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商标翻折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616706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一种商标翻折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纺织产品加工设备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商标翻折机构。
【背景技术】
[0002]商标或者标签作为产品的外部标识,为商品提供了一个显眼的标志。商标在一般通过张贴或者缝制的方式结合到其所属商品上,硬壳类的商品多选用张贴的办法,而布料类的商品多选择缝合的方法。在生产了流水线上,无论哪一种方式都需要先将商标或者标签折叠好并送至其所属位置再进行下一步的结合工序;折标装置就是起到这样一个运输作用,大多数商标折叠的结构都比较复杂,而且折叠出来的质量也不高。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商标翻折机构,其设计合理,结构简单,解决了商标加工设备上商标折叠的问题。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商标翻折机构,包括第一气缸、支座、托板、第一电机和挑杆;所述支座上设有所述托板;所述托板的上侧固设有所述第一电机驱动的所述挑杆;所述第一电机的转轴上设有一个连接所述挑杆的凸轮;所述挑杆以所述第一电机的转轴为轴芯作圆周运动,并来回运动于所述托板的上侧和下侧;所述第一气缸水平推动所述支座水平直线运动。
[0005]优选的是,还包括第一滑轨;所述支座的底部设有配合所述第一滑轨的滑块;所述第一气缸推动所述支座在所述第一滑轨上滑动。
[000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提供一种商标翻折机构,其主要用于商标加工过程中商标的翻折工作。商标通过挑杆的翻转来实现对折,该折标方式相对可靠,工作状态平稳,能够迅速将商标对折,工作效率也相对较高。
【附图说明】
[0007]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商标翻折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0008]附图中各部件的标记如下:1、第一气缸;2、支座;3、托板;4、第一电机;5、挑杆;6、第一滑轨;7、凸轮。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0010]请参阅附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包括:
[0011]—种商标翻折机构,包括第一气缸1、支座2、托板3、第一电机4、挑杆5和第一滑轨6 ;在翻折机构的底部设有第一滑轨6,支座2的底部设有配合于第一滑轨6上的滑块,而第一气缸I水平推动支座2往复于商标的输送方向上。在支座2上设有水平的托板3,托板3的上侧设有第一电机4驱动的挑杆5。第一电机4的主轴上设有一个凸轮7,凸轮7上连接平行于托板3的挑杆5。挑杆5以第一电机4的主轴为轴芯,凸轮7为半径作圆周运动,这样挑杆5可以来回运动于托板3的上侧和下侧;当商标被输送过来后,翻折机构便会由第一气缸I推动进入。此时,商标的一端被放置到托板3上表面,若挑杆5位于托板3的下侧,第一电机4转动,挑杆5向托板3上侧移动,这样就可以将上边的另一端挑上来并压到托板3上实现商标折叠。该商标翻折机构通过挑杆的翻转来实现对折,该折标方式相对可靠,工作状态平稳,能够迅速将商标对折,工作效率也相对较高。
[0012]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商标翻折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气缸、支座、托板、第一电机和挑杆;所述支座上设有所述托板;所述托板的上侧固设有所述第一电机驱动的所述挑杆;所述第一电机的转轴上设有一个连接所述挑杆的凸轮;所述挑杆以所述第一电机的转轴为轴芯作圆周运动,并来回运动于所述托板的上侧和下侧;所述第一气缸水平推动所述支座水平直线运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商标翻折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滑轨;所述支座的底部设有配合所述第一滑轨的滑块;所述第一气缸推动所述支座在所述第一滑轨上滑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一种商标翻折机构,包括第一气缸、支座、托板、第一电机和挑杆;所述支座上设有所述托板;所述托板的上侧固设有所述第一电机驱动的所述挑杆;所述第一电机的转轴上设有一个连接所述挑杆的凸轮;所述挑杆以所述第一电机的转轴为轴芯作圆周运动,并来回运动于所述托板的上侧和下侧;所述夹取翻转机构位于所述翻折机构的另一侧;所述第一气缸水平推动所述支座水平直线运动。通过上述方式,提供一种商标翻折机构,其主要用于商标加工过程中商标的翻折工作。商标通过挑杆的翻转来实现对折,该折标方式相对可靠,工作状态平稳,能够迅速将商标对折,工作效率也相对较高。
【IPC分类】B65C9-08, B65H45-24
【公开号】CN204324548
【申请号】CN201420630672
【发明人】刘航东
【申请人】苏州巨康缝制机器人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13日
【申请日】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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