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静电除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068627阅读:56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新型静电除尘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消烟除尘的静电除尘器。
静电除尘器是一种利用静电场将烟气或其它气体中的粉尘分离并加以清除的装置,主要由壳体和安装在壳体内的收尘极板和电晕极构成,卧式静电除尘器的壳体为长方体形,两端分别为气体进口和出口,底部带有灰斗。极板包括多个等距离平行排列的长方形平板,垂直安装在壳体内,平板平面与烟气流向平行,所有的极板均接地并带有极板振打装置。电晕极包括多个长方形电晕极框架,分别垂直安装在相邻极板间中央并与极板平行,每个电晕极框架都由多根电晕线等距离平行排列而成并带有电晕极振打装置,电晕线与烟气流向互相垂直,所有的电晕线相对于极板为等高负电位。静电除尘器的极板与电晕极之间的距离一般为100-200mm并在其间形成很强的负电晕电场,带有粉尘的烟气或其它气体通过电晕电场时,气体分子被电离并使粉尘荷电,带负电荷和带正电荷的粉尘分别移向极板和电晕极并沉积在极板或电晕极上,通过振打装置振打极板和电晕极时,可使沉积在极板或电晕极上的粉尘振落在除尘器底部的灰斗中并加以清除,达到除尘的目的。
极板是静电除尘器的主要部件之一,现有技术中的静电除尘器极板主要有C型和Z型(横截面形状)以及波浪形等几种结构型式。这几种结构式的极板的共同缺陷是其刚度较差,加之极板很长,在遇热或振打情况下易发生变形,从而使极板与电晕极之间的距离发生畸变,破坏了电晕电场的均匀性并直接影响除尘器的除尘效率。电晕极是静电除尘器的另一重要部件,现有技术中的静电除尘器电晕线主要有芒刺线和星形线两种,芒刺线电晕电场易形成死区,而星形线多为刚性线,安装时不易张紧拉直,易产生电蚀而断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对静电除尘器极板和电晕线的结构加以改进,使之能确保电晕电场的均匀性,并避免电晕电场的死区效应和电蚀现象,进而提高其除尘效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将极板设计为中空夹层铝板,夹层中带有加强筋,这样既提高了极板的刚度,又减轻了极板的重量。与此同时,将电晕线设计成单股或多股钢丝绳,每股均由3-19根钢丝绞合而成,这样既保证了电晕线良好的电晕特性,又提高了电晕线的柔性,使之在安装时便于张紧拉直,以避免电蚀断线及电晕电场的死区效应。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新型静电除尘器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图1和附图2分别为本实用新型新型静电除尘器的正视图和俯视图;附图3和附图4分别为新型静电除尘器极板和电晕线的横截面图。
参考附
图1和2,本实用新型新型静电除尘器主要由壳体和安装在壳体内的极板和电晕极构成。壳体1为长方体形,前后两端为烟气进口和出口,底部带有灰斗2。极板包括多个等距离平行排列的长方形平板13,平板平面与烟气流向互相平行,垂直安装在壳体1内,所有的极板均接地并带有极板振打装置,电晕极包括多个长方形电晕极框架,分别垂直安装在相邻极板间的中央并与极板3互相平行,每个电晕极框架均由多根电晕线4等距离平行排列而成,电晕线4与烟气流互相垂直,所有电晕线4相对于极板3为等高负电位。
参考附图3,除尘器极板3设计为中空夹层铝合金板,单层铝合金板厚度为1-2.5mm,夹层铝合金板厚度约10mm,夹层5中带有两道以上的加强筋6。
参考附图4,除尘器电晕线设计为单股或多股钢丝绳并通过弹簧安装在电晕极框架上,绳径为φ0.5-φ2.5mm,每股钢丝绳又由3-19根钢丝绞合而成。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造价低廉,电晕电场均匀,无电晕电场死区并避免了电蚀断线现象,除尘效率高,可广泛用于各种场合的静电除尘。
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消烟除尘的静电除尘器,由壳体和安装在壳体内的极板和电晕极构成;壳体为长方体形,两端分别为烟气进口和出口,底部带有灰斗;极板包括多个等距离平行排列的长方形平板,平板平面与烟气流向平行,垂直安装在壳体内,所有极板均接地并带有极板振打装置,电晕极包括多个长方形电晕极框架,分别安装在相邻两极板间的中央并与极板平行,每个电晕极框架均由多根电晕线等距离平行排列而成,电晕线与烟气流向互相垂直,所有电晕线相对于极板为等高负电位;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在于所述极板为中空夹层铝合金板,夹层中带有加强筋;所述电晕线为单股或多股钢丝绳并通过弹簧安装在电晕极框架上,钢丝绳绳径为Φ0.5-Φ2.5mm,每股钢丝绳由3-19根钢丝绞合而成。
专利摘要新型静电除尘器涉及一种用于消烟除尘的静电除尘器,由壳体和安装在壳体内的极板和电晕极构成;极板包括多个等距离排列的长方形平板,每个平板均为中空夹层铝板,夹层中带有加强筋,电晕极包括多个长方形电晕极框架,每个框架均由多根电晕线等距离排列而成,电晕线为单股或多股钢丝绳,每股钢丝绳由3—19根钢丝绞合而成,电晕线相对于极板为等高负电位。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造价低廉,除尘效率高,可广泛用于各种场合的静电消烟除尘。
文档编号B03C3/04GK2148608SQ9320095
公开日1993年12月8日 申请日期1993年1月20日 优先权日1993年1月20日
发明者阎志春, 李志 , 郭洪波, 张志勇 申请人:天津市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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