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小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4876阅读:873来源:国知局
一种小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涉及污水处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小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别适用于乡镇、农村、人口稀少、边远地区等人居环境。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峻,其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染导致的。由于有大量种植用地,农村的环境较为脆弱。但是,有人居住的场所都会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若直接排入水体及土壤中,经过长年累计,将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影响到水源及食物链。

近年来,在美丽乡村的建设中,国家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极其重视,在一些乡镇建设了集中式的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农村地理环境复杂、土地权属不明确等,导致管网往往不能铺设到位,污水处理设备无法完全覆盖农村,污水处理厂总是无法达到合理产能,造成极大的浪费,给投资方带来巨大的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小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小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包括污水收集口、污水处理室和排出口,所述污水处理室被隔板分隔成依次相邻的预处理室、厌氧处理室、好氧处理室和沉淀过滤室;预处理室与污水收集口连接,沉淀过滤室与排出口连接;

其中,间隔于预处理室和厌氧处理室之间的为第一隔板,第一隔板的高度低于预处理室的其他侧壁且低于污水收集口与预处理室的连接处,使得污水充满预处理室后,从第一隔板处溢流到厌氧处理室;

间隔于厌氧处理室和好氧处理室之间的为第二隔板,第二隔板的高度低于第一隔板且低于厌氧处理室的其他侧壁,使得污水充满厌氧处理室后,从第二隔板处溢流到好氧处理室;

间隔于好氧处理室和沉淀过滤室之间的为第三隔板,第三隔板的高度低于第二隔板且低于好氧处理室的其他侧壁,使得污水充满好氧处理室后,从第三隔板处溢流到沉淀过滤室;

沉淀过滤室与排出口的连接处低于第三隔板且低于沉淀过滤室的其他侧壁,使得处理后的污水充满沉淀过滤室后,经沉淀过滤后的上清液从排出口处排出。

作为改进,还包括污泥抽吸管道,所述污泥抽吸管道在预处理室、厌氧处理室、好氧处理室和沉淀过滤室的底部均分别设有抽吸口,用于将预处理室、厌氧处理室、好氧处理室和沉淀过滤室底部沉积的污泥抽出。

作为改进,所述污泥抽吸管道包括终端管道、主管道,所述终端管道贯穿设置于预处理室、厌氧处理室、好氧处理室和沉淀过滤室的底部,主管道的一端与终端管道连接,另一端连接一抽吸泵;所述终端管道上开设有多个抽吸口,预处理室、厌氧处理室、好氧处理室和沉淀过滤室中至少各设有一个抽吸口。

作为改进,所述终端管道上的多个抽吸口中,越靠近终端管道与主管道连接处的抽吸口越小,越远离终端管道与主管道连接处的抽吸口越大。

作为改进,所述主管道与终端管道的连接处设置于好氧处理室中,主管道也从好氧处理室中延伸而出。

作为改进,所述好氧处理室还被隔板分隔成第一分室至第N分室,第一分室至第N分室之间的隔板的高度低于第二隔板且高于第三隔板,且各隔板的高度按照从厌氧处理室到沉淀过滤室的方向由高到低排列,使得污水从第一分室依次溢流至第N分室。

作为改进,所述好氧处理室中安装有充氧曝气泵,所述充氧曝气泵的输出管道延伸到每一个好氧处理室的分室中,且每个分室中的输出管道上设有至少一个曝气头。

作为改进,所述第N分室的底部安装有潜水推流器,所述潜水推流器的输出端通过一推流管道连接到第一分室的底部,用于将第N分室底部进行好氧处理的污水抽到第一分室中。

作为改进,所述预处理室、厌氧处理室、好氧处理室或沉淀过滤室还被隔板分隔成多个分室。

作为改进,所述污水收集口与排污管道连接,所述小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完全或部分埋设于地下,所述排出口与收集管道连接。

本发明采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入家居的方式,用分散的建设模式省去了占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大部分的管网建设费用。该装置集生化降解、物理隔离等多种功能于一身,装置直接连接用户下水道,能快速有效地去除污水中的污染物质,自动化程度高,能耗低,处理后的出水能达到一级B标准,可回用于农、林、渔业生产等。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小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室本发明实施例中的好氧处理室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小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其处理效率为0.5—50吨/日,该装置的一体化总成包括污水收集口、污水处理室和排出口,所述污水处理室被隔板分隔成依次相邻的预处理室1、厌氧处理室2、好氧处理室3和沉淀过滤室4;预处理室1与污水收集口连接,沉淀过滤室4与排出口连接;

其中,间隔于预处理室1和厌氧处理室2之间的为第一隔板,第一隔板的高度低于预处理室1的其他侧壁且低于污水收集口与预处理室1的连接处,使得污水充满预处理室1后,从第一隔板处溢流到厌氧处理室2;

间隔于厌氧处理室2和好氧处理室3之间的为第二隔板,第二隔板的高度低于第一隔板且低于厌氧处理室2的其他侧壁,使得污水充满厌氧处理室2后,从第二隔板处溢流到好氧处理室3;

