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具体为一种建筑垃圾固废再生利用分选设备。
背景技术:
1、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
2、目前建筑垃圾在进行回收利用时,由于建筑垃圾长时间堆积在地面上,以及在拆除建筑的过程中,各种建材表面容易沾染泥土,有的不同大小尺寸的建材通过泥土容易粘接在一起,不但不利于对建筑材料进行回收,而且在转运建筑垃圾时灰尘较大,降低了工作环境质量,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健康具有一定的危害。
技术实现思路
1、本部分的目的在于概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一些方面以及简要介绍一些较佳实施方式。在本部分以及本申请的说明书摘要和实用新型名称中可能会做些简化或省略以避免使本部分、说明书摘要和实用新型名称的目的模糊,而这种简化或省略不能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2、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建筑垃圾固废再生利用分选设备,便于将由土壤粘接在一起的不同大小的建筑垃圾进行分选,同时减少建筑垃圾上附带的灰尘,减少所扬起的灰尘,降低对工作人员的人身造成的危害。
3、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4、一种建筑垃圾固废再生利用分选设备,包括处理箱,所述处理箱一端开设有进料口,所述处理箱靠近进料口的一端设置有下料斜坡,所述处理箱外壁一侧设置有传动箱,所述传动箱外壁固定连接有电机,所述处理箱内壁轴承连接有清理刷,所述处理箱远离进料口的一端底部设置有格栅网板,所述处理箱侧壁设置有活动门;
5、所述处理箱底部设置有与格栅网板对应的水箱,所述水箱顶部两侧均开设有安装槽,所述水箱内部设置有安装架,所述安装架内部固定连接有筛网,所述处理箱顶部嵌入设置有水仓,所述水仓靠近进料口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多个高压喷头,所述处理箱外壁一侧固定连接有与水仓对应的水泵。
6、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建筑垃圾固废再生利用分选设备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传动箱内部设置有若干个齿轮,相邻两个所述齿轮之间啮合连接,所述电机驱动轴与位于传动箱顶部的齿轮固定连接,所述清理刷设置有若干个且与齿轮一一对应固定连接,通过单电机便于同时带动多个清理刷转动,对建筑废料进行冲刷,提高对建筑废料的清理速度,便于更好的对废料回收利用。
7、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建筑垃圾固废再生利用分选设备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安装架两端分别与两个安装槽位置对应契合,便于对安装架进行装配和拆卸。
8、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建筑垃圾固废再生利用分选设备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水箱位于格栅网板底部,所述水泵抽水端贯穿水箱并向内延伸,所述水泵排水端与水仓接通,便于清理用水经过滤后循环使用。
9、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建筑垃圾固废再生利用分选设备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水箱靠近水泵的一侧设置有排水阀,便于对水箱中的水源进行排出及更换。
1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11、本实用新型通过水泵、高压喷头、清理刷和处理箱之间相互配合,通过高压喷头喷出高压水流以及清理刷对建筑垃圾进行冲刷,便于将由土壤粘接的不同尺寸的建筑垃圾分开,同时能够将建筑垃圾上附带的土壤及灰尘冲刷干净,便于更好的对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大大减少了垃圾处理回收扬起的灰尘,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质量。
1.一种建筑垃圾固废再生利用分选设备,包括处理箱(1),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箱(1)一端开设有进料口(2),所述处理箱(1)靠近进料口(2)的一端设置有下料斜坡(3),所述处理箱(1)外壁一侧设置有传动箱(4),所述传动箱(4)外壁固定连接有电机(5),所述处理箱(1)内壁轴承连接有清理刷(6),所述处理箱(1)远离进料口(2)的一端底部设置有格栅网板(8),所述处理箱(1)侧壁设置有活动门(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垃圾固废再生利用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箱(4)内部设置有若干个齿轮(7),相邻两个所述齿轮(7)之间啮合连接,所述电机(5)驱动轴与位于传动箱(4)顶部的齿轮(7)固定连接,所述清理刷(6)设置有若干个且与齿轮(7)一一对应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垃圾固废再生利用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架(12)两端分别与两个安装槽(11)位置对应契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垃圾固废再生利用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10)位于格栅网板(8)底部,所述水泵(14)抽水端贯穿水箱(10)并向内延伸,所述水泵(14)排水端与水仓(15)接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垃圾固废再生利用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10)靠近水泵(14)的一侧设置有排水阀(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