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499488阅读:290来源:国知局
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用于实现对电厂照明灯具照度的精确检测。它包括固定在安装面上的照度检测仪,还包括第二支架、摆动驱动机构和第三支架,在第二支架上转动安装有左右设置的两个转轴,在左侧的转轴上固定有第一摆杆,在右侧的转轴上固定有第二摆杆,在第二支架上设有驱动第一摆杆的摆动驱动机构;在第一、第二摆杆的下端设有第三支架,在第三支架的左侧转动安装有竖轴,在第三支架上设有驱动竖轴旋转的旋转驱动机构;在竖轴的顶部固定有夹紧片,在夹紧片内侧设有清洁擦,自然状态时若干夹紧片围成的空腔体积小于灯具的外形。照度检测仪与控制器信号连接,控制器通过GSM与管理员手机端无线通讯。该装置可有效实现对灯具照度的检测。
【专利说明】
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灯具照度检测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电厂,夜间的照明对于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是十分重要的。照明是由灯具来提供的,而灯具的照度是保障设备安全检测重要的因素。现有技术中,照度检测仪的出现对于灯具照度的检测是十分方便的。另外,当灯具照度达不到要求时,需要及时的更换灯具,并语音提醒操作者。如中国专利2013101465567公布的一种基于语音和光照检测的LED智能控制器,当照度较低时通过语音模块进行语音报警。但是在雾霾天气情况下或者灯具上沾染灰尘时,此时灯具没有损坏,但是灯具的照度受到影响而减小,此时容易引起误判。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用于实现对电厂照明灯具照度的精确检测。
[0004]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它包括设置在灯具一侧的照度检测仪,所述照度检测仪通过第一支架固定在安装灯具的安装面上,其特征是,还包括第二支架、摆动驱动机构、第三支架和清洁总成,所述第二支架固定在安装面上,在所述第二支架上转动安装有左右设置的两个转轴,在位于左侧的转轴上固定有第一摆杆,在位于右侧的转轴上固定有第二摆杆,在位于左侧的转轴上固定有蜗轮,在第二支架的内侧固定有第一电机,在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端固定有与蜗轮啮合的蜗杆,所述第一电机、蜗杆和蜗轮构成了摆动驱动机构;
[0005]在第一、第二摆杆的下端设有第三支架,且第一、第二支架分别与第三支架铰接,所述第三支架、安装面、第一摆杆和第二摆杆构成一平行四边形连杆结构;在第三支架的左侧转动安装有竖向放置的竖轴,在所述第三支架上设有驱动竖轴旋转的旋转驱动机构;在所述竖轴的顶部固定有若干沿周向均匀设置的夹紧片,所述夹紧片为圆弧形结构且具有弹性,在所述夹紧片的内侧设有清洁擦,自然状态时若干所述夹紧片围成的空腔体积小于灯具的外形,所述竖轴、旋转驱动机构、夹紧片和清洁擦构成了清洁总成;
[0006]所述照度检测仪与控制器信号连接,所述控制器通过GSM与管理员手机端无线通讯。
[0007]进一步地,在所述第二支架的内腔中设有支座,在所述支座中固定有第一轴承,所述蜗杆的一端固定在第一电机的输出端,所述蜗杆的另一端固定在第一轴承的内圈中。
[0008]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支架为倒置的U形结构。
[0009]进一步地,所述第三支架为U形结构。
[0010]进一步地,在所述转轴的两端固定有第二轴承,所述第二轴承固定在第二支架内腔壁上。
[0011]进一步地,在所述第三支架左侧的上部固定有支撑块,在所述支撑块上固定有第三轴承,所述竖轴固定在第三轴承内圈上。
[0012]进一步地,所述旋转驱动机构包括第二电机、从动齿轮和主动齿轮,所述第二电机固定在第三支架上,所述主动齿轮固定在第二电机输出端,所述从动齿轮固定在竖轴上并与主动齿轮嗤合配合。
[0013]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提供的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可对灯具照度进行检测,并根据灯具首次检测后的照度情况、天气状况、清洁灯具后的照度情况分析,照度低于设定值的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处理,以避免灯具照度较低时统一更换灯具造成的误判。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本发明的不意图;
[0015]图2为摆动驱动机构的正面示意图;
[0016]图3为摆动驱动机构的侧面示意;
[0017]图4为清洁总成的示意图;
[0018]图5为图4中的A-A剖视图;
[0019]图6为设置两个夹紧片时的示意图;
[0020]图7为设置四个夹紧片时的示意图;
[0021]图中:I安装面,2灯具,3照度检测仪,31第一支架,4第二支架,41第一电机,42蜗杆,43支座,44第一轴承,5第一摆杆,51第二摆杆,52蜗轮,53转轴,54第二轴承,6第三支架,60安装腔,61第二电机,62主动齿轮,63从动齿轮,64竖轴,65支撑块,66第三轴承,7夹紧片,71清洁擦。
【具体实施方式】
[002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
[0023]如图1所示,灯具2设置在安装面I上,安装面可以为设备的外壁,也可以为现场的墙壁等等。在灯具的左侧设有第一支架31,第一支架固定在安装面上,第一支架可以为角钢等型材,也可以为型材焊接件。在第一支架的底部设有照度检测仪3,在灯具的右侧设有第二支架4,如图2、图3所示,第二支架为倒置的U形结构,在第二支架的内侧设有第一电机41,在第一电机输出端固定有蜗杆42,在第二支架的内侧还固定有支座43,在支座上固定有第一轴承44,蜗杆的一端与第一电机输出端固连,蜗杆的另一端固定在第一轴承的内圈中。在第二支架的下侧通过第二轴承54转动安装有转轴53,转轴为左右设置的两个,且两个转轴位于同一水平面内,第二轴承固定在第二支架的内侧壁上。在左侧的转轴上固定安装有第一摆杆5,在右侧的转轴上固定有第二摆杆51,在左侧的转轴上还固定有蜗轮52,蜗轮与蜗杆啮合配合。当第一电机动作时,驱动蜗杆转动,进而驱动蜗轮的转动,最后驱动第一摆杆的摆动。第一电机、蜗轮和蜗杆构成摆动驱动机构。
