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属于废水处理,具体涉及一种废液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1、在废液处理领域,废液处理系统通常包括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和沉淀池等处理池,从而依次对废液进行厌氧、缺氧、好氧和沉淀处理。然而,相关技术中,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和沉淀池这些处理池均分散设置,导致废液处理系统的占地面积大,投资成本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废液处理系统,能够解决相关技术中废液处理系统的各处理池分散设置导致占地面积较大的问题。
2、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废液处理系统,包括依次连通的处理池、好氧池和沉淀池,所述处理池、所述好氧池和所述沉淀池在所述废液处理系统的高度方向上依次设置,且所述处理池包括相连通的缺氧池和厌氧池,所述缺氧池与所述厌氧池相邻设置,所述缺氧池和所述厌氧池中的一者设有进液口,另一者与所述好氧池连通。
3、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由于处理池、好氧池和沉淀池在废液处理系统的高度方向上依次设置,即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和沉淀池集中设置,占地面积减小,避免因分散设置导致废液处理系统占地面积较大的问题,有利于降低投资成本。
1.一种废液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连通的处理池、好氧池(130)和沉淀池(140),所述处理池、所述好氧池(130)和所述沉淀池(140)在所述废液处理系统的高度方向上依次设置,且所述处理池包括相连通的缺氧池(110)和厌氧池(120),所述缺氧池(110)与所述厌氧池(120)相邻设置,所述缺氧池(110)和所述厌氧池(120)中的一者设有进液口(111),另一者与所述好氧池(130)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液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液处理系统还包括筒体(100)、第一隔板(210)、第二隔板(220)和第三隔板(230),在所述筒体(100)的轴线方向上,所述第一隔板(210)和所述第二隔板(220)间隔设置于所述筒体(100)内,以将所述筒体(100)的内部空间分隔为所述处理池、所述好氧池(130)和所述沉淀池(140),所述第三隔板(230)设置于所述处理池内,以将所述处理池的内部空间分隔为所述缺氧池(110)和所述厌氧池(12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液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板(210)的两侧分别为所述处理池和所述好氧池(130),所述第一隔板(210)与所述筒体(100)的内壁面之间设有第一过液口(211),所述第一过液口(211)与所述缺氧池(110)和所述厌氧池(120)中的一者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液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140)设置于所述好氧池(130)的顶端,所述第二隔板(220)的两侧分别为所述好氧池(130)和所述沉淀池(140),所述第二隔板(220)与所述筒体(100)的内壁面之间设有第二过液口(221),所述第二过液口(221)与所述好氧池(130)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废液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140)的内部还设有集斗(300)和导流件(400),所述集斗(300)设置于所述沉淀池(140)的底部,所述导流件(400)的一端与所述第六隔板(260)相连,所述导流件(400)的另一端与所述集斗(300)的端口相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液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140)的内部设有堰板(500),所述沉淀池包括顶壁和侧壁,所述堰板(500)分别与所述顶壁和所述侧壁相连,以使所述堰板(500)、所述侧壁和所述顶壁共同形成过滤空间(520),且所述堰板(500)与所述侧壁之间设有第三过液口(510),所述顶壁和/或所述侧壁设有出液口(141),所述第三过液口(510)、所述过滤空间(520)和所述出液口(141)依次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废液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堰板(500)为平板结构,在所述出液口(141)至所述第三过液口(510)延伸的竖直方向上,所述堰板(500)与所述侧壁之间的距离逐渐减小。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液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140)的内部设有集斗(300)和沉淀装置(600),所述沉淀池(140)还设有出液口(141),所述集斗(300)、所述沉淀装置(600)和所述出液口(141)在所述沉淀池(140)的高度方向上依次设置,所述集斗(300)与所述好氧池(130)连通,所述沉淀装置(600)用于过滤废液中的固态物质,以使所述废液中的液体经过所述沉淀装置(600)并由所述出液口(141)流出,所述集斗(300)用于收集所述固态物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液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好氧池(130)设置于所述处理池的顶端,所述好氧池(130)设有第一回流口(131),所述废液处理系统还包括第一回流管路(700),所述第一回流管路(700)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回流口(131)连通,所述第一回流管路(700)的第二端与所述进液口(111)连通,且所述第一回流管路(700)设有第一控制阀(710)。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液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好氧池(130)设置于所述处理池的顶端,所述沉淀池(140)设置于所述好氧池(130)的顶端,所述沉淀池(140)设有第二回流口(142),所述厌氧池(120)设有第三回流口(121),所述废液处理系统还包括第二回流管路(800),所述第二回流管路(800)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二回流口(142)连通,所述第二回流管路(800)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三回流口(121)连通,且所述第二回流管路(800)设有第二控制阀(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