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包括主槽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槽体包括前段的集水区、后段的处理区和末端的出水区,其中,所述集水区和处理区采用第一分隔壁隔断,在所述第一分隔壁上设有贯通管,所述贯通管连通所述集水区和处理区,所述贯通管用于将有机废水从所述集水区引流至所述处理区;所述处理区和出水区采用第二分隔壁隔断,所述出水区内填充有第二催化剂,所述第二催化剂为包含二氧化锰与氧化铁的混合物;所述出水区的槽壁上设有出水口,与出水管连接;
在所述处理区内,沿着所述主槽体的轴向自所述集水区至所述处理区的方向,依次设置有若干个处理单元,其中,第一处理单元位于所述贯通管出口的下方,最后一个处理单元设置在靠近所述第二分隔壁的位置;且,沿着所述主槽体的轴向自所述集水区至所述处理区的方向,各所述处理单元的重心逐渐降低,使得每个所述处理单元侧翻时能够将水倒入相邻的下一个处理单元中;
每个所述处理单元包括翻转槽体和翻转轴结构,所述翻转槽体能够绕所述翻转轴结构侧翻;
所述翻转槽体包括下部长方槽体和上部结构;
所述长方槽体的底面为所述翻转槽体的底面,在所述长方槽体内,从下至上依次设置有底部空腔、第二筛板、第一催化剂和第一筛板,所述第一催化剂为包含二氧化锰与氧化铁的混合物;
所述上部结构由四个等高的倒梯形平面围成,其中,第一倒梯形平面和第二倒梯形平面相对设置,分别位于所述主槽体的轴向方向上靠近所述贯通管的一侧和远离所述贯通管的一侧;第三倒梯形平面和第四倒梯形平面相对设置,分别位于所述主槽体的左右方向的两侧;四个所述倒梯形平面的下底分别与所述长方槽体的顶部四条边重合,且每个所述倒梯形平面的下底长度均小于相对应的上底的长度;
所述翻转轴结构设置在所述上部结构内且靠近所述长方槽体与所述上部结构的联接处的位置,所述翻转轴结构包括管道、轴承和支撑杆,所述管道沿着所述主槽体的左右方向设置在所述翻转槽体内,所述管道的第一端位于第三倒梯形平面的上底和下底的中点的连线上,所述管道的第二端位于第四倒梯形平面的上底和下底的中点的连线上,所述轴承设置在所述管道的两端,所述支撑杆通过所述轴承套接在所述管道内,所述支撑杆的两端延伸至所述翻转槽体以外且分别固定在所述主槽体的左右两侧槽壁上;
在所述第二倒梯形平面上设置有向外的空心的凸起,所述凸起所在的位置高于所述支撑杆所在的位置;在所述第二倒梯形平面的顶部向着所述上部结构的内部设置有空仓,所述空仓的顶部设有上盖,所述上盖上开设有若干小孔,所述空仓的底部设有若干喇叭口,每个所述喇叭口的开口均对着所述上部结构的内部,且所述喇叭口与所述小孔在位置上形成交错排布,所述空仓内装填有过硫酸钠晶体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相邻的两个处理单元中的两个所述支撑杆之间的距离为每个所述支撑杆与所在上部结构顶部的距离的0.5~1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催化剂与所述第二催化剂相同,是由质量比为2:(2~5)的锰砂和赤铁矿颗粒组成,所述锰砂颗粒的粒径为1~3cm,所述赤铁矿颗粒的粒径为1~3c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仓为空心的三棱柱结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仓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在所述第二倒梯形平面的顶部,将所述第二倒梯形平面的上边沿内卷形成空心的三棱柱结构;或者,将空心的三棱柱结构的空仓挂扣在所述第二倒梯形平面的顶部且位于所述上部结构内侧。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为三棱锥形状或者弧形。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若干个所述小孔等距开设在所述上盖上。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方槽体的高度和所述倒梯形平面的高度之比为1:(2~3),其中,所述倒梯形平面为所述四个等高的倒梯形平面中任意一个。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方槽体的体积与由四个所述倒梯形平面围成的空间体积之比为1:(6~10)。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出水口处设置有过滤网或过滤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