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掘进设备支护设备的,具体地,涉及一种钻机支架。
背景技术:
1、随着煤矿开采技术的快速发展,用于薄煤层巷道掘进作业的掘锚机的作业效率得到大大提升,与掘锚机配套使用的后配套设备的作业效率是快速掘进的关键因素。相关技术中设置在后配套设备上的钻架总成满足在巷道多角度钻孔作业,对巷道作业的两帮宽度、巷道高度范围有限制,不能满足薄煤层及中厚煤层巷道锚护要求时需要人工调整,因此制约了钻机的掘进效率。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
2、为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一种钻机支架,该钻机支架具有掘进效率高的优点。
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钻机支架包括:架体;钻机总成;第一提升装置和第一驱动装置,所述第一提升装置与所述第一驱动装置相连,所述第一驱动装置设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一提升装置沿第一方向可移动,所述第一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第一提升装置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移动,第一提升装置包括第一伸缩组件,所述第一伸缩组件的一端与所述钻机总成相连,所述第一伸缩组件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驱动装置相连,所述第一伸缩组件可沿上下方向伸展和收缩,以便所述第一伸缩组件驱动所述钻机总成沿上下方向移动,所述上下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
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钻机支架的利用第一驱动装置驱动第一提升装置在左右方向上移动,从而实现钻机总成在巷道两帮之间移动,解决了需要通过人力改变钻机位置的问题,因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钻机支架的掘进效率高。
5、由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钻机支架具有掘进效率高的优点。
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钻机支架进一步包括:第二驱动装置,所述第一驱动装置在第二方向上可移动,所述第二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第一驱动装置在第二方向上移动,所述第二驱动装置设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且所述第二方向与上下方向垂直。
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驱动装置包括第一推杆和第一缸体,所述第一缸体设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一推杆沿所述第二方向可移动地设在所述第一缸体内,所述第一推杆与所述第一驱动装置相连,所述架体上设有第一导向槽,所述第一导向槽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一致,所述第一驱动装置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导向槽配合的第一卡接部。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驱动装置包括第一导向管道和第二推杆,所述第一导向管道与所述架体相连,所述第一导向管道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一致,所述第二推杆沿所述第一方向可移动地设在所述第一导向管道中,所述钻机总成与所述第二推杆相连。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钻机支架进一步包括:第二提升装置和第三驱动装置,所述钻机总成为两个,一个所述钻机总成与所述第一提升装置相连,另一个所述钻机总成与所述第二提升装置相连;所述第二提升装置与所述第三驱动装置相连,所述第三驱动装置设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二提升装置沿第一方向可移动,所述第三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第二提升装置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移动,第二提升装置包括第二伸缩组件,所述第二伸缩组件可沿上下方向伸展和收缩,以便所述第二伸缩组件驱动所述钻机总成沿上下方向移动,所述上下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钻机支架进一步包括:第四驱动装置,所述第四驱动装置在第二方向上可移动,所述第四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第三驱动装置在第二方向上移动,所述第四驱动装置设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且所述第二方向与上下方向垂直。
1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四驱动装置包括:第三推杆和第二缸体,所述第二缸体设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三推杆沿所述第二方向可移动地设在所述第二缸体内,所述第三推杆与所述第三驱动装置相连,所述架体上设有第二导向槽,所述第二导向槽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一致,所述第四驱动装置上设有与所述第二导向槽配合的第二卡接部。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驱动装置包括第二导向管道和第四推杆,所述第二导向管道与所述架体相连,所述第二导向管道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一致,所述第四推杆沿所述第一方向可移动地设在所述第二导向管道中,所述钻机总成与所述第四推杆相连。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钻机总成包括钻机和转动驱动装置,所述钻机与所述转动驱动装置相连,所述钻机可转动地与所述第一伸缩组件相连,所述转动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钻机转动。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提升装置包括安装架和导向柱,所述安装架与所述第一驱动装置相连,所述安装架设有导向柱,所述导向柱的长度方向与所述上下方向一致,所述第一伸缩组件的所述另一端与所述安装架相连,所述钻机开设有与所述导向柱配合的通孔。
1.一种钻机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机支架,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第二驱动装置,所述第一驱动装置在第二方向上可移动,所述第二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第一驱动装置在第二方向上移动,所述第二驱动装置设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且所述第二方向与上下方向垂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钻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装置包括第一推杆和第一缸体,所述第一缸体设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一推杆沿所述第二方向可移动地设在所述第一缸体内,所述第一推杆与所述第一驱动装置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装置包括第一导向管道和第二推杆,所述第一导向管道与所述架体相连,所述第一导向管道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一致,所述第二推杆沿所述第一方向可移动地设在所述第一导向管道中,所述钻机总成与所述第二推杆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钻机支架,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第二提升装置和第三驱动装置,所述钻机总成为两个,一个所述钻机总成与所述第一提升装置相连,另一个所述钻机总成与所述第二提升装置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钻机支架,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第四驱动装置,所述第四驱动装置在第二方向上可移动,所述第四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第三驱动装置在第二方向上移动,所述第四驱动装置设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且所述第二方向与上下方向垂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钻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驱动装置包括:第三推杆和第二缸体,所述第二缸体设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三推杆沿所述第二方向可移动地设在所述第二缸体内,所述第三推杆与所述第三驱动装置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钻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驱动装置包括第二导向管道和第四推杆,所述第二导向管道与所述架体相连,所述第二导向管道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一致,所述第四推杆沿所述第一方向可移动地设在所述第二导向管道中,所述钻机总成与所述第四推杆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钻机总成包括钻机和转动驱动装置,所述钻机与所述转动驱动装置相连,所述钻机可转动地与所述第一伸缩组件相连,所述转动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钻机转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钻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提升装置包括安装架和导向柱,所述安装架与所述第一驱动装置相连,所述安装架设有导向柱,所述导向柱的长度方向与所述上下方向一致,所述第一伸缩组件的所述另一端与所述安装架相连,所述钻机开设有与所述导向柱配合的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