间隔于好氧处理室3和沉淀过滤室4之间的为第三隔板,第三隔板的高度低于第二隔板且低于好氧处理室3的其他侧壁,使得污水充满好氧处理室3后,从第三隔板处溢流到沉淀过滤室4;

沉淀过滤室4与排出口的连接处低于第三隔板且低于沉淀过滤室4的其他侧壁,使得处理后的污水充满沉淀过滤室4后,经沉淀过滤后的上清液从排出口处排出。

本发明提供的小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中,各处理室之间通过隔板的高低层次设计,使得污水实现重力自流。具体地,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收集口直接进入预处理室1,预处理室1内含有化粪槽及除油器,用于进行化粪、隔油隔渣处理;经过预处理后的污水上清液从第一隔板处溢流进入厌氧处理室2,在里面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去除污水中的BOD(生化需氧量)、N(氮)、P(磷);然后再从第二隔板处溢流进入好氧处理室3,好氧处理室3中配置有低能耗充氧器和生物活性填料,起到好氧作用,主要去除污水中的COD(化学需氧量);最后从第三隔板处溢流进入沉淀过滤室4,进行沉淀过滤后,处理达标的污水通过排出口排出。整个过程耗能仅为5~50W,出水达到国家综合污水排放一级B标准,可直接用于农田灌溉等农业生产或冲厕等生活用水。

进一步地,本发明的小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还包括污泥抽吸管道,所述污泥抽吸管道在预处理室1、厌氧处理室2、好氧处理室3和沉淀过滤室4的底部均分别设有抽吸口,用于将预处理室1、厌氧处理室2、好氧处理室3和沉淀过滤室4底部沉积的污泥抽出。本处理工艺的污泥产生量少,残余的污泥与化粪池中的残渣还可以定期通过污泥抽吸管道抽出到相应容器内,经过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料。

具体地,所述污泥抽吸管道包括终端管道52、主管道51,所述终端管道52贯穿设置于预处理室1、厌氧处理室2、好氧处理室3和沉淀过滤室4的底部,主管道51的一端与终端管道52连接,另一端连接一抽吸泵53;所述终端管道52上开设有多个抽吸口,预处理室1、厌氧处理室2、好氧处理室3和沉淀过滤室4中至少各设有一个抽吸口。其中,所述抽吸泵53可以是手动泵,也可以是电动泵。

所述主管道51与终端管道52的连接处设置于好氧处理室3中,主管道51也从好氧处理室3中延伸而出。所述终端管道52上的多个抽吸口中,越靠近终端管道52与主管道51连接处的抽吸口越小,越远离终端管道52与主管道51连接处的抽吸口越大。

进一步地,为了使污水处理更加彻底,还可以使用隔板将预处理室1、厌氧处理室2、好氧处理室3和沉淀过滤室4分别隔成多个分室。

如图2所示,作为本发明的一个重要改进,所述好氧处理室3还被隔板分隔成第一分室至第N分室,第一分室至第N分室之间的隔板的高度低于第二隔板且高于第三隔板,且各隔板的高度按照从厌氧处理室2到沉淀过滤室4的方向由高到低排列,使得污水从第一分室依次溢流至第N分室。

在本实施例中,好氧处理室3被第四隔板和第五隔板分隔成第一分室31、第二分室32和第三分室33,第四隔板位于靠近厌氧处理室2一侧,第五隔板位于靠近沉淀过滤室4一侧,第四隔板的高度低于第二隔板且高于第五隔板,第五隔板的高度低于第四隔板且高于第三隔板。

进一步地,所述好氧处理室3中还安装有充氧曝气泵6,所述充氧曝气泵6的输出管道(图2所示的虚线部分)延伸到每一个好氧处理室3的分室中,且每个分室中的输出管道上设有至少一个曝气头。充氧曝气泵6及其输出管道用于向好氧处理室3的每一个分室中通入空气,使水中的含氧量增加。

进一步地,所述第三分室33的底部安装有潜水推流器7,所述潜水推流器7的输出端通过一推流管道70连接到第一分室31的底部,用于将第三分室33底部进行好氧处理的污水抽到第一分室31中。在好氧处理室3的三个分室中,本发明通过潜水推流器7和推流管道70实现了污水的逆向推流,使得污水在设备中的停留时间可增加20倍,在同等时间及容积条件下,通过流量的增加,污水中的有机物与氧气接触量大大增加,提高了杂质的去除率和污水处理效率,在极小的处理体积内实现了高标准出水的效果。其流量为现有其他装置日处理量的2—100倍,故可在极小的容积体内大幅度提高好氧工艺的流程,进而使处理效率和效果得以提高2—100倍。

进一步地,本发明提供的小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在安装使用时,污水收集口与排污管道连接,排出口与收集管道连接,所述小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本体可根据不同安装环境要求完全或部分埋设于地下,还可以设置于地上,。全地埋或半地埋的方式能够使装置的安装不影响土地利用,且通过收集管道收集的水经过消毒处理后还可以回用。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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