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液换热器传热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51538阅读:3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在气液换热器传热技术领域,适用于空调、制冷、散热、烟气、气体余热利用领域,应用于能源、石油、化工、冶金等行业的热交换设备中。



背景技术:

在空调、制冷、散热、烟气、气体余热利用等领域,气-液换热器被广泛应用。因为气液换热器气侧对流换热系数要远远小于液体侧对流换热系数,因此提高气侧换热系数、增加气侧换热面积、减小气侧换热阻力、减轻气体中的固体颗粒对换热管的磨损,是气液换热器面临的主要问题。现有技术中常采用的H型翅片圆管、H型翅片椭圆基管、螺旋翅片管产品都不能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产品中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能够有效提高气液换热器换热效率、扩展气侧换热面积、减小气侧换热阻力、减轻气体中的固体颗粒对换热管的磨损,最终提升气液换热总体效能的气液换热器传热结构。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气液换热器传热结构,包括椭圆形传热管、两个偏心矩形翅片、迎风面焊缝、背风面焊缝,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位于椭圆形传热管的两侧,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关于椭圆形传热管的长径相对称,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与椭圆形传热管的圆周焊接在一起,所述椭圆形传热管的长径方向平行于气体流动方向,所述椭圆形传热管的短径方向垂直于气体流动方向,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之间通过迎风面焊缝和背风面焊缝贴合焊接在一起,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在椭圆形传热管的迎风面方向上完全闭合,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在椭圆形传热管的背风面方向上都设有尾流开缝。

本实用新型的迎风面焊缝、背风面焊缝位于椭圆形传热管的左右两侧。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迎风面焊缝的长度比背风面焊缝的长度长1mm到18mm。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椭圆形传热管的长径和短径长度比值为1.1到6。

本实用新型的两个偏心矩形翅片位于椭圆形传热管的上下两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的两个偏心矩形翅片位于椭圆形传热管的两侧,两个偏心矩形翅片关于椭圆形传热管的长径相对称,而且传热管为椭圆形传热管,因此迎风横截面积小,尾流区少,流动阻力降低50%以上,换热效率提高25%以上;本实用新型采用矩形翅片,迎风面焊缝的长度比背风面焊缝的长度长1mm到18mm,因此矩形翅片的迎风面翅片有效传热面积增大,而背风面无效传热面积减少,翅片传热效率提高20%;两个偏心矩形翅片在椭圆形传热管的迎风面方向上完全闭合,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在椭圆形传热管的背风面方向上都设有尾流开缝,增加了椭圆管承压能力,同时又不影响传热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气液换热器传热结构,包括椭圆形传热管1、两个偏心矩形翅片2、迎风面焊缝3、背风面焊缝4,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2位于椭圆形传热管1的两侧,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2关于椭圆形传热管1的长径相对称,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2与椭圆形传热管的圆周焊接在一起,所述椭圆形传热管1的长径方向平行于气体流动方向,所述椭圆形传热管1的短径方向垂直于气体流动方向,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2之间通过迎风面焊缝3和背风面焊缝4贴合焊接在一起,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2在椭圆形传热管1的迎风面方向上完全闭合,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在2椭圆形传热管的背风面方向上都设有尾流开缝6。

本实用新型的迎风面焊缝3、背风面焊缝4位于椭圆形传热管1的左右两侧。

本实用新型的迎风面焊缝3的长度比背风面焊缝4的长度长1mm到18mm。

本实用新型的椭圆形传热管1的长径和短径长度比值为1.1到6。

本实用新型的两个偏心矩形翅片2位于椭圆形传热管1的上下两侧。

两个矩形翅片在沿气流方向上的对称几何中心与椭圆形传热管的对称几何中心未重合,且向迎面气流风向偏置1mm到10mm。

椭圆形传热管的左侧为迎风面,椭圆形传热管的右侧为背风面。

本实用新型的两个偏心矩形翅片位于椭圆形传热管的两侧,两个偏心矩形翅片关于椭圆形传热管的长径相对称,而且传热管为椭圆形传热管,因此迎风横截面积小,尾流区少,流动阻力降低50%以上,换热效率提高25%以上;本实用新型采用矩形翅片,迎风面焊缝的长度比背风面焊缝的长度长1mm到18mm,因此矩形翅片的迎风面翅片有效传热面积增大,而背风面无效传热面积减少,翅片传热效率提高20%;两个偏心矩形翅片在椭圆形传热管的迎风面方向上完全闭合,所述两个偏心矩形翅片在椭圆形传热管的背风面方向上都设有尾流开缝,增加了椭圆管承压能力,同时又不影响传热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上实施例,还可以有许多变形。

总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从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直接导出或联想到的所有变形,均应认为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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