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业污水除臭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858396阅读:19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工业污水除臭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化学试剂,尤其涉及一种工业污水除臭剂。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 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水体污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因而,污水净化处理问题日益得到重视。但由于经济条件和诸多客观条件制约,城乡污水仅有部分得到治理,还有很多污水特别是部分生活污水,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直接排入沟渠、河流,形成大量污水河、臭水沟现象;城乡大量垃圾的堆弃、农业废弃物的腐烂、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等面源污染物,随雨水冲刷流入河流和渗入地下,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污染,施入农田的化肥有50% 80%流入江河、湖海和渗入地下水体中。近年来出现的太湖蓝藻爆发事件、滇池污染事件均是水富营养化污染造成的。目前的污水净化处理技术主要是把污水引入污水处理设施,通过絮凝、沉淀、分离等工艺进行净化处理,而上述这些被污染水体由于条件限制或者由于数量巨大,无法通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提供一种高效、节能、操作简单的工业污水除臭剂。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工业污水除臭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备而成,硫酸亚铁10-18%,三氧化二铝粉15-20%,硅藻土 8-12%,聚丙烯酰胺1_2%,石膏粉46-60%ο所述硫酸亚铁的含量为15%。本发明提供的试剂对被污染水体中有害物质具有良好的杀菌、抗菌和除臭、脱色作用,可有效消除被污染水体中的污染物,使水体得到净化;为被污染的沟渠、河流、湖泊及水污染突发事件等无法采用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净化的污水,提供了一条新的净化处理技术途径,采用本发明的净化剂,不需要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撒入污水中即可进行净化,使用方便、快捷、经济,为暂时无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污水净化,提供一种便捷、经济的处理方式,产品使用无毒无害,适应范围广。
具体实施例方式实施例1
本发明的工业污水除臭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备而成,硫酸亚铁10%,三氧化二铝粉15%,硅藻土 12%,聚丙烯酰胺2%,石膏粉60%。实施例2
本发明的工业污水除臭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备而成,硫酸亚铁15%,三氧化二铝粉15%,硅藻土 10%,聚丙烯酰胺1%,石膏粉46%。
实施例3
本发明的工业污水除臭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备而成,硫酸亚铁18%,三氧化二铝粉20%,硅藻土 8%,聚丙烯酰胺1%,石膏粉50%。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做其他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同等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方案 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工业污水除臭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备而成,硫酸亚铁10-18%,三氧化二铝粉15-20%,硅藻土 8-12%,聚丙烯酰胺1_2%,石膏粉46_60%。
2.按照权利要 求1所述的工业污水除臭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硫酸亚铁的含量为15%。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工业污水除臭剂,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备而成,硫酸亚铁10-18%,三氧化二铝粉15-20%,硅藻土8-12%,聚丙烯酰胺1-2%,石膏粉46-60%。所述硫酸亚铁的含量为15%。本发明提供的试剂对被污染水体中有害物质具有良好的杀菌、抗菌和除臭、脱色作用,可有效消除被污染水体中的污染物,使水体得到净化,采用本发明的净化剂,不需要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撒入污水中即可进行净化,使用方便、快捷、经济。
文档编号C02F1/50GK103101998SQ20121045307
公开日2013年5月15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13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13日
发明者修光照 申请人:青岛海颐天仪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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