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热风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49700阅读:105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锅炉技术领域,具体涉及生物质热风炉。



背景技术:

我国各类农作物秸秆资源十分丰富,年产量达6亿多吨,其中3.5亿吨用作燃料或就地荒烧,约占总量的58%,经过技术处理的仅占2.6%。农作物秸秆是一种可再生的物质能源,但它作为能源的利用基本上还处于直接燃料的原始阶段,有的农民甚至收获完后直接就地燃烧,年约有2亿多吨的作物秸秆的露天焚烧,由此产生的CO2排放量高达5亿多吨,给村容村貌的整洁、农村环境的改善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一方面,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另一方面,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根据环保局计算,我国排放空间有限,而我国目前煤炭消耗量已达30亿吨以上,大气污染已经到了不可承受的地步,由于SO2污染,产生酸雨已危害30%国土面积,每年仅酸雨危害这一项就使农、林作物损失高达220亿元,SO2的污染更危及人民身体健康。

生物质热风炉是生物质锅炉中的一种,是一种以生物质为燃料的烘干设备,其主要的功能有:烘干(干燥)、供暖。

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炉膛内未燃尽碳粒和可燃气体不完全燃烧,高温缺氧不完全燃烧产生黑烟,烟气中的含尘量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生物质热风炉。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炉渣室、炉门、第一清灰门、风管、炉膛、沉降室、副燃烧室、第二清灰门、固定炉排、第三清灰门;所述的炉渣室的上方设置有固定炉排,固定炉排的上方设置有炉膛,炉膛内设置有风管,炉膛的一侧设置有炉门;所述的炉膛上设置有第一清灰门,炉渣室上设置有第三清灰门;所述的炉膛的一侧设置有沉降室,沉降室的一侧设置有副燃烧室;所述的沉降室的下部设置有第二清灰门。

作为优选,所述的炉门设置在炉膛的下部。

作为优选,所述的副燃烧室的一侧上部设置有热风出口。

本实用新型操作时,在炉膛后部设置副燃烧室,使炉膛内未燃尽碳粒和可燃气体完全燃烧,减少了高温缺氧不完全燃烧所产生的黑烟。燃烧后的高温烟气在经过沉降室来进一步捕捉烟尘,降低了烟气中的含尘量;在配风方面,由于热风炉后部配有引风机,炉膛燃烧方式为微负压燃烧,一次空气通过炉排下的炉渣室吸入,二次空气通过高压鼓风机沿两侧风管切向喷入炉膛;利用逆流燃烧的原理,使燃料充分燃烧,减少废气排出。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生物质热风炉,促进燃料燃烧、减少黑烟产生、干燥物体,是环保型设备,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附图标记说明:

炉渣室1、炉门2、第一清灰门3、风管4、炉膛5、沉降室6、副燃烧室7、第二清灰门8、固定炉排9、第三清灰门10、热风出口11。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参看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炉渣室1、炉门2、第一清灰门3、风管4、炉膛5、沉降室6、副燃烧室7、第二清灰门8、固定炉排9、第三清灰门10;所述的炉渣室1的上方设置有固定炉排9,固定炉排9的上方设置有炉膛5,炉膛5内设置有风管4,炉膛5的一侧设置有炉门2;所述的炉膛5上设置有第一清灰门3,炉渣室1上设置有第三清灰门10;所述的炉膛5的一侧设置有沉降室6,沉降室6的一侧设置有副燃烧室7;所述的沉降室6的下部设置有第二清灰门8。

作为优选,所述的炉门2设置在炉膛5的下部。

作为优选,所述的副燃烧室7的一侧上部设置有热风出口11。

本具体实施方式操作时,在炉膛后部设置副燃烧室,使炉膛内未燃尽碳粒和可燃气体完全燃烧,减少了高温缺氧不完全燃烧所产生的黑烟。燃烧后的高温烟气在经过沉降室来进一步捕捉烟尘,降低了烟气中的含尘量;在配风方面,由于热风炉后部配有引风机,炉膛燃烧方式为微负压燃烧,一次空气通过炉排下的炉渣室吸入,二次空气通过高压鼓风机沿两侧风管切向喷入炉膛;利用逆流燃烧的原理,使燃料充分燃烧,减少废气排出。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生物质热风炉,促进燃料燃烧、减少黑烟产生、干燥物体,是环保型设备,本具体实施方式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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