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液拔式封隔丢手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395936阅读:10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液拔式封隔丢手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适用于石油钻井、完井作业领域的液拔式封隔丢手工 具的改进。
背景技术
老油田开发中后期,分支井技术在边底油藏开发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分支井完井技术成为制约油田开发的瓶颈。现有的完井方法是在主井眼下入 筛管,分支井段采用裸眼完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分支井眼无法有效隔离 水、气等层段;对于砂岩油藏,分支井眼在投产一段时间后较易出砂,严重 的甚至导致井眼垮塌,油井报废。因此,开发一套适合分支井的完井工具有 重要的现实意义。 发明内容
丢手工具下入分支井眼后,可将筛管等防砂工具丢在井眼中,起到防砂 作用,且无需考虑与主井眼的连接问题,是解决分支井防砂难题的简便方法。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有效封隔异质层且无需钻塞的液拔式封 隔丢手工具。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它是由中心管、膨胀锥、丝堵、膨胀管、变 径接头、盲管、封隔器、密封圈构成,中心管为一段油管,中部有进液孔, 下部有外螺纹与丝堵连接。中心管中部有膨胀锥,中心管上的进液孔位于膨 胀锥和丝堵之间。膨胀锥中间有通孔,外部上小下大,呈锥形结构,其最大 外径处与膨胀管下端内径大小一致。丝堵与盲管间采用滑动密封。膨胀管为下端大,上端小的喇叭形结构,膨胀管、变径接头、盲管、封隔器均采用螺
纹连接。盲管下端有外螺纹连接完井尾管。膨胀锥、中心管、丝堵之间的空
间构成液压腔。完井作业时,将该丢手工具随管串下入至设计位置后,开泵
打压,液体进入液压腔,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封隔器首先被胀封,随后膨
胀锥在液压力作用下向上移动。膨胀管膨胀后,贴合在井壁上。膨胀锥移动
到膨胀管上端时,膨胀锥与膨胀管分离,实现丢手。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 封隔器可隔离尾管与井眼间的环空;
(2) 无需再次下入工具进行钻塞作业;
(3) 构造简单,性能可靠,适应性强。

附图l液拔式封隔丢手工具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液拔式封隔丢手工具的内管柱示意图。
l中心管2膨胀锥3丝堵4进液孔5膨胀管6变径接头7封隔 器8盲管9密封圈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如图1所示,中心管1为下端有外螺纹的一段圆管,中部有膨胀锥2, 下部与丝堵3螺纹连接,中心管1中部有2个孔径10mm的进液孔4,位于 膨胀锥2和丝堵3之间。膨胀锥2中间有通孔,外部呈锥形结构,其最大外 径与膨胀管5下端的内径大小一致。丝堵3与盲管8之间采用滑动密封,丝 堵3外圆面有2个密封槽,内有密封圈9。膨胀管5为上小下大的喇叭状结 构,膨胀管5、变径接头6、封隔器7及盲管8之间均采用螺纹连接。盲管8下端有外螺纹与其他完井工具连接。中心管l、膨胀锥2、丝堵3、膨胀管 5、变径接头6、盲管8之间的空间构成液压腔。
完井作业时,将液拔式丢手工具下入到设计位置后,开泵加压,液体通 过进液孔4进入液压腔先胀封封隔器8。继续加压,膨胀锥2在液压力作用 下向上移动,膨胀管5在膨胀锥2作用下紧贴在井壁上。膨胀管5全部膨胀 后,膨胀锥2与膨胀管5脱离实现丢手,中心管l、膨胀锥2、丝堵3起出, 膨胀管5、变径接头6、封隔器7、盲管8留在分支井眼中。
权利要求1.一种液拔式封隔丢手工具,它是由中心管[1]、膨胀锥[2]、丝堵[3]、膨胀管[5]、变径接头[6]、封隔器[7]、盲管[8]及密封圈[9]构成,其特征是中心管[1]为一段油管,中部有膨胀锥[2],下部与丝堵[3]螺纹连接,中心管[1]上的进液孔[4]位于膨胀锥和丝堵[3]之间;膨胀锥[2]位于膨胀管[5]下端且膨胀锥[2]最大外径与膨胀管[5]下端内径大小一致,丝堵[3]与盲管[8]之间采用滑动密封;膨胀管[5]、变径接头[6]、封隔器[7]、盲管[8]之间均采用螺纹连接;盲管[8]下端有外螺纹连接筛管。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液拔式封隔丢手工具,其特征在于丝堵[3]外 圆面密封槽内设有密封圈[9]。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液拔式封隔丢手工具。它是由中心管、膨胀锥、丝堵、膨胀管、变径接头、盲管、封隔器、密封圈构成。中心管为一段油管,中部有进液孔,下部有外螺纹与丝堵连接。中心管中部有膨胀锥,其进液孔位于膨胀锥和丝堵之间。膨胀锥中间有通孔,呈锥形结构,其最大外径处与膨胀管下端内径大小一致。丝堵与盲管间采用滑动密封。膨胀管为下端大,上端小的喇叭形结构,膨胀管、变径接头、盲管、封隔器之间均采用螺纹连接。其优点在于封隔器可隔离尾管与井眼间的环空;无需再次下入工具进行钻塞作业;构造简单,性能可靠。
文档编号E21B33/10GK201386534SQ200920147668
公开日2010年1月20日 申请日期2009年4月14日 优先权日2009年4月14日
发明者余金陵, 应建成, 彭志刚, 杨海波, 王绍先, 谢风猛, 魏新芳 申请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工艺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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