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空气净化器,更详细而言,涉及一种能够利用空气净化器的上侧空间的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
1、空气净化器是形成空气流动并通过对流动的空气进行过滤来提高存在于预定空间内的空气的洁净度的装置。
2、空气净化器可以具有在一侧形成有吸入口,在另一侧形成有吐出口,并在内侧配置有过滤器的构成。
3、在空气净化器中,可以朝上侧形成有吐出口,并可以使向上侧吐出的过滤的空气朝四方流动,以快速地提高室内空间的洁净度。另外,在朝上侧形成有吐出口的情况下,能够通过在上侧额外配置用于风向调节的风扇,将过滤的空气传递到远处。
4、在韩国公开专利第2021-0140930号中公开的“空气净化器”中,包括:圆筒形的主体;吐出口,朝所述主体的上侧开口;环形的吐出栅格,形成有所述吐出口并形成所述主体的顶面;以及操作部,配置在由所述环形的吐出栅格包围的平坦面。
5、为了在预定空间内确保空气净化性能,空气净化器需要充分的体积。由此,大体积的空气净化器占据空间的相当一部分,而存在空间利用率降低的问题点。
6、在所述现有公开专利中,在主体的顶面形成有吐出口,而难以利用所述空气净化器的顶面。另外,在所述环形的吐出口的中心部配置有操作部,因此,存在空气净化器上端的狭窄的平坦面也难以利用的问题点。
7、另外,为了提高空气净化器占用的空间的利用率,可以在空气净化器的上侧配置具有容纳空间的另一构件。但是,朝上方吐出的空气与所述构件发生冲突,使得吐出空气无法传输到远处,从而直接导致空气净化器的性能下降。
8、因此,需要一种在使用上侧的空间的同时,能够使空气净化性能的下降最小化的空气净化器。
9、现有技术文献
10、专利文献
11、韩国公开专利公报第10-2021-0140930a号(公开日期2021.11.23.)
技术实现思路
1、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2、本发明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能够解决上述的现有技术的问题点的空气净化器。
3、本发明所要解决的课题在于,可以提供一种提高空间利用率的空气净化器。
4、本发明的另一课题在于,可以提供一种能够使用上侧的空间的空气净化器。
5、本发明的又一课题在于,可以提供一种提高使用便利性的空气净化器。
6、本发明的又一课题在于,可以提供一种提高空气净化性能的空气净化器。
7、本发明的又一课题在于,可以提供一种通过人体工学设计来提高操作便利性的空气净化器。
8、本发明的课题并不限于上述课题,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下述说明中,明确地理解未提及的其他课题。
9、用于解决问题的手段
10、用于解决上述课题的本发明的空气净化器包括:第一主体,具有吸入口和吐出口;过滤器,在所述第一主体的内部面向所述吸入口;送风风扇,配置在所述第一主体的内部,并形成从所述吸入口朝所述吐出口的空气流动;送风马达,配置在所述第一主体的内部,使所述送风风扇旋转;和第二主体,配置在所述第一主体的上侧。
11、所述第二主体包括配置于底面的按键。
12、所述按键可以是比所述第二主体的底面向下侧凸出或比所述第二主体的底面向上侧凹陷的凹凸形状。
13、所述第二主体可以包括与所述第一主体连接的支柱。
14、所述按键与所述第二主体的边缘之间的距离可以小于所述按键与所述支柱之间的距离。
15、所述第二主体可以朝水平方向的外侧厚度逐渐变薄。
16、所述第二主体沿水平方向比所述第一主体更凸出,所述按键可以位于所述第一主体的周缘壁的水平方向的外侧。
17、所述按键可以是复数个。
18、所述复数个按键可以沿所述第二主体的边缘以周缘方向配置。
19、所述吐出口可以在所述第一主体的顶面朝上侧呈开口,所述第二主体可以具有配置在所述吐出口的上侧并朝侧面方向延伸为面向下侧的引导壁。
20、所述按键可以配置于所述引导壁,以位于所述吐出口的水平方向的外侧。
21、所述按键可以是复数个,复数个所述按键可以包括:第一按键,朝下侧凸起,并比所述第二主体的底面凸出;以及第二按键,朝上侧凹陷,并比所述第二主体的底面凹陷。
22、所述按键可以是复数个,复数个所述按键可以包括以第一形态形成的第一按键和以第二形态形成的第二按键。
23、所述第二主体还包括配置在所述第二主体的顶面并面向上侧的指示器,所述指示器可以位于所述按键的上侧。
24、所述按键是可以复数个,复数个所述按键可以沿所述第二主体的周缘隔开配置,所述指示器可以配置在复数个所述按键中的至少一个的上侧。
25、可以包括配置在所述第二主体的上侧并覆盖所述第二主体的板,所述板具有供所述指示器插入的插槽,所述按键位于所述插槽的下侧。
26、所述指示器可以包括:发光的指示灯;灯罩,配置有所述指示灯,并插入到所述板的插槽;以及基板,配置为一面与所述灯罩接触,在所述一面连接有所述指示灯,所述按键配置为与所述基板的另一面接触。
27、其他实施例的具体内容包含在详细说明和附图中。
28、发明效果
29、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至少一个,能够利用配置在第一主体的上侧的第二主体来提高空间利用率。
30、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至少一个,第二主体具有平坦的顶面,从而能够充分利用空气净化器的上侧空间。
31、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至少一个,利用形成在第二主体的下端的引导壁来引导吐出空气的流动方向,从而能够提高空气净化性能。
32、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至少一个,操作部配置在用户伸手就能够容易接触到的位置,从而能够提高使用便利性。
33、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至少一个,第二主体形成为与用户的手握对应的厚度,从而能够提高操作便利性。
34、本发明的效果并不限于以上提及的效果,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权利要求书的记载中明确地理解未提及的其他效果。
1.一种空气净化器,其中,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中,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中,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中,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