[0024]第一摆杆与第二摆杆的结构、形状、尺寸完全相同,在第一、第二摆杆的下端设有第三支架6,如图4所示,第三支架为U形结构,第一、第二摆杆的下端铰接安装在第三支架右侧的安装腔60中,在第三支架左侧的安装腔中固定有第二电机61,在第二电机输出端固定有主动齿轮62,在第三支架的左侧的安装腔中固定有支撑块65,支撑块为方形的金属块,在支撑块上设有圆孔,在圆孔中固定有第三轴承66,在第三轴承的内圈中固定有竖轴64,在竖轴的下端固定有从动齿轮63,从动齿轮与主动齿轮啮合配合。在竖轴的上端固定有若干夹紧片7,夹紧片为圆弧形的金属片且具有弹性。如图5所示,在夹紧片的内侧壁上固定有清洁擦71,清洁擦为圆弧形结构,清洁擦的内壁为作用面,清洁擦的内壁与灯具的外壁接触且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压力。如图6所示,夹紧片可以为两个,如图7所示,夹紧片也可以为四个,但夹紧片应沿周向均匀设置。清洁擦可以为海绵件,但不应太软,以保证灯具与清洁擦之间足够的压力。自然状态时,若干夹紧片围成的空腔小于灯具的外形。第三支架、第一摆杆、第二摆杆和安装面组成一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当第一摆杆摆动时,可驱动第三支架的移动。当第一摆杆向左摆动到极限位置时,灯具逐渐与清洁擦接触并克服夹紧片的弹力作用,伸入到若干夹紧片围成的空腔中,此时清洁擦与灯具紧密接触;随后驱动第二电机输出旋转运动,驱动竖轴的旋转,此时清洁擦与灯具相对转动,进而实现对灯具的清洁。第二电机、主动齿轮和从动齿轮构成了旋转驱动机构,旋转驱动机构、竖轴、夹紧片和清洁擦构成了清洁总成。
[0025]照度检测仪用于对灯具的照度进行检测,当照度检测仪检测到的照度小于设定值时,有三种情况:1、灯具损坏;2、遇到恶劣的雾霾天气;3、灯具外壁上附着了较多的尘土。照度检测仪检测到的照度信息传递至控制器,控制器通过GSM将照度信息发送至管理员处,管理员根据天气状况判断照度较小是否是由于雾霾天气引起的。若天气晴朗无雾霾,且长时间未对灯具进行清洁时,驱动第一、第二电机动作,使得夹紧片处于工作状态,对灯具进行清洁。若清洁后灯具照度仍不达标,且电压稳定,则可以断定为灯具损坏,此时应该更换灯具。通过这种方式,避免了每次检测结果小于设定值时更换灯具带来的不必要劳动,进而避免误判。
【主权项】
1.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它包括设置在灯具一侧的照度检测仪,所述照度检测仪通过第一支架固定在安装灯具的安装面上,其特征是,还包括第二支架、摆动驱动机构、第三支架和清洁总成,所述第二支架固定在安装面上,在所述第二支架上转动安装有左右设置的两个转轴,在位于左侧的转轴上固定有第一摆杆,在位于右侧的转轴上固定有第二摆杆,在位于左侧的转轴上固定有蜗轮,在第二支架的内侧固定有第一电机,在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端固定有与蜗轮啮合的蜗杆,所述第一电机、蜗杆和蜗轮构成了摆动驱动机构; 在第一、第二摆杆的下端设有第三支架,且第一、第二支架分别与第三支架铰接,所述第三支架、安装面、第一摆杆和第二摆杆构成一平行四边形连杆结构;在第三支架的左侧转动安装有竖向放置的竖轴,在所述第三支架上设有驱动竖轴旋转的旋转驱动机构;在所述竖轴的顶部固定有若干沿周向均匀设置的夹紧片,所述夹紧片为圆弧形结构且具有弹性,在所述夹紧片的内侧设有清洁擦,自然状态时若干所述夹紧片围成的空腔体积小于灯具的外形,所述竖轴、旋转驱动机构、夹紧片和清洁擦构成了清洁总成; 所述照度检测仪与控制器信号连接,所述控制器通过GSM与管理员手机端无线通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其特征是,在所述第二支架的内腔中设有支座,在所述支座中固定有第一轴承,所述蜗杆的一端固定在第一电机的输出端,所述蜗杆的另一端固定在第一轴承的内圈中。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第二支架为倒置的U形结构。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第三支架为U形结构。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其特征是,在所述转轴的两端固定有第二轴承,所述第二轴承固定在第二支架内腔壁上。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其特征是,在所述第三支架左侧的上部固定有支撑块,在所述支撑块上固定有第三轴承,所述竖轴固定在第三轴承内圈上。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厂照明灯具提示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旋转驱动机构包括第二电机、从动齿轮和主动齿轮,所述第二电机固定在第三支架上,所述主动齿轮固定在第二电机输出端,所述从动齿轮固定在竖轴上并与主动齿轮啮合配合。
【文档编号】B08B1/04GK105855202SQ201610261721
【公开日】2016年8月17日
【申请日】2016年4月25日
【发明人】宋兰兰, 薛炳磊, 王彦, 徐冉, 王大平, 刘辉, 彭洁, 康澍雨
【申请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国家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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