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5257643发布日期:2023-08-27 13:10阅读:31来源:国知局
一种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技术涉及一种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1、臭剂是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指示剂,其臭味通常用作天然气的添加赋味剂。就目前而言,在城镇燃气加臭现场中,臭剂储罐通常设置有臭剂罐呼吸口通过不锈钢管道直接联通空气,其作用是罐内的臭剂在液位下降后通过呼吸口补充气体使罐内外气压平衡,同时当出现气温较高的情况时能够对罐内进行泄压。然而,在此过程中,若发生冷热交替或补气填缺等现象时,容易导致具有一定浓度的臭剂混合气通过臭剂罐呼吸口直接溢出,对环境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基于此,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设计了一种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其通过加装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吸附消除臭剂储罐从呼吸口泄露出来的臭剂气体,并通过本装置保留在原有液位下降的情况下补充气体的必要功能,在有效减少臭剂泄露量,还具备了防爆阻火的功能。

2、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3、一种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由通过管道依次连接的臭剂储罐、第一吸附罐体与第二吸附罐体所组成,其中,所述第一吸附罐体包括:第一进出口、第一集气杆、液相吸附pp棉以及吸附液;所述吸附液设置在所述第一吸附罐体的内部,所述第一进出口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的顶部一侧,并垂直贯通延伸至所述第一吸附罐体的内部,所述第一进出口位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顶部的一端通过管道与所述臭剂储罐的第二进出口固定连接,所述第一集气杆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远离所述第一进出口的顶部一侧,并垂直贯通延伸至所述第一吸附罐体的内部,所述液相吸附pp棉包裹在所述第一集气杆位于第一吸附罐体内部的部分,所述第一集气杆位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内部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进出口位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内部的长度,所述第一集气杆位于第一吸附罐体内部的一端,以及对应包裹在所述第一集气杆上的液相吸附pp棉均位于所述吸附液内,所述第一集气杆位于第一吸附罐体顶部的一端通过管道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固定连接。

4、可选的,所述第二吸附罐体包括:第二集气杆、对空呼吸口与固体吸附颗粒;所述固体吸附颗粒设置在所述第二吸附罐体的内部,所述第二集气杆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靠近所述第一吸附罐体的顶部一侧,并垂直贯通延伸至第二吸附罐体的内部,所述第二集气杆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顶部的一端通过管道与所述第一集气杆位于第一吸附罐体顶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对空呼吸口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的顶部另一侧,并垂直贯通延伸至所述第二吸附罐体的内部,所述对空呼吸口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内部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集气杆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内部的长度,所述对空呼吸口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内部的一端延伸至所述固体吸附颗粒内。

5、可选的,所述第一集气杆位于第一吸附罐体内部的一端,延伸至靠近所述第一吸附罐体的内底部处;所述对空呼吸口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内部的一端,延伸至靠近所述第二吸附罐体的内底部处。

6、可选的,所述吸附液的液位具体位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内部的1/3处。

7、可选的,所述固体吸附颗粒的高度具体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内部的2/3处。

8、可选的,所述固体吸附颗粒具体为活性炭颗粒。

9、可选的,所述第一进出口位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顶部的一端通过管道与所述臭剂储罐的第二进出口固定连接,其中,所述管道具体为tpu管或不锈钢管。

10、可选的,所述第二集气杆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顶部的一端通过管道与所述第一集气杆位于第一吸附罐体顶部的一端固定连接,其中,所述管道的连接方式具体选用单联或者多联。

1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优点和有益效果:

12、本实用新型通过加装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吸附消除臭剂储罐从呼吸口泄露出来的臭剂气体,并通过本装置保留在原有液位下降的情况下补充气体的必要功能,在有效减少臭剂泄露量,还具备了防爆阻火的功能。



技术特征:

1.一种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由通过管道依次连接的臭剂储罐、第一吸附罐体(3)与第二吸附罐体(8)所组成,其中,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包括:第一进出口(1)、第一集气杆(2)、液相吸附pp棉(4)以及吸附液(5);所述吸附液(5)设置在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的内部,所述第一进出口(1)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的顶部一侧,并垂直贯通延伸至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的内部,所述第一进出口(1)位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顶部的一端通过管道与所述臭剂储罐的第二进出口固定连接,所述第一集气杆(2)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远离所述第一进出口(1)的顶部一侧,并垂直贯通延伸至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的内部,所述液相吸附pp棉(4)包裹在所述第一集气杆(2)位于第一吸附罐体(3)内部的部分,所述第一集气杆(2)位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内部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进出口(1)位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内部的长度,所述第一集气杆(2)位于第一吸附罐体(3)内部的一端,以及对应包裹在所述第一集气杆(2)上的液相吸附pp棉(4)均位于所述吸附液(5)内,所述第一集气杆(2)位于第一吸附罐体(3)顶部的一端通过管道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包括:第二集气杆(6)、对空呼吸口(7)与固体吸附颗粒(9);所述固体吸附颗粒(9)设置在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的内部,所述第二集气杆(6)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靠近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的顶部一侧,并垂直贯通延伸至第二吸附罐体(8)的内部,所述第二集气杆(6)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顶部的一端通过管道与所述第一集气杆(2)位于第一吸附罐体(3)顶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对空呼吸口(7)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的顶部另一侧,并垂直贯通延伸至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的内部,所述对空呼吸口(7)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内部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集气杆(6)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内部的长度,所述对空呼吸口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内部的一端延伸至所述固体吸附颗粒(9)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集气杆(2)位于第一吸附罐体(3)内部的一端,延伸至靠近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的内底部处;所述对空呼吸口(7)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内部的一端,延伸至靠近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的内底部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液(5)的液位具体位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内部的1/3处。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吸附颗粒(9)的高度具体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内部的2/3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吸附颗粒(9)具体为活性炭颗粒。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进出口(1)位于所述第一吸附罐体(3)顶部的一端通过管道与所述臭剂储罐的第二进出口固定连接,其中,所述管道具体为tpu管或不锈钢管。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集气杆(6)位于所述第二吸附罐体(8)顶部的一端通过管道与所


技术总结
本技术涉及加臭尾气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臭剂挥发气吸收处理装置,由依次连接的臭剂储罐、第一吸附罐体与第二吸附罐体所组成,其中,吸附液设置在第一吸附罐体的内部,第一进出口固定设置于第一吸附罐体的顶部一侧,并垂直贯通延伸至第一吸附罐体的内部,第一进出口位于第一吸附罐体顶部的一端通过管道与臭剂储罐的第二进出口固定连接,第一集气杆固定设置于第一吸附罐体的顶部另一侧,并垂直贯通延伸至第一吸附罐体的内部,液相吸附PP棉包裹在第一集气杆位于第一吸附罐体内部的部分,第一集气杆位于第一吸附罐体内部的一端,以及液相吸附PP棉均位于吸附液内,第一集气杆位于第一吸附罐体顶部的一端通过管道与第二吸附罐体固定连接。

技术研发人员:丁灵霞,唐仕洁,陈芃杭,唐天骄,彭晔,匡翔,颜跃勇,王彦强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220
技术公布日:202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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