶口外径105咬合。图5为本实用新型方形瓶的仰视图。瓶底有凹槽108,凹槽内径与瓶盖103外径形状和大小一致,凹槽深度等于H2减去H3的差值,可以与另一相同方形瓶的瓶盖相套合,以达到套叠摆放的目的。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以玻璃为瓶身和瓶口材质,瓶盖为塑料材质,瓶内装有液体。为了使实用新型的目的、优点及技术方案更加清楚,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附图2所示的瓶盖103采用外方内圆的方式,瓶盖内径有螺纹,与玻璃瓶口的螺纹可旋转拧紧。瓶内物体可以为但不限于饮料、沐浴露、洗发水等。附图1所示的方形瓶身101、方形瓶口 102,附图3所示的瓶盖103,瓶身101的垂直高度为H3,瓶盖103盖上瓶口 102之后,从瓶底到瓶盖最上沿的垂直高度为H2。H2减去H3所得的差值,是瓶盖高于瓶身的高度H2-H3。方形瓶身101的瓶底有圆角方形凹槽,凹槽内径与瓶盖103外径形状和大小一致,深度等于H2-H3,可实现另一完全相同的方形瓶的瓶盖嵌套进凹槽,从而达到套叠的目的。
权利要求1.一种可套叠的方形瓶,其特征是,包括方形瓶身(101 )、方形瓶口( 102)、瓶盖(103),瓶身(101)的垂直高度为H3,瓶盖(103)盖上瓶口( 102)之后,从瓶底到瓶盖最上沿的垂直高度为H2 ;H2减去H3所得的差值,是瓶盖高于瓶身的高度H2-H3,方形瓶身(101)的瓶底有圆角方形凹槽,凹槽内径与瓶盖(103)外径形状和大小一致,深度等于H2-H3,可实现另一完全相同的方形瓶的瓶盖嵌套进凹槽,从而达到套叠的目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形瓶,其特征是,瓶身为圆角方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形瓶,其特征是,瓶口外径为圆形,内径为圆角方形。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形瓶,其特征是,当瓶口未加上瓶盖时,瓶底到瓶口顶部高度Hl与所述瓶身高度H3相同。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套叠的方形瓶,包括方形瓶身与方形瓶口联成一体,方形瓶口在未加上瓶盖时,其高度与瓶身高度H3相同,加上瓶盖后,其高度H2大于瓶身高度H3。方形瓶身底部有圆角方形凹槽,凹槽内径与瓶盖103外径形状和大小一致,凹槽深度等于H2减去H3的差值,可与另一相同的带瓶盖的方形瓶相套合,从而达到套叠的目的,在运输和存储中更节省空间。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方形瓶口,更利于瓶内物体的倾倒。
文档编号B65D21/02GK203020602SQ201220578249
公开日2013年6月26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6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6日
发明者不公告发明人 申请人:时空创意(北京)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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