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用无菌净化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014966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检验用无菌净化柜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检验用无菌净化柜。
目前,检验室中多采用玻璃木柜做为实验器皿存放柜,而手术器械柜又多为普通铁柜。由于未作净化处理,柜内空气的有菌粉尘与柜外空气中一样多。细菌与病毒主要附着在肉眼看不见的0.5μm~2μm粒径大小的粉尘上,其数量达到1000万粒/升左右。然而实验器皿、手术器械等的存放都要求无菌以避免污染或感染,这就必须进行灭菌处理。
实验器皿、手术器械的常规灭菌处理方法是先将器物洗净,实验器皿凉于,手术器械用布(多层反复)包好,再用高温高压蒸汽灭菌消毒。然后将实验器皿、手术器械连包放于木柜或铁柜中。这种做法的缺点是1、有效保持期短,一般实验器皿为2-3天,而手术器械为5-7天(不管开包与否),必须再次消毒;2、存取不便,有时一包手术器械只取其中一件,则整包器械又得重新消毒;3、从高压蒸汽消毒出来的器械等在放入柜子里的过程中仍存有二次污染的可能,在柜内不能很方便地进行二次灭菌消毒。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可进行器物入柜后二次灭菌消毒的无菌储存柜,还可作为实验室无菌操作台使用的无菌净化柜,以节约实验室设备投入资金和减少仪器设备的占用空间。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一种检验用无菌净化柜,这种无菌净化柜由柜体和柜门组成,其中,柜体包括储存室、散流室及灭菌室,柜门是由嵌有密封条的双层透明门构成。储存室内安有紫外线灭菌灯、日光灯及可随意配置的隔板隔架,储存室与散流室之间由可通气的孔板相隔;散流室内安有抽气机,抽气机的电源开关与外层柜门开关同步联动,抽气机的进气口与灭菌室相连通;灭菌室内安有空气滤清器及紫外线灭菌灯。
电源控制系统为一并联开关电路,只要任何一个外层柜门打开,则抽气机电源接通,储存室内产生高压,当再开启内层柜门后,气流从里往外流出。
空气滤清器采用可更换式空气滤清器。
本实用新型能简化医疗器械消毒保存手法,有使器械存取方便,又延长有效保存时间,增大有效容积,节省高压蒸汽等优点,还在生物化学、分析化学实验、药品食品储存、菌种培养等方面有广泛用途。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外型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1、图2中,本实用新型由柜体1和柜门2组成,其中,柜体1包括储存室3、散流室4及灭菌室5,柜门2是由嵌有密封条的双层透明门构成,能很方便地观察柜内器物存放等情况。储存室3内安有紫外线灭菌灯7,其可对存入器物进行二次灭菌消毒,日光灯8用于超净实验中的工作照明,随意配置的隔板隔架9,可用于恰当地放置所需的各型器物,储存室3与散流室4之间由可通气的孔板11相隔;散流室4内安有抽气机10,抽气机10的电源开关与外层柜门2开关同步联动,即是打开外层柜门2抽气机10亦同步开启,反之亦然,抽气机10的进气口与灭菌室5相连通;灭菌室5内安有空气滤清器12及紫外线灭菌灯13。
当打开外层柜门2时,同时并联开启了抽气机10的电源开关,空气由进气口6经空气滤清器12过滤,又经紫外线灭菌灯13灭菌后进入抽气机10的进气口,再由抽气机10的出气口送入散流室5中,经孔板11入储存室3,储存室3内即产生气体高压,当再打开内层柜门时,气流由里往外流出,防止了带菌粉尘进入储存室3。这时可存取器物,也可进行无菌超净实验操作,关闭内层柜门,再关闭外层柜门2后抽气机电源自动切断。
本实用新型还可装上轮子便于自由移动,亦可配上不间断电源在停电时正常运行等。
权利要求1.检验用无菌净化柜,其特征在于它由柜体(1)及柜门(2)构成,其中柜体(1)包括储存室(3)、散流室(4)及灭菌室(5),柜门(2)为嵌有密封条的双层透明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菌净化柜,其特征在于储存室(3)内安有紫外线灭菌灯(7)、日光灯(8)及可随意配置的隔板隔架(9),储存室(3)与散流室(4)之间由可通气的孔板(11)相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菌净化柜,其特征在于散流室(4)内安有抽气机(10),抽气机(10)的电源开关与外层柜门(2)开关同步联动,抽气机(10)的进气口与灭菌室(5)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菌净化柜,其特征在于灭菌室(5)内安有空气滤清器(12)及紫外线灭菌灯(13)。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检验用无菌净化柜,该无菌净化柜由柜体及柜门组成。柜体包括储存室、散流室及灭菌室。本实用新型具有无菌净化储存柜、超净工作台等功能,克服了现有的检验室仪器设备功能专一,占用室面积较大的不足之处,可广泛应用于检验室的实验器皿、医疗器械、药品及食品等的无菌存储、灭菌、无菌实验操作,节省了检验室仪器占用空间,并解决了实验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等问题。
文档编号B01L1/04GK2396886SQ99254600
公开日2000年9月20日 申请日期1999年11月27日 优先权日1999年11月27日
发明者陈耘, 何雯, 李岩, 石磊 申请人:石磊, 陈耘, 何雯, 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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