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干污泥配送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个干燥装置,所述干燥装置用于干燥市政污泥;
集料刮板,所述集料刮板设在多个所述干燥装置下方以收集从多个所述干燥装置排出的干污泥;
输送刮板,所述输送刮板设在所述集料刮板的下游以接收和转运来自于所述集料刮板的所述干污泥,所述输送刮板的第一端设在所述集料刮板的下方,所述输送刮板的第二端高于所述输送刮板的第一端;
分配螺旋输送机和多个分配刮板,所述分配螺旋输送机设在所述输送刮板的下游以接收和转运来自于所述输送刮板的所述干污泥,多个所述分配刮板均设在所述分配螺旋输送机的下游以接收和转运来自于所述分配螺旋输送机的所述干污泥,所述分配螺旋输送机的出口位置可调以将所述干污泥分别配送至多个所述分配刮板;
多个溜管和多个焚烧炉,所述溜管设在彼此对应的所述分配刮板和所述焚烧炉之间,所述溜管用于将来自于所述分配刮板的所述干污泥输送至所述焚烧炉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污泥配送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导轨,所述分配螺旋输送机设在所述导轨上且沿着所述导轨的延伸方向位置可调以调整所述分配螺旋输送机的出口位置,所述分配螺旋输送机的进口和所述输送刮板之间柔性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干污泥配送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配螺旋输送机的底部设有滚轮,所述滚轮可滚动的配合在所述导轨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污泥配送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配螺旋输送机包括螺旋外壳和螺旋轴,所述螺旋外壳的第一端设有第一出口,所述螺旋外壳的第二端设有第二出口,所述螺旋轴设在所述螺旋外壳内,且所述螺旋轴沿着所述分配螺旋输送机的轴向位置可调以将所述干污泥配送至所述第一出口或所述第二出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污泥配送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为炉排式焚烧炉,所述焚烧炉包括炉排和进料斗,所述溜管设在所述分配刮板和所述炉排之间以将所述干污泥配送至所述炉排处,或,所述溜管设在所述分配刮板和所述进料斗之间以将所述干污泥配送至所述进料斗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干污泥配送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溜管设在所述分配刮板和所述炉排之间,所述溜管和所述分配刮板之间设有称重螺旋输送机。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干污泥配送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溜管设在所述分配刮板和所述进料斗之间,所述分配螺旋输送机和所述溜管均设有称重传感器。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干污泥配送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焚烧炉和对应地所述分配刮板之间均设有2至4个依次间隔布置的所述溜管,相邻两个所述溜管的间距为1.5米至2.5米。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污泥配送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料刮板、所述输送刮板、所述分配刮板的进口和出口处均设有通风排气管路,所述通风排气管路用于收集所述干污泥产生的废气。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干污泥配送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开路刮板,所述开路刮板设在所述集料刮板下游或所述输送刮板下游以将所述干污泥转送至垃圾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