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卷绕设备输送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4300527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一种卷绕设备输送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卷绕设备输送装置,包括机体和卷绕辊,在机体左上端水平连接有卷绕辊,其特征在于:机体左底端水平连接有轨道,在轨道上通过滑轮连接有底板,所述的底板可通过滑轮活动于轨道上,在底板上通过支架连接有托板,底板底部连接有滑块,所述的机体左边还连接有丝杠,丝杠位于卷绕辊与轨道中间,其另一端与底板底部的滑块相连并穿过滑块中心,所述的支架为“×”形结构并可上下活动伸缩,所述的托板底部连接有液压缸。该装置结构简单灵活、使用方便、效率高且可以完成不同直径的物件的输送。
【专利说明】一种卷绕设备输送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输送装置,具体涉及一种卷绕设备输送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目前,物件卷绕完成后,通过起吊机或者人力操作从卷绕辊上取出卷绕完成的物件再移至放至的地点,这种方法费时费力,复杂了这一操作过程,且起吊机需要占地面积,移动也不方便,完成起吊时间较长,从而降低了卷绕的生产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工作难度,需对其进行改进。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卷绕设备输送装置,该装置结构简单灵活、使用方便、效率高且可以完成不同直径的物件的输送。
[0004]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0005]一种卷绕设备输送装置,包括机体和卷绕辊,在机体左上端水平连接有卷绕辊,其特征在于:机体左底端水平连接有轨道,在轨道上通过滑轮连接有底板,所述的底板可通过滑轮活动于轨道上,在底板上通过支架连接有托板,底板底部连接有滑块;
[0006]所述的机体左边还连接有丝杠,丝杠位于卷绕辊与轨道中间,其另一端与底板底部的滑块相连并穿过滑块中心。
[0007]所述的支架为“ X ”形结构并可上下活动伸缩。
[0008]所述的托板底部连接有液压缸。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0]I)通过丝杠转动带动滑块左右运动,从而实现物件的输送,其操作方便灵活且效率高速;
[0011]2)因卷绕辊高度不变,在托板底部设有液压缸,而托板与底板间通过活动支架相连,液压缸受力后,通过改变压力大小,可调节托板高度,输送不同直径的物料。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13]图中:1-机体;2_卷绕辊;3_轨道;4_滑轮;5_底板;6_支架;7_托板;8_滑块;9-丝杠;I O-液压缸。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0015]如图1所示,一种卷绕设备输送装置,包括机体I和卷绕辊2,在机体I左上端水平连接有卷绕辊2,机体I左底端水平连接有轨道3,在轨道3上通过滑轮4连接有底板5,底板5通过滑轮4活动于轨道3上,在底板5上通过支架6连接有托板7,底板5底部连接有滑块8 ;
[0016]机体I左边还连接有丝杠9,丝杠9位于卷绕辊2与轨道3中间,其另一端与底板5底部的滑块8相连并穿过滑块8中心。
[0017]支架6为“ X ”形结构并可上下活动伸缩。
[0018]托板7底部连接有液压缸10。
[0019]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施的:当卷绕设备完工后,转动丝杠9,使得滑块4向内移动,带动位于轨道3上的底板5和托板7向内移动,实现物件的输送;当卷绕的物件直径不同时,可通过调节液压缸10所受压力,改变压力大小,从而改变托板7高度,实现不同直径物件的输送,使得输送更加方便简洁和快速。
[0020]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权利要求】
1.一种卷绕设备输送装置,包括机体和卷绕辊,在机体左上端水平连接有卷绕辊,其特征在于:机体左底端水平连接有轨道,在轨道上通过滑轮连接有底板,所述的底板可通过滑轮活动于轨道上,在底板上通过支架连接有托板,底板底部连接有滑块; 所述的机体左边还连接有丝杠,丝杠位于卷绕辊与轨道中间,其另一端与底板底部的滑块相连并穿过滑块中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卷绕设备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为“X ”形结构并可上下活动伸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卷绕设备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板底部连接有液压缸。
【文档编号】B65G35/00GK203781235SQ201420197503
【公开日】2014年8月20日 申请日期:2014年4月10日 优先权日:2014年4月10日
【发明者】陈鹏鲲, 王剑, 葵继承 申请人:陈鹏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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