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独立安装液力缓速器防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31985阅读:43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汽车缓速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独立安装液力缓速器防震装置。



背景技术:

汽车缓速器是通过控制电路给定子总成的励磁线圈通电,产生磁场,转子总成随车辆传动部分高速旋转,切割磁力线,产生反向力矩,使车辆减速;对于经常在山区或丘陵地带行驶的汽车,为了使下长坡时长时间而持续地减低或保持稳定车速并减轻或解除行车制动器的负荷,通常需要加装缓速器等辅助制动装置。通常,总质量在5t以上的客车和12t以上的货车上需要装备这种辅助制动的减速装置。

冲击和振动是汽车缓速器中常见的现象,由于缓速器对振动敏感,且并不都具备减震性和抗震性,因此减震是缓速器设计和安装的重要内容。目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减震橡胶制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如何设计出结构简单,减震效果明显的减震、防震装置,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装使用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用于独立安装液力缓速器防震装置。

本发明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独立安装液力缓速器防震装置,包括小圆柱金属嵌块,所述用于独立安装液力缓速器防震装置最里面设有一个小圆柱金属嵌块,所述小圆柱金属嵌块最外圆与硫化橡胶外层通过胶体固定连接,所述硫化橡胶外层外部圆周与大圆柱金属嵌块通过胶体固定连接。

进一步,小圆柱金属嵌块内设有一个第一螺栓过孔,所述第一螺栓过孔将所述用于独立安装液力缓速器防震装置与缓速器支架连接通过紧固螺栓固定连接。

进一步,所述小圆柱金属嵌块外表面设有第一凹槽。

进一步,所述大圆柱金属嵌块内圆上设有第二凹槽。

进一步,所述大圆柱金属嵌块外圆上设有第二螺栓过孔,所述第二螺栓过孔设有3个。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本发明通过防震装置设置的硫化橡胶外层吸收,避免了缓速器的震动传递给汽车或汽车大梁,避免了缓速器与汽车刚性连接时的震动导致缓速器各部件或与汽车连接部件损坏,同时汽车行驶时产生的震动也被减震装置里的硫化橡胶外层吸收;也避免了缓速器与汽车刚性连接时的震动导致缓速器各部件或与汽车连接部件损坏;本发明适用于上下左右360度防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用于独立安装液力缓速器防震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小圆柱金属嵌块;2、第一螺栓过孔;3、缓速器支架;4、第一凹槽;5、大圆柱金属嵌块;6、第二凹槽;7、第二螺栓过孔;8、硫化橡胶外层;9、紧固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下面结合图1对本发明用于独立安装液力缓速器防震装置的结构作详细的描述。一种用于独立安装液力缓速器防震装置,包括小圆柱金属嵌块1,所述用于独立安装液力缓速器防震装置最里面设有一个小圆柱金属嵌块1,小圆柱金属嵌块1内设有一个第一螺栓过孔2,所述第一螺栓过孔2将所述用于独立安装液力缓速器防震装置与缓速器支架3连接通过紧固螺栓9固定连接,所述小圆柱金属嵌块1外表面设有第一凹槽4,所述小圆柱金属嵌块1最外圆与硫化橡胶外层8通过胶体固定连接,所述硫化橡胶外层8外部圆周与大圆柱金属嵌块5通过胶体固定连接,所述大圆柱金属嵌块5内圆上设有第二凹槽6,所述大圆柱金属嵌块5外圆上设有第二螺栓过孔7,所述第二螺栓过孔7设有3个。

一种用于独立安装液力缓速器防震装置,最里面设有一个小圆柱金属嵌块1,小圆柱金属嵌块1内设有第一螺栓过孔2,第一螺栓过孔2将防震装置与缓速器支架连,或者与缓速器连接,其小圆柱金属嵌块2最外圆与硫化硫化橡胶外层8为一体,小圆柱金属嵌块1外表面设有第一凹槽4,设有第一凹槽4的目的是增加金属与橡胶的贴覆性,防止小圆柱金属嵌块1与硫化橡胶外层8在高强度震动下脱落,硫化橡胶外层8又与一个大圆柱金属嵌块5连接,大圆柱金属嵌块5内圆上也设有第二凹槽6,其目的也是增加金属与橡胶的贴付性,防止大圆柱金属嵌块5与硫化橡胶外层8在高强度震动下脱落,大圆柱金属嵌块5外圆上设有3个第二螺栓过孔7用于与大梁直径连接;第一螺栓过孔2用紧固螺栓9将防震装置与缓速器支架3连接,也是与缓速器连接,防震装置外三个第二螺栓过孔7与汽车大梁上安装的支架连接,与汽车大梁连接,缓速器工作时会产生强大的震动,震动通过防震装置里的硫化橡胶外层8吸收,避免了缓速器的震动传递给汽车或汽车大梁,也就是避免了缓速器与汽车刚性连接时的震动导致缓速器各部件或与汽车连接部件损坏,同时汽车行驶时产生的震动也被减震装置里的硫化橡胶外层8吸收,也避免了缓速器与汽车刚性连接时的震动导致缓速器各部件或与汽车连接部件损坏,此装置适用于上下左右360度防震。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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