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属于养殖污水处理领域,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及尾水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1、在池塘渔业中,水体经过一段时间的养殖后,因饵料、粪便等残留,水体中有机物和沉淀较多,导致水体中含氧量下降,需定期处理,降低水体中有机物含量,减少水体中菌类,增加水体中氧气,使得水体符合鱼类生长环境。
2、现有技术中,常规的水体处理方式是采用依次设置的分离池、曝气池和净化池来处理,其中污水由分离池一侧进入,经过分离池中长时间沉淀后,水体中的沉淀物沉淀后再将上部的清水排放至曝气池中,进行后续处理。这种处理方式中,为确保沉淀效果和污水处理能力,分离池容量较大,以实现对大量的污水进行较长时间的静置沉淀,同时还需要在分离池中挂毛刷等等,利用毛刷吸附水体中的沉淀物等,确保沉淀效果。
3、上述方法中,虽然沉淀效果较佳,但是因分离池需容量较大,这样占据的地面面积较大,如100亩的养殖区域内,需要花费8-10%的面积用于建设分离池、曝气池和净化池,这样就大大压缩了有效的养殖面积,同时,分离池因容量大,面积大,土建成本也高,这样就大大增加了养殖成本。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及尾水处理系统,通过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代替沉淀池,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在对尾水进行沉淀分离时,不需要尾水静置沉淀,其是利用尾水中沉淀物与水重量差实现分离,即在尾水输送中即完成了沉淀物与水流分离,一方面提高了沉淀物处理效率,同时因不需静置等待沉淀,这样可以缩小尾水处理装置相较于原沉淀池的容量,缩小了占地面积,提高了养殖区中有效的养殖面积。
2、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一种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用于尾水沉淀物分离,包括依次设置进水组件、分离池和清水池,所述清水池收集经分离池溢出的清水;
3、所述分离池包括集污池和溢水坝,所述进水组件与所述分离池连通并设置在远离所述溢水坝侧;在所述分离池中,所述进水组件与所述溢水坝之间区域形成分离区,所述清水池收集经所述溢水坝溢出的清水;
4、所述分离区内设置有过渡区、第一集污区、第二集污区和拦污区;所述第一集污区位于所述过渡区与所述拦污区之间且均位于所述第二集污区上方,所述过渡区和所述拦污区分别靠近所述进水组件和所述溢水坝设置;
5、所述第二集污区宽度与所述过渡区宽度相适应并置于所述过渡区下部且与所述第一集污区连通。
6、优选地,所述集污池横截面呈圆形,所述集污池纵截面呈倒置的“凸”字形,所述进水组件将污水排放至集污池的过渡区内,所述溢水坝与所述集污池的池壁顶部固接。
7、优选地,所述进水组件包括呈竖直状设置的进水管;所述进水管一端连接污水输送泵,另一端为污水出口;污水出口位于所述过渡区上方且高于所述溢水坝。
8、优选地,所述进水管由所述分离池的中线位置穿过,底端向下穿出所述集污池并连接所述污水输送泵,顶端为污水出口且高于所述溢水坝顶部。
9、优选地,所述集污池包括池底、与所述池底连接的第一池壁,与所述第一池壁连接的第二池壁和与所述第二池壁连接的第三池壁;所述第二池壁呈倾斜状设置且位于所述第一集污区和拦污区下方;所述拦污区设置有拦污板,所述拦污板为环形板且与所述第三池壁固接;所述过渡区设置有拦水板,所述拦水板为环形板且位于所述第二集污区上方并高于所述第二池壁。
10、优选地,所述池底呈倾斜状设置并设置有排污口。
11、优选地,所述溢水坝顶边设置为波浪起伏的齿状。
12、优选地,所述清水池包括呈柱状的清水池体,所述清水池体围绕在所述溢水坝外侧,并设置有清水出口。
13、一种尾水处理系统,采用如前述的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还包括与所述清水池连接的曝气池以及与所述曝气池连接的净化池,所述曝气池内均布设置有曝气盘管,所述净化池内设置有生态浮床。
14、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一种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的有益效果是:
15、1、尾水进入分离池,依次经过过渡区和第一集污区,第一集污区与第二集污区连通,且第二集污区远离溢水坝设置,这样较重的沉淀物就经过第一集污区进入第二集污区,而水流经过第一集污区直接流动至拦污区,与沉淀物分离,最后经过溢水坝溢出,至清水池。这样尾水不需要经过静置,在缓慢流动中即实现了与沉淀物分离,获得了清水。基于上述尾水沉淀物分离过程,不但提高了沉淀物处理效率,同时缩小了占地面积,提高了养殖区中有效的养殖面积。
16、2、分离池结构和呈竖直状设置的进水管的设置,提高了尾水处理面积,进一步提高了尾水处理效率。
17、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一种尾水处理系统的有益效果是:因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的使用,尾水处理系统占地面积大大降低,有效的提高了有效养殖面积,降低了土建成本,灵活性好。
1.一种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用于尾水沉淀物分离,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设置进水组件、分离池和清水池,所述清水池收集经所述分离池溢出的清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污池横截面呈圆形,所述集污池纵截面呈倒置的“凸”字形,所述进水组件将污水排放至集污池的过渡区内,所述溢水坝与所述集污池的池壁顶部固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组件包括呈竖直状设置的进水管;所述进水管一端连接污水输送泵,另一端为污水出口;所述污水出口位于所述过渡区上方且高于所述溢水坝。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管由所述分离池的中线位置穿过,底端向下穿出所述集污池并连接所述污水输送泵,顶端为污水出口且高于所述溢水坝顶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污池包括池底、与所述池底连接的第一池壁,与所述第一池壁连接的第二池壁和与所述第二池壁连接的第三池壁;所述第二池壁呈倾斜状设置且位于所述第一集污区和拦污区下方;所述拦污区设置有拦污板,所述拦污板为环形板且与所述第三池壁固接;所述过渡区设置有拦水板,所述拦水板为环形板且位于所述第二集污区上方并高于所述第二池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池底呈倾斜状设置并设置有排污口。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溢水坝顶边设置为波浪起伏的齿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水池包括呈柱状的清水池体,所述清水池体围绕在所述溢水坝外侧,并设置有清水出口。
9.一种尾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采用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所述的池塘渔业尾水处理装置,还包括与所述清水池连接的曝气池以及与所述曝气池连接的净化池,所述曝气池内均布设置有曝气盘管,所述净化池内设置有生态浮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