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机械配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紧定套组件。
背景技术:
紧定套用于将圆锥孔调心轴承(调心球轴承、调心滚子轴承)固定在无轴肩轴上,结构简单,工作可靠,轴承调换方便、广泛使用于纺织、轻工、造纸、冶金、皮带运输及输送设备等行业。
现有的紧定套组件都是配套使用,锁紧套必须配备同一型号的紧定套本体,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配备同一型号的配件有些麻烦,不利于大规模生产,同时在螺纹传动过程中缺少润滑油的润滑,造成螺纹破坏等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紧定套组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紧定套组件,包括锁紧套、固定板、弹簧和紧定套本体,所述锁紧套外表面开有螺纹孔,且螺纹孔内部螺纹连接铰制孔螺栓,所述固定板焊接在铰制孔螺栓底部,且固定板顶部开有凹槽,所述固定板底部开有内螺纹,所述螺纹孔两侧的锁紧套表面均开有限位孔,且限位孔内部滑动连接有推杆,所述推杆内部开有若干个通孔,且推杆顶端焊接有拉手,所述推杆底部焊接有推板,所述弹簧固定安装在推板一侧的推杆表面,所述紧定套本体外表面开有外螺纹,且紧定套本体设置有开口,所述紧定套本体与固定板螺纹连接,所述紧定套本体内部焊接有钢片。
优选的,所述拉手开有防滑凹槽。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一侧开有油孔,且油孔中镶嵌有过滤网。
优选的,所述钢片底部设置有摩擦层。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为弧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发明通过锁紧套外表面开有螺纹孔,且螺纹孔内部螺纹连接铰制孔螺栓,固定板焊接在铰制孔螺栓底部,且固定板顶部开有凹槽,固定板底部开有内螺纹,紧定套本体外表面开有外螺纹,且紧定套本体设置有开口,当固定不同规格的紧定套本体时,转动铰制孔螺栓,铰制孔螺栓转动带动固定板下移,固定板下移到合适的位置后,利用工具转动锁紧套,固定板底部的内螺纹与紧定套本体外表面的外螺纹传动对紧定套本体进行收缩,可以固定不同尺寸的紧定套本体。
2、本发明通过螺纹孔两侧的锁紧套表面均开有限位孔,且限位孔内部滑动连接有推杆,推杆内部开有若干个通孔,且推杆顶端焊接有拉手,推杆底部焊接有推板,弹簧固定安装在推板一侧的推杆表面,拉动把手,提前拉动把手,把推板拉到一个合适的位置,把销轴插在通孔中对推板固定,当铰制孔螺栓固定好之后,从通孔中拿出销轴,利用弹簧的恢复力对推板向下移动,同时推板刚好固定在凹槽中,推板对固定板施加力防止在固定板和紧定套本体螺纹传动时固定板向上移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锁紧套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固定板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锁紧套;2-固定板;3-弹簧;4-紧定套本体;5-螺纹孔;6-铰制孔螺栓;7-凹槽;8-限位孔;9-推杆;10-通孔;11-拉手;12-推板;13-开口;14-钢片;15-油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紧定套组件,包括锁紧套1、固定板2、弹簧3和紧定套本体4,所述锁紧套1外表面开有螺纹孔5,且螺纹孔5内部螺纹连接铰制孔螺栓6,所述固定板2焊接在铰制孔螺栓6底部,且固定板2顶部开有凹槽7,所述固定板2底部开有内螺纹,所述螺纹孔5两侧的锁紧套1表面均开有限位孔8,且限位孔8内部滑动连接有推杆9,所述推杆9内部开有若干个通孔10,且推杆9顶端焊接有拉手11,所述推杆9底部焊接有推板12,所述弹簧3固定安装在推板12一侧的推杆9表面,所述紧定套本体4外表面开有外螺纹,且紧定套本体4设置有开口13,所述紧定套本体4与固定板2螺纹连接,所述紧定套本体4内部焊接有钢片14。
所述拉手11开有防滑凹槽,防止手滑,所述固定板2一侧开有油孔15,且油孔15中镶嵌有过滤网,对螺纹进行润滑,所述钢片14底部设置有摩擦层,增大摩擦力对传动轴进行固定,所述固定板2为弧形结构,方便螺纹传动。
工作原理:首先拉动拉手11向上移动,拉手11拉动推板12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后,把销轴插在推杆9中的通孔10中来固定推板12,然后转动铰制孔螺栓6,铰制孔螺栓6转动带动固定板2向上或者向下移动,把固定板2固定在一个合适的位置,拿出通孔10中的销轴,由于弹簧3受压后产生恢复力对推板12施加力,推板12刚好固定在凹槽7中,推板12又对固定板2施加力,防止螺纹传动中固定板2上移,利用工具转动锁紧套1,锁紧套1内部的固定板2和紧定套本体4螺纹传动对紧定套本体4的内径进行约束,同时紧定套本体4内部的钢片14表面的摩擦层增大摩擦力防止传动轴与紧定套本体4产生相对滑动。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