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04834阅读:558来源:国知局
洁净厂房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洁净厂房,用于医药化工行业中,换气和杀菌效果好。主管的侧面固定有主管连接管,主管连接管与主管连通;进出气管一端管口与主管的侧面固定,并与主管连通横向气管的侧面固定有横向通风连接管,横向通风连接管与横向气管连通;横向气管的管口密封;纵向气管的侧面固定有纵向通风连接管,纵向通风连接管与纵向气管连通;纵向气管和主管连接管固定并连通;横向通风连接管和纵向通风连接管固定并连通;竖向气管与横向通风连接管固定并连通;灭菌块中开有通风孔,通风孔贯穿灭菌块,通风孔的孔壁上设有纳米银层;固定环固定在灭菌块上;固定槽内固定有橡胶条;固定环卡接固定在竖向气管底部的管口上;灭菌块位于竖向气管内。
【专利说明】
洁净厂房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洁净厂房,用于医药化工行业中。
【背景技术】
[0002]制药厂、药物实验室等医药化工行业的洁净厂房需要定期通过臭氧管路输入臭氧进行换气,臭氧可消菌杀毒。现有技术的臭氧管路的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0003]1、管路只设置在厂房的一角或者一侧,这样就造成与管路风口较近的位置换气效果比较理想,而与管路距离较远风口的位置换气效果不理想,使得整个厂房的换气效果不均匀。
[0004]2、臭氧管路内容易滋生病毒细菌,单单靠臭氧杀菌的话效果有待加强。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换气和杀菌效果好的洁净厂房。
[0006]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洁净厂房,包括墙面,在墙面上安装有臭氧管路,其特征在于:臭氧管路包括主管、竖向气管、横向气管、纵向气管、灭菌接头和进出气管;主管的侧面固定有主管连接管,主管连接管与主管连通;主管连接管的管口上固定安装有一号法兰;主管的管口固定安装有二号法兰;进出气管一端管口与主管的侧面固定,并与主管连通,另一端管口固定安装有三号法兰;竖向气管顶部的管口固定安装有四号法兰;横向气管的侧面固定有横向通风连接管,横向通风连接管与横向气管连通;横向通风连接管的管口上固定安装有五号法兰;横向气管的管口密封;纵向气管的侧面固定有纵向通风连接管,纵向通风连接管与纵向气管连通;纵向通风连接管的管口上固定安装有七号法兰;纵向气管的管口固定安装有六号法兰;主管水平设置,主管连接管水平设置;横向气管水平横向设置,横向通风连接管竖直设置;纵向气管水平纵向设置,纵向通风连接管竖直设置;竖向气管竖直设置;进出气管水平设置;六号法兰与一号法兰连接固定,使得纵向气管和主管连接管固定并连通;五号法兰与七号法兰连接固定,使横向通风连接管和纵向通风连接管固定并连通;四号法兰与五号法兰连接固定,使竖向气管与横向通风连接管固定并连通;灭菌接头包括灭菌块和固定环;灭菌块中开有通风孔,通风孔贯穿灭菌块,通风孔的孔壁上设有纳米银层;固定环固定在灭菌块上;固定环上开有固定槽,固定槽内固定有橡胶条;固定槽卡接固定在竖向气管底部的管口上,使得固定环卡接固定在竖向气管底部的管口上;灭菌块位于竖向气管内。
[0007]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进出气管与主管侧面固定的管口呈喇叭状。
[0008]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竖向气管、横向气管、纵向气管均为多根。
[0009]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多根竖向气管的长度不一致。
[0010]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
[0011]1、横向气管和纵向气管可安装在房间墙面顶部,竖向气管设置在房间中,可根据房间大小设置竖向气管、横向气管、纵向气管的数量,这样就在房间中不同位置设了风口,使得整个房间的换气效果均匀,换气效果好;灭菌接头使得空气更加清洁。
[0012]2、灭菌接头也可有效杀灭细菌,与臭氧结合起到双重杀菌作用,杀菌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俯视结构不意图。
[0014]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侧视局部结构示意图。
[0015]图3为图2的A部分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0017]参见图1?图3,本实施例包括墙面,在墙面上安装有臭氧管路。
[0018]臭氧管路包括主管1、竖向气管2、横向气管3、纵向气管4、灭菌接头14和进出气管8。
[0019]主管I的侧面固定有主管连接管5,主管连接管5与主管I连通。主管连接管5的管口上固定安装有一号法兰6。主管I的管口固定安装有二号法兰7。
[0020]竖向气管2顶部的管口固定安装有四号法兰9。
[0021]横向气管3的侧面固定有横向通风连接管10,横向通风连接管10与横向气管3连通。横向通风连接管10的管口上固定安装有五号法兰11。横向气管3的管口密封。
[0022]纵向气管4的侧面固定有纵向通风连接管12,纵向通风连接管12与纵向气管4连通。纵向通风连接管12的管口上固定安装有七号法兰19。纵向气管4的管口固定安装有六号法兰13。
