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缸体铸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08742阅读:42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气缸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气缸体铸件。



背景技术:

气压是将压缩气体的压力能转换为机械。气缸有做往复直线运动的和做往复摆动两种类型。

做往复直线运动的气缸又可分为单作用气缸、双作用气缸、膜片式气缸和冲击气缸4种。1、单作用气缸:仅一端有活塞杆,从活塞一侧供气聚能产生气压,气压推动活塞产生推力伸出,靠弹簧或自重返回。2、双作用气缸:从活塞两侧交替供气,在一个或两个方向输出力。3、膜片式气缸:用膜片代替活塞,只在一个方向输出力,用弹簧复位。它的密封性能好,但行程短。4、冲击气缸:这是一种新型元件。它把压缩气体的压力能转换为活塞高速(10~20米/秒)运动的动能,借以做功。

做往复摆动的气缸称摆动气缸,由叶片将内腔分隔为二,向两腔交替供气,输出轴做摆动运动,摆动角小于280°。此外,还有回转气缸、气液阻尼缸和步进气缸等。现有技术中的气缸体,在使用过程中,防滑效果差,且在使用过中容易受到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气缸体铸件。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气缸体铸件,包括气缸本体,沿着所述的气缸本体中心线方向加工有气缸孔,在所述的气缸孔内壁上设置有第一耳板和第二耳板,且所述的第一耳板和第二耳板对称分布,在所述的气缸本体的上端设置有凸台,并在所述凸台的两侧分别加工有第一条形槽和第二条形槽;在所述的气缸本体的第一外壁上加工有两个第一L型防滑槽,在所述的气缸本体的第二外壁上加工有两个第二L型防滑槽,在所述的气缸本体的第三外壁上加工有两个第三L型防滑槽,且所述的第一L型防滑槽、第二L型防滑槽以及第三L型防滑槽结构相同。

进一步地,在所述的气缸本体上加工有第一通孔,在所述的气缸本体上加工有第二通孔,在所述的气缸本体上加工有第三通孔,在所述的气缸本体上加工有第四通孔。

进一步地,所述的第一L型防滑槽、第二L型防滑槽以及第三L型防滑槽从气缸本体的一个端面延伸至另一个端面上。

进一步地,在所述的气缸本体上加工有第一倒角,在所述的气缸本体上加工有第二倒角,在所述的气缸本体上加工有第三倒角,在所述的气缸本体上加工有第四倒角,且所述的第一倒角、第二倒角、第三倒角以及第四倒角大小相同。

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通过设置有第一L型防滑槽、第二L型防滑槽以及第三L型防滑槽,能够提高气缸本体的防滑效果;通过设置有第一通孔、第二通孔、第三通孔以及第四通孔,能够便于对气缸本体进行安装;通过设置有第一倒角、第二倒角、第三倒角以及第四倒角,能够防止气缸本体四周损伤。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所述的一种气缸体铸件,包括气缸本体1,沿着所述的气缸本体1中心线方向加工有气缸孔2,在所述的气缸孔2内壁上设置有第一耳板3和第二耳板4,且所述的第一耳板3和第二耳板4对称分布,在所述的气缸本体1的上端设置有凸台5,并在所述凸台5的两侧分别加工有第一条形槽6和第二条形槽7;在所述的气缸本体1的第一外壁上加工有两个第一L型防滑槽21,在所述的气缸本体1的第二外壁上加工有两个第二L型防滑槽22,在所述的气缸本体1的第三外壁上加工有两个第三L型防滑槽23,且所述的第一L型防滑槽21、第二L型防滑槽22以及第三L型防滑槽23结构相同。

在所述的气缸本体1上加工有第一通孔11,在所述的气缸本体1上加工有第二通孔12,在所述的气缸本体1上加工有第三通孔13,在所述的气缸本体1上加工有第四通孔14。

所述的第一L型防滑槽21、第二L型防滑槽22以及第三L型防滑槽23从气缸本体1的一个端面延伸至另一个端面上。

在所述的气缸本体1上加工有第一倒角31,在所述的气缸本体1上加工有第二倒角32,在所述的气缸本体1上加工有第三倒角33,在所述的气缸本体1上加工有第四倒角34,且所述的第一倒角31、第二倒角32、第三倒角33以及第四倒角34大小相同。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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