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废水处理,具体指一种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1、煤化工产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然而其耗水量巨大,产生的废水量也大,水质成分复杂,污染物浓度高,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此,废水回用及零排放等水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煤化工产业发展的瓶颈。
2、煤化工行业含盐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处理系统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以及锅炉排水等,具有硬度、悬浮固体及溶解性总固体(tds)含量高的特点。基于回用的含盐废水零排放主要工艺包括:预处理系统(高密沉淀池、v型滤池、多介质过滤器、uf)、回用处理系统(ro)、浓盐水零排处理系统(hpro、ed、nf、mvr)。
3、含盐废水先通过预处理降低水中有机物、硬度和浊度等污染物浓度,满足后续膜系统的进水水质要求。再通过膜浓缩处理,可实现75%以上的再生水回用,剩下的20%~30%的浓盐水通过进一步浓缩、结晶固化最终实现废水的“零排放”处理。
4、然而,目前煤化工产业废水预处理采用的常用工艺为:高密沉淀池+v型滤池(多介质过滤器)+自清洗过滤器+uf系统,经过预处理系统处理可将废水中有机物、浊度和硬度降到膜系统进水要求。但该预处理系统存在占地面积大的缺点,而且,其结构中的高密沉淀池、v型滤池多采用土建结构,占地面积约200-300m2/万吨水,土建费用高,由此大大限制了其使用范围。
技术实现思路
1、为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占地面积大、土建费用高的问题,提供一种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及系统。
2、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其包括:涡流混合机构,所述涡流混合机构包括相互连通的第一混合管路以及第二混合管路,所述第一混合管路内部设有第一高压混合器,所述第二混合管路内部设有第二高压混合器,废水及药剂在所述涡流混合机构中二次混合;反应池,所述反应池包括刮渣组件以及相互连通的释放池及分离池,所述涡流混合机构与所述释放池连通,所述刮渣组件设置于所述分离池上端部,所述分离池侧壁设有排水口;超滤机构,所述超滤机构连接所述排水口。
3、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混合管路包括废水输入端以及第一药剂输入端,所述废水输入端以及所述第一药剂输入端沿液体流动方向依次设置。
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混合管路包括输出端以及第二药剂输入端,所述第二药剂输入端以及所述输出端沿液体流动方向依次设置,且所述输出端伸入所述释放池内部。
5、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高压混合器及所述第二高压混合器均设置为气液固三相混合器。
6、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涡流混合机构伸入所述释放池中下部,所述释放池顶部与所述分离池连通。
7、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分离池还包括排泥口,所述排泥口设置于所述分离池底部。
8、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刮渣机构包括承载网、浮渣导出口、浮渣收集组件以及至少一个刮板,所述浮渣导出口设置于所述承载网一端,浮渣收集组件设置于所述分离池外部,且与所述浮渣导出口连通,至少一个所述刮板设置于所述承载网中,且朝向/远离所述浮渣导出口移动。
9、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浮渣导出口由所述承载网底部朝向所述浮渣收集组件倾斜设置。
10、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所述刮板连接驱动设备;所述浮渣收集组件底部设有排渣口。
11、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废水超混超滤处理系统,其包括至少一个上述的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
12、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
1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及系统,通过涡流混合机构将处理药剂和废水进行二次超混,在数秒时间内即可实现药剂与废水的充分混合,并且能够将气体同步压缩传输,由此通过全新溶气方式突破传统处理效果及效率,使废水杂质在此过程中形成固液气三态混合絮体,之后,上述物质传在释放池中溶气释放,将絮体中水分挤出后进入分离池,此时,质量小的絮体杂质上浮至刮渣组件后排出,质量大的絮体杂质沉降至分离池底部,由此实现废水超混过程,之后通过超滤机构进行过滤,由此实现污水净化效果。本申请相比于现有水处理装置来说兼具效率高、效果好、占地面积小以及土建费用低等显著优势,是一种具有广阔使用前景的新型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及系统。
1.一种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混合管路包括废水输入端以及第一药剂输入端,所述废水输入端以及所述第一药剂输入端沿液体流动方向依次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混合管路包括输出端以及第二药剂输入端,所述第二药剂输入端以及所述输出端沿液体流动方向依次设置,且所述输出端伸入所述释放池内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高压混合器及所述第二高压混合器均设置为气液固三相混合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涡流混合机构伸入所述释放池中下部,所述释放池顶部与所述分离池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池还包括排泥口,所述排泥口设置于所述分离池底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刮渣机构包括承载网、浮渣导出口、浮渣收集组件以及至少一个刮板,所述浮渣导出口设置于所述承载网一端,浮渣收集组件设置于所述分离池外部,且与所述浮渣导出口连通,至少一个所述刮板设置于所述承载网中,且朝向/远离所述浮渣导出口移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浮渣导出口由所述承载网底部朝向所述浮渣收集组件倾斜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刮板连接驱动设备;所述浮渣收集组件底部设有排渣口。
10.一种废水超混超滤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废水超混超滤处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