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夹抱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84295阅读:32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自动夹抱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产线包装设备,特别是指一种自动夹抱机。
背景技术
伴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线上的劳动人员成本越来越高,效率的提高也使产线工人的劳动强度越来越大,长时间的岗位工作造成了工人的疲劳作业,致使产品质量受到人的主观因素等原因的影响越来越大;生产洗衣机工艺要求的抱箱工序人工抱箱移位已不适应在实际生产中采用,不但无法确保产品品质,也使生产线工人的工作负荷较大,更无法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自动夹抱机,可有效确保产品品质、减轻产线工人的工作负荷和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自动夹抱机,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产品包装的工作量,提高产品包装质量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自动夹抱机,包括机架、水平轴臂、垂直轴臂和抱夹装置,所述水平轴臂设于所述机架上部,所述水平轴臂与所述机架滑动连接,所述垂直轴臂与所述水平轴臂固定连接,所述抱夹装置设于所述垂直轴臂下端,所述包装架设于所述水平轴臂下方。进一步,所述自动夹抱机还设有包装线。进一步,所述自动夹抱机还包括有感应模块和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与所述水平轴臂、所述垂直轴臂、所述抱夹装置控制连接,所述感应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自动夹抱机,其大大降低产品包装时,对产品搬运的工作量,提高了产品的包装效率和包装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人力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自动夹抱机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自动夹抱机,包括机架1、水平轴臂2、垂直轴臂3和抱夹装置4,所述水平轴臂2设于所述机架I上部,所述水平轴臂2与所述机架I滑动连接,所述垂直轴臂3与所述水平轴臂2固定连接,所述抱夹装置4设于所述垂直轴臂3下端,所述包装架设于所述水平轴臂2下方。所述自动夹抱机还设有包装线。所述自动夹抱机还包括有感应模块和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与所述水平轴臂2、所述垂直轴臂3、所述抱夹装置4控制连接,所述感应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自动夹抱机,可适用于批量接线生产,其采包括有感应模块,上述感应模块尤佳地,可使用光电开关。当生产线的产品传至夹抱机的感应模块,水平轴臂2、垂直轴臂3、抱夹装置4相协调移动,并将待包装产品夹起,然后自动运行到指定的预定位置,待生产员工将包装盒放置预定的位置,感应模块感应到到包装盒就位,传送信号给控制模块,控制模块控制水平轴臂2、垂直轴臂3、抱夹装置4相协调移动,并将待包装产品平整的放入包装盒内。自动夹抱机大大改善了工人员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力成本;减轻生产线员工的劳动强度和人力需求;增加制作过程的柔性,以适应不同具体需求;减少产品材料的浪费;使整体的生广效率和广品质量得到有效的提闻。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自动夹抱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机架、水平轴臂、垂直轴臂和抱夹装置, 所述水平轴臂设于所述机架上部,所述水平轴臂与所述机架滑动连接,所述垂直轴臂与所述水平轴臂固定连接,所述抱夹装置设于所述垂直轴臂下端,所述包装架设于所述水平轴臂下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动夹抱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动夹抱机还设有包装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动夹抱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动夹抱机还包括有感应模块和控制模块, 所述控制模块与所述水平轴臂、所述垂直轴臂、所述抱夹装置控制连接, 所述感应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自动夹抱机,包括机架、水平轴臂、垂直轴臂和抱夹装置,所述水平轴臂设于所述机架上部,所述水平轴臂与所述机架滑动连接,所述垂直轴臂与所述水平轴臂固定连接,所述抱夹装置设于所述垂直轴臂下端,所述包装架设于所述水平轴臂下方。
文档编号B65B35/16GK203047567SQ20122067312
公开日2013年7月10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10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10日
发明者陈智敏, 苏宇航, 陈继宏, 陈立果 申请人: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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