[0023]灭菌接头14包括灭菌块15和固定环16。
[0024]灭菌块15中开有通风孔17,通风孔17贯穿灭菌块15,通风孔17构成了管路的风口。通风孔17的孔壁上设有纳米银层,纳米银层可对通风孔17内的气体起到杀菌作用。
[0025]固定环16固定在灭菌块15上。固定环16上开有固定槽18,固定槽18内固定有橡胶条21。
[0026]固定槽18卡接固定在竖向气管2底部的管口上,使得固定环16卡接固定在竖向气管2底部的管口上;灭菌块15位于竖向气管2内,竖向气管2通过通风孔17向外送风和吸风。
[0027]橡胶条21起到增大摩擦作用和密封作用,使得固定槽18与竖向气管2底部的管口固定,且更换方便,只需向外拨出固定环16就可以,且密封了固定槽18与管口的连接处。
[0028]进出气管8—端管口呈喇叭状,该端管口与主管I的侧面固定,并与主管I连通。进出气管8的另一端管口固定安装有三号法兰20。由于换气时进出气管8内的气流较大,呈喇叭状的管口起到导向作用,使得气流流入主管I后向两端分流更平缓,反过来,两端分流的气流向进出气管集中流入也更平缓。
[0029]主管I水平设置,主管连接管5水平设置;横向气管3水平横向设置,横向通风连接管10竖直设置;纵向气管4水平纵向设置,纵向通风连接管12竖直设置;竖向气管2竖直设置;进出气管8水平设置。
[0030]多根主管I二号法兰7可通过二号法兰7连接在一起,形成延长结构;多根纵向气管4可通过六号法兰13连接在一起,形成延长结构;六号法兰13与一号法兰6连接固定,使得纵向气管4和主管连接管5固定并连通;五号法兰11与七号法兰19连接固定,使横向通风连接管10和纵向通风连接管12固定并连通;四号法兰9与五号法兰11连接固定,使竖向气管2与横向通风连接管10固定并连通;三号法兰20用于与臭氧管路连接,使得进出气管8与臭氧管路连通。
[0031]进出气管8、主管1、主管连接管5、纵向气管4、纵向通风连接管12、横向通风连接管10、横向气管3、竖向气管2、通风孔17之间连通形成风道;臭氧管路进行通风换气时,空气从风道进出房间,达到换气的效果。
[0032]竖向气管2、横向气管3、纵向气管4均为多根,可根据需要组合安装。
[0033]各管道之间通过法兰连接,这样可调节管道的周向角度,在组合安装时更方便。
[0034]多根竖向气管2的长度不一致,这样就可以在不同高度进行通风换气。
[0035]上述各法兰不与其它法兰连接时可用堵头进行密封。
[0036]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其零、部件的形状、所取名称等可以不同,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说明。
【主权项】
1.一种洁净厂房,包括墙面,在墙面上安装有臭氧管路,其特征在于:臭氧管路包括主管、竖向气管、横向气管、纵向气管、灭菌接头和进出气管;主管的侧面固定有主管连接管,主管连接管与主管连通;主管连接管的管口上固定安装有一号法兰;主管的管口固定安装有二号法兰;进出气管一端管口与主管的侧面固定,并与主管连通,另一端管口固定安装有三号法兰;竖向气管顶部的管口固定安装有四号法兰;横向气管的侧面固定有横向通风连接管,横向通风连接管与横向气管连通;横向通风连接管的管口上固定安装有五号法兰;横向气管的管口密封;纵向气管的侧面固定有纵向通风连接管,纵向通风连接管与纵向气管连通;纵向通风连接管的管口上固定安装有七号法兰;纵向气管的管口固定安装有六号法兰;主管水平设置,主管连接管水平设置;横向气管水平横向设置,横向通风连接管竖直设置;纵向气管水平纵向设置,纵向通风连接管竖直设置;竖向气管竖直设置;进出气管水平设置;六号法兰与一号法兰连接固定,使得纵向气管和主管连接管固定并连通;五号法兰与七号法兰连接固定,使横向通风连接管和纵向通风连接管固定并连通;四号法兰与五号法兰连接固定,使竖向气管与横向通风连接管固定并连通;灭菌接头包括灭菌块和固定环;灭菌块中开有通风孔,通风孔贯穿灭菌块,通风孔的孔壁上设有纳米银层;固定环固定在灭菌块上;固定环上开有固定槽,固定槽内固定有橡胶条;固定槽卡接固定在竖向气管底部的管口上,使得固定环卡接固定在竖向气管底部的管口上;灭菌块位于竖向气管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洁净厂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进出气管与主管侧面固定的管口呈喇叭状。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洁净厂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竖向气管、横向气管、纵向气管均为多根。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洁净厂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多根竖向气管的长度不一致。
【文档编号】F24F7/04GK205717724SQ201620412860
【公开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请日】2016年5月9日
【发明人】沈琳, 韩东嵋, 童伟斌, 魏博
【申请人】浙江医药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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